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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資訊] 6大前兆小心藥人命

6大前兆小心藥人命

6大前兆小心藥人命

在過去經驗裡發現,民種常常會有疑問「為什麼我是吃醫生開給我的藥,我到藥局領藥師給的合法藥品,還是產生副作用?到底不良反應是什麼?是否有對身體有不好的情形?」「若出現副作用或不良反應時,民眾該如何自保?」食藥署藥品組副組長吳明美表示,在去年藥害救濟案件中有名死亡的案例、給付200萬元,該名病人為一名大學生,因青春痘就醫,醫師開立臨床常見的磺胺類藥物,該名大學生服用後出現全身紅疹、發燒,未立即就醫而是隔了一周才再就醫,後來因為肝衰竭逝世,分析原因發現,該名大學生對磺胺類藥物過敏所致。提醒,有些症狀輕微,民眾會忽略了,若在用藥期間發生“疹”、“破”、“痛”、“紅”、“腫”、“燒”等藥物過敏6大前兆症狀,一般在看醫師、停藥後症狀會獲得緩解;千萬別拖太晚才看,恐會危及生命。

食藥署藥品組科長洪國登表示,藥害救濟制度是少數國家才有的,包括:台灣、日本、韓國、德國等,其他國家並沒有這套制度。凡正當使用合法藥品發生無法預期的嚴重藥物不良反應導致嚴重疾病、障礙或死亡,可提出藥害救濟申請,經審議通過即可獲給付。

民眾藥品不良反應認知來源主要是仰賴醫師、藥師提醒,根據調查,有9成民眾期待醫療專業人員主動提醒並告知服藥後可能會有不良反應情形。

「凡是藥品都有一定的風險存在」,洪國登科長表示,藥品是用來治療疾病的,但所有藥品都會伴隨一定程度的風險,並不是所有的藥品都百分之百安全、絕對沒有副作用的。

再來就是要「正當的用藥」,拿合法的藥品,且要正確、正當的使用,遵循醫師、藥師指示用藥,不可任意增量或減量,反而會導致藥效改變、導致疾病控制不好。若有治療不佳的情形,應該在回診時告知醫師或跟藥師反映,不能擅自改變用藥。如何用藥安心是生活日常重要事,想知道更多活動詳情請上藥害救濟基金會官網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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