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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社會現象] 不要在酒駕了好嗎?多少無辜的人慘死 [打印本頁]

作者: emohun    時間: 2009-8-19 00:27     標題: 不要在酒駕了好嗎?多少無辜的人慘死

請喝酒的人不要開車了好嗎?[/喝酒是開心是放鬆但不是要枉顧人命因為你的逞強而造成別人家的哀痛size]

我的表弟因為下夜班準備回家卻被酒駕的嬌車撞死了23歲的生命就此劃下句點

他是獨子因為酒駕人一時的愉悅造成這樣的錯,想想還有多少人要經歷這樣的事情

有多少人慘死在這樣的狀況下,大家不覺得政府對酒駕的處置依然沒有做的很好?還是很多人心存僥倖不是ㄇ??

發此篇文章的意義在於痛心的提醒大家:不要在酒駕了好嗎??
作者: lokk    時間: 2009-8-19 00:39

如果政府能再有魄力一點,
對再犯的人刑責加倍,罰款加倍,加上終身不得再考駕照,
或許會有多一些的嚇阻作用,
不然都有人下跪了,還是很多酒駕的人啊
作者: aini7225    時間: 2009-8-19 01:03

覺得不是大家的問題
是法律與教育的問題
如果教育成功的話
大家就不會只想到自己
如果教育成功的話
大家就會知道這樣做是犯法的行為
如果教育成功的話
大家就會知道20歲以後都需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如果教育成功的話
台灣的法律不會這麼沒有魄力
如果教育成功的話
台灣的法律不會這麼輕
如果教育成功的話
台灣就不會廢除死刑
如果教育成功的話
台灣就不會有是非不分的人權團體
如果教育成功的話
台灣的法律就不會只重罰主謀,輕罰共犯

台灣進步的速度真的很慢,甚至停擺
因為利益關係嚴重左右了法律與政治
因為上樑不正下樑歪
上面怎麼樣,下面就怎麼樣
有範本可以看又有電視可以學
社會不亂有鬼了


[ 本帖最後由 aini7225 於 2009-9-7 07:28 編輯 ]
作者: lesage    時間: 2009-8-19 12:55

真的為因為這種事件而受傷的家屬感到不值得....
有喝酒的都知道...就算茫了都還是會有幾分意識!!
如果真的醉到不醒人是因該市連走路或保持清醒都有問題!!
怎麼還會去開車呢?
知道自己不行了就別開了...你不要命別人家的寶貝~親人還要阿!!!
真的是習慣問題...可以先坐車看是要人載還是招車行的車~隔天醒了再回去牽車就好啦!!
當你多牽幾次就習慣了!!
一個小動作...可以換來幾個幸福~充滿希望的生命
很值得的!!!
作者: tomahawk2819    時間: 2009-8-19 17:44

貪杯之人  茫茫的頭腦  總是心存僥倖的心裡
唯一的擔心是會不會遇到警察臨檢  開單
其他會不會發生危險根本都不會去考慮  也不會去顧慮他人
結果悲劇就跟這樣發生
誠如樓上大大所言
教育的失敗  執法的不嚴  以及刑法的輕忽
再再的造成多少悲劇及破碎家庭
東方與西方國家的人民的守法觀念是又差距的
在東方國家唯有用重典 才能提醒那些違法者的三思 也唯有如此才能保護好人
作者: 半醒之間    時間: 2009-8-19 23:25

現在都在宣導酒後不開車不過還是有人喝酒一樣開車

每次喝酒發生事故.就只會道歉..說對不起

一句對不起能挽回人命嗎....就算不是撞到人

若是讓自己發生事故那家人怎麼辦
作者: 有理    時間: 2009-8-20 01:00

酒醉駕車要罰做牢二年
傷人要做牢五年
如果致人於死,十年以上

下重刑我就不信有人敢酒醉駕車
宣導是沒有用的,心存僥倖的人太多了
作者: 黎明奇蹟    時間: 2009-8-20 12:52

政府再有魄力
也沒辦法阻止酒駕的出現
因為法律只是懲處
並沒有讓大家完全的了解為什麼不能酒駕
法律的功能多數都是威嚇
但是台灣人總是不見棺材不掉淚
明明知道飆車不好還是照飆
明明知道貪污不隊
還是照樣洗錢
法律有沒有制裁?
當然有阿
但是照樣有人不怕死
法律重點不是威嚇人民
而是希望罪犯能了解這事情是不對的
並希望他們能改進
所以法律只是事後的輔導而已
對於這些案子
我認為還是要從事前宣導比較有用
用威嚇的
一次最多只能幾個人
但是用宣導的
依次卻是成千上萬人
縱然有某些人不聽
但是仍然會有許多人會把安全放在心上
作者: 正將    時間: 2009-8-23 16:0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shiu27    時間: 2009-8-25 20:5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kkm249    時間: 2009-8-25 21:27

