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台灣]
課錯稅全額退 不受五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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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魯智深
時間:
2008-11-6 04:53
標題:
課錯稅全額退 不受五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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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老安德魯
時間:
2008-11-6 11:58
引用:
原帖由
魯智深
於 2008-11-6 04:53 AM 發表
政府機關若錯課稅捐,納稅義務人可以全額退稅,
不受退稅期限最長五年限制,同時,稅捐稽徵機關應自知道有錯誤之日起,兩年內查明退還
不管法律條文如何修改,小弟認為重點如下:
1. 自己未察覺,稅捐稽徵機關不會自告奮勇的說自己錯了
2. 所有的單據必須保存
3. 當年度的稅未繳會被罰款,為何政府退稅需要兩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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