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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停業失依靠 台灣女公關慘淪私娼 + 香港一樓一鳳

酒店停業失依靠 台灣女公關慘淪私娼 + 香港一樓一鳳



上月北市一名酒店女公關確診新冠肺炎,全台酒店、舞廳等特種行業慘遭勒令停業,公關、小姐尋求出路,各處流竄,改當隨傳隨到的傳播妹,不只摩鐵、KTV,就連釣蝦場都能叫到小姐。然而,失去酒店、經紀保護,小姐接客遭遇「白嫖」不付錢,連報警都不敢。



酒店停業,相關從業人員進行求生大做戰,上月底,桃園蘆竹分局就查獲一間釣蝦場掛羊頭賣狗肉,經營陪酒業務,不含酒錢與包廂費,檯費一小時為1000元,場內共有四包廂一外場,從每天晚上8:30營業至凌晨4點。台南市一名爆乳妹,原本也酒店上班,因轉戰小吃部陪酒,結果在駕車返家時,撞死早起運動的婦人。



鏡週刊報導,有公關透露悲慘遭遇,有人被約去摩鐵後遭到白嫖,對方不但不付性交易費用,反而還搶走小姐皮包內現金,但因從事非法性交易,甚至不敢報警。公關小姐透露,外界總認為這行「賺很大」,但若不是生活壓力,誰願意下海賺皮肉錢。

網絡圖片與新聞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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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疫情的舒緩,中央宣布有條件讓酒店、舞廳復業,並將解封權交予地方政府,但許多地方政府仍持保留態度。鏡周刊調查,之前有酒店經紀在臉書發起「聲援全台合法酒店、舞廳復工」活動,短短二個星期就有近萬人響應。



活動發起人小南(化名)表示,政府只因一家酒店的一個女公關確診武漢肺炎,就要全台近48萬名相關行業的從業人員工作權跟著陪葬,實在很不公平。他說,原本他們以為是跟高雄金芭黎舞廳一樣,疫調結束隔離十四天就能復業,不料一停就是一個月,讓大家苦不堪言。

談談香港的情況,雖然同樣受到疫情影響,但香港的「黃業」卻沒有關門,相反仍然有不少「顧客」冒險光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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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無懼疫情「尋歡」 男子失1200元 :我也有需要



一名64歲香港男子,凌晨到油麻地上海街附近「尋歡」,與一名非裔女子到某大廈單位度「春宵」,並同意支付200元肉金 (台幣約800元)。至凌晨一時許,男事主發現銀包內1200元 (5000元台幣) 紙幣不翼而飛,懷疑被偷竊,報警處理。

劉先生表示,當時衣服放在大門旁邊椅子,過程中女子未曾離開。他坦言是首次光顧,又指自己三度離婚,「我沒對老婆不起,已離婚,也有性需要。我給錢,是正常交易。」

近月新冠肺炎疫情持續,人人自危,劉先生仍表示不擔心,「有需要就幹,否則我不會走來這裡,還要找妹。是我找她,不要說她兜搭我,都站在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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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一樓一鳳



根據香港法例,從事性工作——以性服務來換取金錢並不違法,同時嫖妓及享用性服務亦不違法。不過所有交易以外的行為包括開口兜客、懸掛招牌等均屬違法。

一樓一鳳是香港性工作者的一種提供色情服務的獨有方式,因為在一個住宅單位內只有一名妓女而名。據香港法例第200章117條:任何處所由超過二人主要用以賣淫用途即可被視為「賣淫場所」。任何人管理、出租、或租賃賣淫場所都可被檢控。為逃避法律責任,而發展出只有一名妓女賣淫的一樓一鳳。一樓一鳳也稱為「一樓一」、「161」、「One Floor One 」、「141」和「鳳樓」等等。「一樓一鳳」是香港一種半公開的性產業。至於鳳姐讓嫖客進行性交易的房間,大致可分成酒店,唐樓與商住兩用三類。



酒店於酒店預約妓女的價錢偏貴,嫖客無需另外付房錢。唐樓或商住樓宇住宅單位,在門前會設有門鐘及掛牌,若牌上寫上「請按鐘」,表示沒有客人,客人可以按鐘內進;牌上若是寫上「請稍候」或「休息」,則表示鳳樓內有客人或是鳳樓內沒有鳳姐。



部分一樓一鳳與普通民居為鄰,對居民做成一定滋擾(例如嫖客按錯門鈴)。如有關大廈未有大廈公契或公契或租約(如屬租用物業)未有規管一樓一鳳,則其行為未抵觸法律,因此亦無可奈何。即使大廈公契或租約禁止一樓一鳳,業主亦只可行使公契/租約權力要求有關一樓一鳳撤出單位,如不合作亦只可以展開民事訴訟。