現在酒駕的人很多而且他們都不怕被罰
我覺得酒駕罰則太輕了
應該增加刑事罰則才對
這樣大家一聽到要被抓去關
心裡就會產生戒心小心翼翼的
不要犯規酒駕
這樣應該比較好吧
作者: S30012000    時間: 2009-8-27 15:04

有些人酒喜歡一時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之上
你能說什麼
我都已經心寒了
有些人說他不會喝酒開車
還不是做了這件事
不知現在的人在想什麼
心寒中~
作者: excdlent543    時間: 2009-8-27 17:55

= =要人不喝酒除非沒地方買酒及做酒.要人不開車除非沒地方有車買也就沒車開.

要人不喝酒在開車.......................坦白回答你..................在台灣那是不可能的事))))))))))))))))))

多少酒後肇事被關出來一樣買車在開.多少因此沒了駕照的也一樣在開.既使在發生事情總會有一種觀念.......那就是趕緊找人來擔.懂嗎.........被撞跟撞人的都沒錯.錯只錯在你沒錢跟沒背景.有這兩樣護身符就算那天你看到那台車及那個人不爽掛了它.你都會安然無事的.切計.台灣ㄟ.在世界是有名的暴力國.多看新聞多就會知道了
作者: ch092292    時間: 2009-8-28 11:1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aini7225    時間: 2009-8-29 01:36

引用:
原帖由 有理 於 2009-8-20 01:00 發表
酒醉駕車要罰做牢二年
傷人要做牢五年
如果致人於死,十年以上

下重刑我就不信有人敢酒醉駕車
宣導是沒有用的,心存僥倖的人太多了
酒醉駕車要罰做牢二年
傷人要做牢五年
如果致人於死,十年以上
以上這些刑罰根本不夠重

做錯事的人坐坐牢
關個幾十年後出獄
他的人生還有生存下去的機會
可是被撞死的人呢
根本就看不到機會
關個10年
有個屁用
只是讓他們知道以後發生事故要如何更有效率的規避而已
一回生二回熟
台灣的法律,我,呸~~~~瞧不起,有跟沒有一樣,只要有錢哪來的法律
法律應該是要讓人知道,自己犯了法就要受到非常嚴厲的處罰,甚至毀掉一生,讓人不敢去犯罪,而不是定一些沒有人怕的法律
罰那種扮家家酒的,怎麼算都很合得來,誰怕阿

[ 本帖最後由 aini7225 於 2009-8-29 01:39 編輯 ]
作者: smile_bad    時間: 2009-9-3 05:15

講到不會講了啦…
法律訂得太寬鬆了…所以酒駕的人根本不怕!
再來,就是大家的公民與道德的觀念真的得再提升,如果有考慮到他人的話,怎麼會想酒駕捏?
最根本還是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吧…
不過也不必期待這兩點,這兩樣對現在的台灣來說,也是一樣的糟!
作者: d1988111    時間: 2009-9-4 18:47

我覺得不管再怎麼罰
很多人依然覺得只是喝了一點酒還是可以開車的
卻不知道這一點酒
就可能造成別人的悲劇
作者: 貪狼    時間: 2009-9-7 11:05

從某個角度來看
因怕酒駕挨罰而增加的治安事件
也不在少數
如果能從駕駛工具真正來落實
應該是不錯的方向
作者: R35    時間: 2009-9-11 14:10

唉.........不知還要犧牲多少無辜的生命才能喚醒大家的重視!
酒駕罰則太輕了!觸犯的人根本不痛不養!
吊扣車牌....只要你敢開,可以借一塊來貼牌,大家沒發現有時候會看到前面有大牌後面卻沒有的車嗎?
吊銷駕照....只要敢還是照樣開,晚上10點過後盡量不要外出因為臨檢多,平時白天開車只要不違規,很少警察會無緣無故把你攔檢的!
判刑....反正也不會關到期滿,半途表現良好還可以假釋出來..
只能說無言.............
作者: amd2218    時間: 2009-9-11 17:31

