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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音]
警 察 對 空 鳴 槍 的 真 相 很扯!! [ 影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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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pj_0611
時間:
2008-9-13 01:29
標題:
警 察 對 空 鳴 槍 的 真 相 很扯!! [ 影 片 ]
::8:
影片:
http://www.wretch.cc/video/takila88&func=single&vid=4405417
看完影片看以下報導
::32:警察對空鳴槍的真相
警鳴槍遭上網 疑有心人惡意曲解
更新日期:2008/09/11 18:48 李若慈
警方為了嚇阻犯罪,對空鳴槍連開9槍,到底有沒有執勤過當?日前台北縣警三重派出所,接到疑似發生鬥毆事件的報案,到場處理的員警為了控制現場連開9槍,但是這段影帶被人在網路上散播,而且標題只寫臨檢開槍,沒有標明是員警處理鬥毆事件,似乎有誤導民眾的嫌疑,而警方也馬上澄清,員警當時使用槍械並無不當。
員警:「我現在依照警察職權,現在行使強制力。」犯罪嫌疑人:「哎,我們沒有怎麼樣喔。」
一陣混亂,員警警戒拔槍、拉槍機,往後退留好安全距離,對空鳴槍示警。三重派出所賴姓員警:「趴下,全部都給我趴下!『砰』!」
先開4槍再開3槍,對準的都是天空,一邊持槍警戒,另一方面拿起無線電呼叫警力支援,還有人想要亂動,員警再次開槍示警。三重派出所賴姓員警:「『砰』,呼叫支援警力,在正義大同街口,『砰』。」
這是警方接獲報案,發現三重正義北路有疑似鬥毆事件,成功制止嫌犯的影片,事情發生在7月份;影片卻在最近又被發現在網路上流傳,而且標題改了,只寫警方「臨檢」開9槍,標題少了幾個字,看影片的人感受差很多。
當初英勇的舉動,變成被懷疑執勤過當,警方也馬上澄清。三重警分局副分局長蘇俊德:「其中有一位李姓年輕人,那舉動比較衝動,依警械使用條例,先對空鳴槍。」
支援警力趕到,順利的把8個人帶回偵訊,警方強調,依照警械使用條例,為避免非常變故,維持社會治安時,得合理使用警槍,也希望民眾別誤會人民的保母。
新聞網址: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911/8/15qhx.html
[
本帖最後由 jpj_0611 於 2008-9-13 08:14 編輯
]
作者:
joeexx
時間:
2008-9-13 13:49
我覺得其實警察也有他的困難之處
碰到刁民時真的很困難
作者:
kapogod
時間:
2008-9-14 00:29
= = 看到這就想到之前抓一臺車子的影片.
開車的不停警察也不敢敲破車窗托人,就這樣往裡面開槍持續好久把人打死.
該硬的時候還是要硬,不要怕惹事
作者:
ynm660
時間:
2008-9-14 01:18
我覺得比較好笑的是
他開了九槍 ︿︿”
他來得及換彈夾嗎?
作者:
power85103
時間:
2008-9-14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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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obvic0542
時間:
2008-9-17 18:32
警察有維持治安的責任,同時又要注意本身的安全。真的很辛苦,所以跟警察多配合說之以理就好,沒必要硬碰硬!
作者:
eileencwl2
時間:
2008-9-17 20:22
警察是個職務,有個警察權的公權力,當他宣告他自己的權利時,請注意也在意自己的義務,沒帶身份證並不是很嚴重的錯,但不是不配合調查就是你不對了,他是警察你沒給他的職務一定程度的尊重,吃虧的是自己,這些人是什麼樣的貨色,在影片中都看得清楚,不配合並沒辦法顯出很屌很大尾,只是自取其辱
作者:
colauo
時間:
2008-9-17 21:49
有點誇張ㄟ,一點小事就開槍,但是那群人不配合就是不對
作者:
shywen
時間:
2008-9-17 23:10
警察先生.我支持你啦.
作者:
d357978
時間:
2008-9-19 15:14
整件事情是因兩派雙方互相叫囂路人報警雙方年輕人不爽警方干預對警察惡言相向警察才開槍的啦!現在的一些年輕人真的很糟糕出了事就回家找媽媽要不然就用抹黑的一點羞恥心都沒有!警察大人我們支持你啦!!
作者:
wwwaei
時間:
2008-9-19 20:29
警察依法執行並無過失,是這些刁民並不熟識法令,警察一再告誡依法執行公權力,被盤查人已經忘記警察執行權力之法令
一再找藉口故意不受盤查,自己找罪受,這是腦殘的刁民
作者:
a14911491
時間:
2008-11-9 10:26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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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囧orz
時間:
2008-11-30 22:18
這警察真帥氣!
社會敗類需要你們代替月亮懲罰他們!
作者:
seedseed9900
時間:
2008-12-14 07:44
開9槍會部會太多了點阿~
會不會有點太超過了
作者:
h122395784
時間:
2009-3-29 07:17
樓上的...
你有仔細看看清楚嗎?
已經是一群人跟警察拉扯了...
開槍並不過分...
沒開才會被搶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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