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台灣]
我希望研議制定[政治流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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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魯智深
時間:
2008-10-7 07:30
標題:
我希望研議制定[政治流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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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魯智深
時間:
2008-10-7 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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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魯智深
時間:
2008-10-7 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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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my6621000
時間:
2008-10-7 14:32
標題:
回復 #1 魯智深 的帖子
哈哈.魯版
這個法應該是先保障他們.不是取締他們的才是
訂定明確的範圍.定義
政黨.可能都須被列入範圍內了
::7:
作者:
魯智深
時間:
2008-10-7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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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seki
時間:
2008-10-21 10:04
想不到魯大的言論,居然會只有針對目前的陳水扁及其相關者,
試著拉高自己的角度,別只是往尖塔鑽,
許多政客,還不是一個更龐大的政治流氓體系,對於你的言論,(如第一要辦和第二要辦……等的言論)
或許藍綠各有貶,但我只深表無言。
對於你所謂的下線,是指藍色、綠色,因為你未提,不作猜想,
但就你字面所提,末免狹義,台灣的官員至地方的鄉里長、民代是否在魯大名單呢?
以魯大的才智,是否眼中只有顏色,亦或是法律的公平呢。
還有立委的行為,像是狹多數,強制通過的惡法,你覺的是不是流氓,
也請魯大就18%一事作個人評論,我想了解魯大的見解。(網路的說詞當然有一堆了)
請問暴力真的止於外在的行為,難道不包括言語,或是各種利己法律嗎。
黃色暴力,也是一種暴力,不是吧。
應該有聽過斯文流氓吧。
[
本帖最後由 maseki 於 2008-10-21 19:53 編輯
]
作者:
keyffx
時間:
2008-10-21 12:16
我覺得還有一點要補充.不管藍或綠..在立法院或其他地方..一有意見不和..那些人經常的動手動腳的很難看..
不管動機的理由是什麼就是不能暴力..政治人的言論自己就不當了..更別說百姓有樣學樣..
台灣的地方的鄉里長.民代..這些人也是這點人物..
[
本帖最後由 keyffx 於 2008-10-21 12:18 編輯
]
作者:
魯智深
時間:
2008-10-21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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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CY314
時間:
2008-10-22 03:38
標題:
回復 #8 魯智深 的帖子
我能幫大大加幾個嗎
綠色-別忘了謝長廷
藍色:因為不見大大指名是誰,只以無人可管一詞,我幫你提醒一下
李慶安(綠卡),李慶華(暴力)、顏清標(黑白兩道),邱毅(爆料天王),各部首長,及其府院,
不是要拼經濟嗎?怎麼股票一直掉。詐欺應該也是吧。
最後的馬英九,我就不知道大大是怎麼認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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