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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夷傳奇] 歐洲什一稅源於古代兩河流域

歐洲什一稅源於古代兩河流域

  什一稅(Tithe)作為中世紀歐洲最重要的稅種之一﹐並非起源於歐洲﹐而是源於古代兩河流域。中世紀什一稅同教堂關係密切﹐與此相似﹐古代兩河流域的什一稅也同神廟密切相關。在兩河流域文明肇始之時﹐什一稅就是神廟稅收的最重要組成部分。可見﹐最早的什一稅是一種宗教稅。在兩河流域早期的蘇美爾文獻中﹐關於什一稅的史料比較匱乏﹐但在兩河流域後期的阿卡德語文獻中﹐有關什一稅的記載越來越豐富﹐也越來越詳細。
  在兩河流域楔形文字文獻中﹐什一稅的術語一般包括兩類﹕一類是蘇美爾語術語﹐另一類是阿卡德語術語。蘇美爾語的什一稅術語為za3-u﹐或者zag-u﹐出現於公元前3千年﹐其中符號za3或zag本義是「邊、邊界」﹐符號u即「十」之義。這個術語主要用於烏爾第三王朝時期(前2112年~前2004年)﹐是目前已知最早的什一稅證據﹐記載於該王朝第二位國王舒爾吉在位時期(前2094年~前2047年)。關於什一稅的楔形文字文獻證據﹐最晚見於馬其頓亞歷山大大帝統治時期(前331年~前323年)。可見﹐什一稅在兩河流域跨越近兩千年。
  阿卡德語什一稅術語有三個﹐第一個術語為esrētum﹐見於公元前2千年古巴比倫文獻和古亞述文獻﹐亦見於敘利亞地區的烏加里特文獻。在古亞述文獻中﹐一般拼寫為isrātum或usrātum﹐是esrētum的變形﹐體現了亞述地區特色。第二個術語為esru﹐見於公元前1千年新巴比倫文獻和古波斯文獻﹐其變體為isrum﹐亦見於古巴比倫文獻。第三個術語為ma'saru﹐僅見於烏加里特文獻﹐很少出現。
  在古代兩河流域﹐什一稅主要包括四類。第一類是貴金屬﹐具有貨幣性質﹐以白銀為主﹐輔以黃金和銅﹐其中白銀亦有「貴金屬、貨幣」之義。第二類是農產品和手工產品﹐農產品包括大麥、椰棗、芝麻、小麥麵粉、大麥麵粉、二粒小麥、無花果和豆瓣菜;手工產品有節杖、銅環、金腳鐲、銅製小雕像、頭飾品等。第三類是牲畜﹐在兩河流域經濟文獻中記載最多﹐包括牛、綿羊、山羊、驢以及羊毛等副產品。第四類是其他產品﹐大致包括魚類、紅玉髓、青金石、象牙、植物油、香料、各類木材等。可見﹐什一稅種類多種多樣﹐沒有固定形式﹐這體現了什一稅誕生伊始樸素粗簡的特色。
  在古代兩河流域﹐什一稅具有宗教性和世俗性的二元功能與特色。一般而言﹐什一稅是繳納給神廟的﹐故被視為神廟稅或宗教賦稅。據楔形文字文獻記載﹐大量物品作為什一稅被繳納給各大神廟﹐奉獻給諸多神靈。主要神廟有烏魯克女神伊南娜的神廟「埃安那」、西帕爾主神太陽神沙馬什的神廟「埃巴巴爾」﹐以及巴比倫城主神馬爾杜克的神廟「埃薩吉爾」。一個神廟除供奉一位主神外﹐還可以供奉其他神位﹐比較大的神廟都供奉有多位神靈﹐一位神也可以被供奉在多個神廟中。根據公元前3千年至前1千年楔形文字文獻﹐接收什一稅的神靈主要有阿達德、貝爾(貝萊特)、伊南娜(伊什塔爾)、馬爾杜克、納布、南那、涅加爾、寧加爾、尼努爾塔、努斯庫、辛、沙馬什。
