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稗官野史] 晚清官場上的隱權力

晚清官場上的隱權力

  從投資用途的角度來看﹐官員的權力成本可以分為兩種﹕一是獲得權力的初始成本﹐任何人要進入官場﹐首先要拿到官場的入場券﹔二是初始權力到手後如何維持、保養、增量後繼成本。
  在捐納體制下﹐初始成本較容易計算﹐比如清代為了增加財政收入﹐大開捐例﹐各類官帽子明碼標價﹐根據幾份清代捐納銀數的材料﹐可以製成一個「賣官價目表」。但要估算出正途出身的成本則比較麻煩﹐以張集馨的科考經歷為例﹐大略地評估一下他為獲得官員身份所付出的經濟成本。張集馨從5歲入家塾開蒙﹐到22歲進京捐監﹐當了17年童生﹐教育成本有多少呢?
  舊時﹐最大筆的教育成本體現為支付給塾師的薪水﹐稱為「束修」。根據一些族譜的記載﹐道光~咸豐年間﹐江浙一帶家族塾師的束修每月為五千文左右﹐折算成銀子大約有四兩。道光元年(1821)﹐22歲的張集馨還未取得生員的功名﹐便帶著200兩銀子進京讀書。按清代規定﹐未獲得生員資格的考生﹐如果想參加鄉試﹐還有個變通的辦法﹐到國子監捐個監生﹐相當於到京城的國立大學當自費生﹐這叫做「捐出身」﹐有了國子監學生的身份之後﹐便可以參加在順天府舉行的鄉試了,張集馨準備走的就是這條路子。
  張集馨捐監時還差點兒出了意外﹐他帶來的銀子被一個親戚借走且不肯還﹐幾乎誤了捐監大事﹐幸虧他的當衛千總的兄長恰好押運漕糧到京﹐才幫他墊付了捐監的費用。道光二年七月﹐張集馨捐監、印結等手續辦理完畢﹐八月便參加了順天府的鄉試﹐結果高中黃榜﹐成功晉身為舉人。但在接下來的會試中﹐張集馨卻榜上無名﹐三年後的會試﹐他再一次名落孫山﹐張集馨一邊鉚足勁兒繼續考進士﹐一邊接受禮部安排﹐到一處國立學校當教習﹐報到時又被索去二十多兩銀子的手續費。
  道光九年(1829)﹐張集馨總算中了新科進士﹐拿到了一張響噹噹的官場入場券。為著這張入場券﹐單來計算經濟賬至少也有一千兩銀子了。不過﹐一千兩銀子的初始成本﹐與張集馨入仕後為維持、增持其權力值的後繼成本相比﹐那真是小巫見大巫了。
  張集馨雖非投機鑽營之輩﹐不過人情應酬都能隨俗﹐連他自己也承認﹕「應酬不可謂不厚矣!」那麼﹐官場應酬的開銷有多大呢?
  張集馨在福建當汀漳龍道台(汀漳龍地區一把手)時﹐閩浙總督顏伯燾被革職﹐帶著家眷、兵役、隨從等三千多人浩浩蕩蕩打道回鄉﹐途經漳城。顏總督雖然已去職﹐但他經營的權力網絡還留在官場上﹐地方官們自然不敢稍有怠慢﹐為了招待這位前領導人﹐既備酒席﹐又送上「程敬」(以路費名義送出的禮金)﹐共花去公款一萬兩銀。
  張集馨記錄得最詳盡的是他任督糧道(相當於財政廳長)時的日常應酬情況。道光二十五年(1845)﹐張集馨獲任陝西督糧道﹐這是一個公認的肥差﹐被視為「財神廟住持」。因為是肥差﹐陝西的官場接待經費也由督糧道負責﹐張集馨的工作就是終日迎來送往、請客宴樂﹐根據張集馨的記述﹐總計下來﹐一年開銷(包括每年送給地方上司和北京官員的禮金)一般都在五萬兩銀上下﹐這還不包括送給同僚朋友的經濟援助金。
  一年五萬兩銀的支出﹐即使在官位比較貴的乾隆朝﹐也夠捐三頂道台的官帽子了。那麼張集馨收入幾何?按張氏自述﹐他每年約有六萬多兩銀子的進項﹐扣除上述公務應酬與私人用度﹐已所剩無幾。要在官場上混碗飯吃﹐與上司、同僚乃至下屬之間多加聯誼是極為重要的事。因為權力需要用人情來維持﹐而人情則需要用接待來維持。這裡的人情﹐已不是單純的人際交往﹐而是一種重要的隱權力介質﹔這裡的接待﹐也不是簡單的盡地主之誼﹐而是持有或增持權力(包括隱權力)的必要成本。
