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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稗官野史] 古代偷情故事

古代偷情故事

  民間有句俗語:「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又不如偷不著。」從各種偷情故事來看,失敗者佔絕大多數,自古如此。運氣好還能全身而退者少之又少,而不幸運的就會留下心靈創傷。現代男人偷情,大多受到古代人的影響。比如,有些人喜歡在週末的時候偷情,有些人喜歡在清晨的時候偷情,有些人喜歡在上班的時間偷情等等,都能找到古人的影子。從偷情場所來看,有些人喜歡在公園偷情,有些人喜歡在酒店偷情,還有些人喜歡在自己家裡偷情。就這樣,你偷我的,我又偷他的,他沒準還反過來偷到你頭上去。偷到最後,你不在屬於我,我也不再屬於他,每個人都變得只屬於自己。
  按說,古代男人社會地位高,家中可以三妻四妾,出外可以青樓妓館,在性問題上應該不會感到壓抑。但是,人的慾望是無止境的,特別是在女人的問題上,男人似乎永遠也感覺不到滿足。大概是家花不如野花香的緣故,孩子永遠是自己的好,老婆永遠是別人的好。難怪那些有名帝王的後宮有著成千上萬的小老婆,還四處搜尋人間美色;難怪民間傳說唐伯虎家裡有八個如花似玉的老婆,還去糾纏秋香;更難怪網絡間曾流行過的一句歌詞:路邊的野花不要采?不採白不採。
  據史料記載,唐代貞觀三年二月,大臣杜如晦升為尚書右僕射,與房玄齡共同掌管朝政。因為選拔官吏之事異常繁冗,需要連續值班,太宗李世民念其辛苦,就派宮女兩名前往侍候。此時的杜如晦四十五歲,身體倍棒,精力充沛,皇帝送禮,自然笑納,一連兩個月樂不思家。此事居然被他老婆知道了,至於是誰洩的密,筆者不清楚,書上沒有寫。一場家庭風波就此掀起,老婆罵他沒良心,有了新人忘了舊人。杜如晦卻振振有詞:「皇上安排的,我能拒絕嗎?要吵架找皇上吵去。」這不是廢話嗎?他老婆吃了豹子膽,敢去找皇上?此事也就不了了之。讓我想起現在男人偷情,也會說如此借口,或陪領導娛樂,或有客戶相邀,不一而足。
  在唐代高宗主政時期,還曾發生過一則有趣的故事:和靜縣主(李元吉之女)的丈夫叫薛元超,因為好學又善於文辭,參與過《晉書》的修撰,所以結交了一幫文學朋友,免不了經常有詩詞唱和之類的應酬,和靜縣主對此頗多怨言。永徽五年(654),他出任饒州刺史,離開了京城,應酬更加多了,還與不少歌女保持著那種關係。和靜縣主也不是吃素的,她只是喝醋,畢竟是李世民的親侄女,高宗李治的親堂姐,派人回京向皇帝告狀。
  不久,李治就下旨責問薛元超,為何讓靜縣主受委屈?薛元超回答說:「陛下,都是這酒精鬧的,臣已打算戒酒了。」您瞧好吧!把偷情的事情歸罪於喝酒,因為酒可亂性,是個不錯的借口。現代男人發生婚外情,這樣的借口也很常見,類似「酒後亂性,藍顏知己變成性伴侶」的文章比比皆是。
  宋代是盛產「河東獅」的朝代,了解陳季常生平的讀者可能會記得他當時的借口:「調劑生活。」為什麼會這麼說呢?陳季常的一幫朋友都是文化人,文化人聚在一起主要的事情是喝酒聊天詩詞聯句,時間一長,就感覺極為乏味,就需要歌女舞女前來助興。蘇東坡領教過「河東獅」的厲害,就勸陳季常說,算了吧,嫂夫人要是聽見,還不跟你急啊?陳季常說,沒關係的,她也就鬧一陣子,過後就沒事,不用管她。
  紅樓夢第七十九回的回目「薛文龍悔娶河東獅,賈迎春誤嫁中山狼」中的河東獅,是指薛蟠的新婚妻子夏金桂,這個薛蟠就是位永遠不知道滿足的傢伙,他不光對女人偷情,也對男人偷情,其借口正是調劑生活,無時無刻需要刺激,否則似乎活不了。據趙炎統計,調劑生活之借口,也常常被現在的男人使用,工作累,壓力大,找個女人調劑一下偷偷情,至於老婆鬧騰,隨她去吧,反正不會鬧翻天。
  南宋孝宗時,江西九江的一個小官吏背著老婆養外宅,當時恰好是孝宗皇帝大力整肅吏治的時候,於是,有好事者舉報,說此君有違聖人教誨,與皇帝對著幹。這個罪名可大可小,養小老婆不算大罪,但是抵制皇帝就不是鬧著玩的了,弄不好會被殺頭。這個小官趕緊跑到府衙自首,說自己是一時糊塗,被美色迷了心竅,女人是禍水,都是美女惹的禍。後來,知府大人將此事如實上報,負責風紀的官員提出意見,著即罰俸一年,留用,以觀後效。看到這,有些眼熟吧?現如今,被美色所迷,是最正常不過的借口了。
  還有一種偷情借口是報復老婆的。《紅樓夢》裡的賈璉,娶小妾,養粉頭,嫖下人,幾乎無所不為。王熙鳳雖然經常喝醋,卻不敢明著指責他,只好時不時抱怨幾句。賈璉的回答是,還說我呢,昨天讓你換個姿勢你還不肯,沒勁透了。言下之意,你王熙鳳不肯做的事,外面有大把人願意做,所以,我只能去外面偷情,至於責任嘛,對不住了,該是誰的就是誰的。
  無獨有偶,明朝還真發生過類似賈璉的故事。洪武年間,河南某縣一鄉民狀告秀才張書臣涉嫌風化案,理由是皇帝朱元璋曾下令,嚴禁身有功名的讀書人嫖娼宿妓,而張書臣經常光顧青樓,屬於頂風作案。在公堂上,張書臣則反告其妻與人通姦,自己是不得已才與妓女交往的,原來也是出於報復。這樣的例子,在現代似乎不少見吧,你不仗義,也休怪我無情,老婆偷人,老公也去偷人,要偷大家一起偷,這才不亦樂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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