  什一稅徵收之後﹐一般儲存於神廟區或者附近﹐大麥、芝麻和椰棗等農產品儲存在隸屬於神廟的倉庫中。繳稅地點一般為神廟主門口﹐徵收來的什一稅在此登記入庫。什一稅的徵收不僅限於兩河流域本土﹐也涉及周邊地區。據一篇拉爾薩王朝文獻記載﹐從波斯灣的迪爾蒙(今巴林)進口的黃金、白銀、銅、象牙和寶石等商品﹐其中十分之一作為什一稅被繳納到女神寧加爾的神廟中。
  什一稅除了作為宗教賦稅外﹐還具有世俗賦稅性質﹐不過這方面的文獻證據遠遠少於宗教稅的記錄﹐主要見於古亞述文獻中。亞述商人須將其貿易收入的十分之一﹐作為什一稅繳納給安納托利亞的統治者﹐其賦稅形式主要是紡織品而非白銀。這種什一稅有別於宗教賦稅﹐而是一種貿易稅或者商品進口稅﹐國王和其他王室成員一般是世俗什一稅的接收者。
  古代兩河流域什一稅的納稅人幾乎囊括所有自由民階層﹐他們將收入和財產的十分之一繳納給神廟。這些納稅人包括國王及其他王室成員、各級世俗與宗教官員、各種職業的自由民、城市或地區為單位的集體納稅人等。國王一方面是什一稅的接收者﹐另一方面也是納稅人﹐須將部分王室財產繳納給神廟﹐這體現了君權神授思想。至於國王繳納什一稅到底是出自神廟的強制要求還是國王自願﹐我們不得而知。整個兩河流域歷史中﹐神廟與王權的鬥爭和矛盾一直沒有中斷﹐國王的權力受到神廟的牽制﹐而什一稅就是很好的工具。作為什一稅納稅人的各級世俗與宗教官員﹐則主要包括維齊爾、行省總督、神廟主管等。
  什一稅主要是繳納給神廟的﹐神廟理所當然是收稅人或者接收者﹐但是具體接收者的身份在文獻中沒有記載。直到新巴比倫王國時期﹐收稅人的信息才逐漸豐富﹐其文獻中有一個特定的阿卡德語術語sa muhhi esru﹐直譯為「什一稅接收者」﹐明確了收稅人的存在。據新巴比倫文獻記載﹐神廟服務人員是直接接收者﹐但最終的收稅人是神廟主管甚至是國王﹐神廟服務人員只是扮演了經手者或代理人角色。
  什一稅最早可以追溯到蘇美爾人統治兩河流域時期﹐即公元前3千年。雖然目前已知最早的什一稅證據見於烏爾第三王朝第二位國王舒爾吉時期﹐但他未必是始創者。也許早在兩河文明開始﹐即大約公元前3200年楔形文字發明與蘇美爾城邦國家誕生之初﹐隨著神廟的產生﹐什一稅可能就已經存在。
  古代兩河流域的統治者不僅是最高的世俗統治者﹐也是神在人間的代理人﹐身兼宗教與世俗雙重身份﹐體現了君權神授思想。在古代近東、埃及、希臘、阿拉伯南部和伊斯蘭世界﹐什一稅的接收者都是神廟或帶有宗教性質的機構。在古埃及﹐什一稅主要見於晚期文獻﹐很可能是從中東地區引入的稅種。古代猶太人從兩河流域地區借用了什一稅﹐又將其傳入埃及﹐這很可能與舊約記載相吻合。既然猶太人的什一稅源自兩河流域﹐歐洲中世紀的什一稅則來自舊約﹐那麼我們可以說﹐歐洲中世紀的什一稅源於古代兩河流域。新巴比倫王國滅亡之後﹐什一稅被波斯帝國繼承下來。直到亞歷山大大帝統治近東時﹐什一稅依然存在。隨著亞歷山大帝國滅亡以及楔形文字文獻被遺忘﹐什一稅在楔形文字文獻中走到了盡頭﹐卻被其他文明繼承下來﹐從而影響了中世紀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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