  而對於那種充當不了隱權力介質的純粹人情﹐張集馨其實出手並不大方﹐甚至有點兒吝嗇。比如他給京官們送禮﹐捨得一擲萬金﹐可老丈人進京治病向他借兩千兩銀子﹐他卻沒有答應﹐只送了300兩﹐還不大樂意﹔在陝西當督糧道時﹐接待要員不敢稍有不周﹐但老丈人派人來西安向他索要幾頭健騾、幾件狐皮袍﹐他都沒有答應﹐甚至覺得老丈人一再索需﹐未免不近情理。
  人情關係既然具有維持官員權力、隱權力的重要功能﹐那麼我們就不會奇怪﹕為什麼帝國官場會發展出一套半制度化的送禮名目﹐比如「別敬」、「程敬」、「炭敬」、「冰敬」、「三節兩壽」等等。種種名目的送禮慣例﹐又總稱為「陋規」。儘管任何正式的官方文件都不會給官員規定送禮的義務﹐但致送陋規的官場守則無疑是所有官員心照不宣並共同遵守的﹐連禮金的規格都有了約定俗成的標準。在張集馨生活的道光年間﹐甚至出現了由省財政部門統籌收取陋規的成例﹐據《清宣宗實錄》記述﹐巡撫、布政使與按察使衙門的幕友每年也要收受節壽陋規﹐由首縣(省衙門駐地的知縣)攤派給各州縣﹐再由藩司用印札代為催取。
  致送陋規方面的支出﹐張集馨也留下了詳細的記錄。他被任命為陝西督糧道時﹐出京之前向京官送禮辭行﹐共送出別敬一萬七千兩銀子。當時他並無積蓄﹐錢是向廣東洋行、朋友和西洋人借來的。不過﹐他任督糧道一年﹐不但連本帶利還清了借貸﹐還給儀征老家寄回一萬多兩銀子﹐可見督糧道的權力含金量確實非同小可。這筆權力收益當然是來自對百姓錢糧的浮收﹐張集馨也心中有數﹐因此「心每不安」。此外﹐張集馨記錄在案的別敬還有很多﹐送出的禮金也是一個大數目。
  張集馨37歲任知府﹐66歲請假回京﹐宦游30年﹐扣除中間被參革職和丁憂離任的10年﹐主政一方的時間達20年之久﹐所送出的各種「敬」究竟有多少呢?據估算﹐張氏記錄在案的數目﹐沒有記錄的三節兩壽禮金按較低標準的每年一千兩算﹐合計起來﹐20年來他至少送出了十萬兩銀的規禮。
  至於張集馨收受的規禮﹐由於他比較克制﹐留下的記錄也較少﹐所以尚無法估算。不過﹐若說張集馨完全不收下屬「孝敬」﹐也不可信﹐因為規禮如果只出不入的話﹐張集馨只能喝西北風去﹐而晚年張集馨還有餘錢購置田宅產業﹐給自己捐加頂戴花翎(捐輸兩次﹐共花去一萬兩銀)。按當時的白銀購買力折算﹐十萬兩銀值人民幣1500萬元。以現在的眼光來看﹐給領導送上一千多萬元﹐顯然是毫無疑義的行賄罪了。然而在晚清官場﹐陋規雖陋﹐卻也不全然是賄賂行私。
  張集馨擔任陝西督糧道時﹐陝西的巡撫正是大名鼎鼎的林則徐。根據張集馨的記錄﹐林則徐每年都接受張氏五千二百兩禮金﹐但從林則徐在道光二十七年(1847)寫於陝西巡撫任上的《析產鬮書》這份遺囑性質的文書中可以看出﹐林則徐的田屋產業約值三萬兩銀﹐是他從養廉銀中摳出來購置的﹐目下無現銀可分。他還告訴三個兒子﹕「惟念產微息薄﹐非儉難敷﹐各須慎守儒風﹐省嗇用度。」那麼張集馨每年送他的五千二百兩銀(其他陝西官員致送的禮金姑且不計)到哪裡去了呢?暫時沒有相應的記錄﹐不過﹐正如張集馨需要將他的大部分收入拿出來用於官場應酬、人情往來﹐林則徐為維持其權力﹐同樣需要支付成本。
  我們當然可以將當時官場上的人情應酬與送禮政治視為腐敗﹐但必須看到﹐這種「腐敗」有「合理」之處。首先﹐帝國無法提供一種制度化的權力分配預期﹐官員的權力份額受到各種隱權力因素的侵蝕﹐為了保持權力份額不流失﹐官員需要通過人情網絡來獲得隱權力支持。這在當時叫做「通聲氣」、「保位」、「求升擢」、「以幸提挈」。
  張集馨、林則徐都算得上是有良心的清官﹐但張氏不能不浮收﹐林氏也不能不收受禮金﹐否則﹐他們如何掏得出那麼大數目的權力維持成本?