若鳳姐想在網頁登廣告,通常需要付出較昂貴的價錢,故有些鳳姐不在網上賣廣告。但有些本不想賣廣告,卻在遭人威迫的情況下去賣廣告。鳳姐向網站提出請求後,網站會有人上來為鳳姐拍艷照。通常是鳳姐穿上較性感的服裝,甚至是裸體進行拍照,但在網上登出時會用馬賽克遮蓋敏感部位。拍照後,鳳姐會選擇較滿意的一輯(約8張)登上網站。登上網站的相片,有些可能沒有加工,有些由於鳳姐年齡較大又或是身材不太好,網站人員會協助加工。



此外,為了不讓親友知道自己從事這一行業又或是掩飾自己的容貌,在登出的相片中許多時用馬賽克遮蓋鳳姐的容貌。在登出相片後,客人便可在網站上按分區搜尋自己喜歡的對象。網站一般按地區表列鳳姐資料(如銅鑼灣區,荃灣區等),在鳳姐資料內通常會登出其相片、芳名、年齡(通常虛報比真實小)、三圍、營業時間、電話(要有來電顯示,鳳姐才接聽)、國籍、價錢及地址(若是酒店預約,則只有聯絡電話,不會有地址),及附近街道照片(方便客人去該鳳樓)。



除了在網站登相片外,鳳姐為了更受歡迎,會在服務後叫客人在網站討論區寫對她好評的報告。也有鳳姐向網站多付錢,請網站寫手發表好評的報告(鱔稿)。許多時在完成服務後,客人會在討論區分享心得。對服務好的加以表揚,對服務差的加以批評,這些報告許多時會影響鳳姐的生意。



掃黃行動:


有意思的是,在香港性工作(一樓一鳳)合法,但是警方仍然會頻繁進行掃黃或者是掃蕩行動,原因是香港延用英國政府的限制政策(Restriction Policy) ,以一些法律規管娼妓:

一、「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罪:在公共場所內

(a)引誘他人作「不道德行為」,或

(b)在遊蕩時特意引誘他人做不道德行為的,即已違例。…



二、打擊經營性交易的法律 任何人

(a)窩藏、控制或指示他人作為性工作者;

(b)促使其他人成為性工作者;

(c)將另一人帶入或帶出香港從事性工作;

(d)依靠性工作者的收入為生(包括和性工作者分享酬勞);和

(e)宣傳性工作者提供的服務或者宣傳性工作服務組織(不包括為性工作者爭取權益的組織),均為犯法。



香港的娼妓政策一方面尊重私人行為,因此法例容許妓女私底下進行性交易,另一方面亦的同時亦考慮到公共治安的問題,故不容許妓女上街兜客及擴展營業。同時政策亦顧及妓女可能被黑社會操控,因此在法律上大致上與娼妓業有關的行為也是非法的。



舉幾個簡單的例子:

如果鳳姐(性工作者)上街拉客 犯法

如果有男性顧客在街上問價(不管對方是不是鳳姐) 犯法

如果鳳姐的家人或者其他相關人士,明明知道鳳姐是性工作者,仍然依靠或部份依靠鳳姐收入生活 犯法(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37 - 依靠他人賣淫的收入為生 任何人明知而完全或部分依靠另一人賣淫的收入為生, 即屬犯罪, 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 可處禁10年。)



另外,對性工作者的年齡,香港法例也有嚴格的規定:

如果性工作者年齡16歲以下,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性交,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5年。

如果性工作者年齡21歲以下,與21歲以下女童作出肛交,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終身監禁。



性工作者仍然是弱勢群體


關注性工作者團體青鳥於「國際終止暴力對待性工作者日」(12月17日)發表了一項調查,揭露了性工作者經常面對強迫進行不自願的性交、被顧客暴力對待、遭自稱警員恐嚇等,當中只有少數選擇報警,但即使報案處理,也有機會落得不了了之的結果。

同時因為性工作者對警方的不信任,或者是從事非法的性服務(比如持旅遊證件進行賣淫活動),也成為犯罪分子,黑社會敲詐和作案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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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對性工作者的規範

●荷蘭
性工作者須年滿18歲,視為「正常工作」;業者須取得執照、納稅,為員工保險。
現況:政府以都市發展來規劃性產業區域,性工作者須向市政府提營利申請。

●德國
設特種營業管理辦法,個人可從業,或接受登記妓院聘用;與其他職業無異,須納社會保險。
現況:各邦政府得發布法規命令,限制特定區域不得為色情業。

●法國
未禁止賣淫;若影響公共秩序,則對娼、嫖重罰。
現況:禁止街頭拉客,違者處2個月有期徒刑併科3750歐元(約16萬5000元台幣)。
註:移民署蒐集紐、澳、日、韓、越、菲、星、馬等國的法令及性產業現況,合法化國家中只有紐西蘭以中央制定管理法規;美國、巴拉圭等由地方制定管理法規;香港以嚴格法律規定港人從事性交易。

資料來源:內政部

網絡圖片與新聞無關


[ 本帖最後由 Soldier 於 2020-5-13 18:5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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