  張集馨晚年對仕途前程深感失望﹐回想起自己調任地方以來﹐每次致送的禮金「不可謂不厚矣」﹐但自己的官位卻一直停留在布政使上﹐十年來不得寸進﹐心中頗為感慨﹕「我送出了那麼多厚禮﹐從來沒有聽說有人將我的政績奏報給皇上﹐應酬送禮有什麼用?」張集馨說得有些過激﹐但事實上﹐與他「舊交相得、推心置腹」的琦善、林則徐都曾密保過他。應酬送禮究竟有沒有用處﹐看看張集馨的一次經歷就知道了。
  咸豐三年(1853)﹐張集馨在河南布政使任上被頂頭上司直隸總督桂良參了一本﹐遭革職。桂良為什麼要彈劾張集馨?寫在奏折上的理由是張集馨「不聽調度﹐濫用帑金」﹐按張集馨自己的說法﹐則是因為桂良「欲置人於死地﹐以洩其借錢不遂之嫌」。總督向下屬支借經費﹐張集馨竟沒有爽快答應﹐這等於破壞了他與桂良之間的人情關係﹐被參革似乎也是意料中的事。三年後﹐張集馨起復﹐署任甘肅布政使﹐因擔心桂良從中作梗﹐便委託與他交好的保定知府代為疏通。保定知府跑去跟桂良說﹐張集馨以前犯了差錯﹐現在已非常後悔﹐希望能拜在總督大人門下﹐執弟子禮。桂良聽後大悅﹐給張集馨來了封信﹐張集馨也趕緊覆信﹐然後畢恭畢敬趕去拜見﹐並送上「土宜八色」厚禮﹐總算修復了他與桂良之間的人情關係。  這是送禮應酬的第一個政治功能﹕接通隱權力管道﹐穩定官員的權力預期。
  其次﹐中央財政也沒有給官員提供製度化的公共預算﹐雖然朝廷也給部分京官和地方官發放一筆「公費」﹐但基本上入不敷出。地方的辦公費用﹐通常來自種種名目的陋規﹐這些陋規收上來到底算地方財政還是個人所得﹐往往分不清﹐似乎用於公務就算公款﹐用於個人開銷就算私款﹐可是﹐有些支出﹐究竟算用於公務還是私務也很難說得清。此外﹐清代官員用於聘請幕友佐政的開銷也不是一個小數目﹐如果不接收陋規﹐恐怕連辦公都無法維持。這是送禮應酬的第二個政治功能﹕彌補公共財政之不足。
  張集馨曾以「政由賄成」來評價他身處的官場﹐這四個字正好透露了「權力成本學」的秘密﹐權力的行使謂之「政」﹔「賄」說好聽點是各種「敬」﹐說難聽點就是陋規﹐總之就是權力的成本﹐不支付這個成本﹐「政」即「不成」﹐權力即運轉不靈。恰如其分的「賄」是維持權力正常運轉的必要成本﹐超出合理限度的「賄」才被帝國的官員們當成腐敗。清官與貪官的區別﹐不在於「賄」之有無﹐而在於「賄」之程度。「敬」也好﹐「賄」也罷﹐從表面上看﹐是由處於權力下游的官員支付的﹐但歸根結底﹐所有的權力成本都得由納皇糧的老百姓來買單。
  康熙皇帝曾宣佈永不加賦﹐朝廷給一個州縣配備的領薪官員一般也不足十人﹐支付給朝廷命官的正式薪水也不算高﹐按道理說﹐維持帝國這部權力機器運轉﹐成本應該不至於太高。然而﹐除了正式的領薪官員﹐晚清官場上還寄生著一幫數目非常龐大的隱權力集團﹐他們也要咀嚼民脂﹔除了正賦﹐帝國還有名目繁多、花樣百出的附加稅﹐再加上其他苛捐雜稅﹐小民作為權力成本的最終承受者﹐早已苦不堪言。正如張集馨所說﹕「小民終歲勤動﹐所得幾何?赴倉納糧﹐任聽魚肉而不敢一較!」而當權力成本膨脹到小民不堪重負﹐決心「一較」時﹐距帝國的整部權力機器完全癱瘓﹐估計也為時不遠了。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