當官心態:........
別人的孩子死不完.有不是撞到我家人
小孩送出國深造.國外酒駕罪重所以酒駕少.最多( 酒架)
要再立法?修法?下屆連任再討論!
不然喝酒比造禁煙標準:
特定區域才可喝酒
1.個人禁止在外或公共場所喝酒
.首犯口頭告誡.再犯者罰款五千.累犯罰款一萬~三萬勒戒六個月
2.兩人以上在外或公共場所.要有一人不准喝酒.
首犯罰社會服務令六個月並罰款一萬.再犯罰款一萬~五萬勒戒六個月.
累犯判刑三~五年併科罰金十萬~一百萬
3.嚴禁開車進入喝酒區或各婚喪喜慶.尾牙聚餐等場所
違者罰款三萬~十萬並調扣駕照.終身不得再考駕照
4.如各婚喪喜慶.尾牙聚餐等場所之主辦單位或主辦人.
有提供含有酒精成份之飲料.則必須提供接駁車.
並告知賓客本場所有提供接駁車接送或請賓客自行搭乘公共運輸工具前來
若有違反者..主辦單位/主辦人和賓客皆以公共危險罪起訴.
若有違反者導致第三者受到傷害或死亡.
主辦單位/主辦人和賓客皆串以篡謀殺人/蓄意殺人罪起訴

我看誰還敢酒駕
作者: aini7225    時間: 2009-9-13 04:56

引用:
原帖由 amd2218 於 2009-9-11 17:31 發表
當官心態:........
別人的孩子死不完.有不是撞到我家人
小孩送出國深造.國外酒駕罪重所以酒駕少.最多( 酒架)
要再立法?修法?下屆連任再討論!
不然喝酒比造禁煙標準:
特定區域才可喝酒
1.個人禁止在外或公共場所 ...
大大你的規矩(未來法律)定的好阿
非常有嚇阻作用
不過呢
對我完全無效
因為我不喜歡喝酒
滴酒不沾的我
真是好家在
呵呵^_^
作者: blueda    時間: 2009-9-13 07:38

我也很討厭酒駕的人
不管自己安全就算了
還要害別人
真的很該死
作者: bagajoe    時間: 2009-9-13 14:53

先對原po了表哀悼
希望原po表弟一路好走

這是整個社會大環境的問題
教育在怎麼完善 壞人仍是怙惡不悛
在多的嚴刑峻罰 一樣有人鋌而走險
所有重要的觀念就是
不酒駕由自身做起
極力譴責酒駕
作者: emohun    時間: 2009-12-25 02:27     標題: 回復 23# bagajoe 的帖子

謝謝~到現在我還是很愛我的表弟
到現在還是看到很多酒駕的...真的死心了

只因我們是老百姓
作者: apo7968    時間: 2009-12-25 02:57

我看乾脆來個殺一儆百好了,判重刑而且任何法律途徑都沒有脫罪的可能
自己愛酒駕就要有這個覺悟,當兄弟的都知道一句話,出來混總有一天是要還的。
作者: smiles0916    時間: 2010-3-19 01:12

提示: 該帖被管理員或版主屏蔽
作者: pcyang0425    時間: 2010-3-21 02:07

醉的人都覺得自己沒有醉!也因為這樣才會造成不可抹滅的悲劇!不但造成別人的不可抹滅的傷痛!相對的也給自己家人的傷害!若沒有警惕!那些人都會心存僥倖!會酒駕的人都會覺得沒關係!不會這麼倒楣!倒底要有多少的人的眼淚才能喚醒酒駕的人呢?若能多顧及別人及家人的感受就不會有這樣的行為!真希望能夠重罰!好有所警惕!
作者: bacon7139    時間: 2010-3-21 08:40

我曾經在一個餐廳吃飯,該餐廳在他的結帳櫃檯上寫,本月警察臨檢時間為下列幾日,然後把日期標出來,真不知道用意是什麼,而且該餐廳是怎麼知道的....
作者: 3330rj    時間: 2010-3-21 10:07

酒駕真的是非長糟糕的事,我真是想不清楚那些人謂何都想心存僥倖的心理,罰則如果夠重的話,還是可以減少一些吧
作者: dsking53    時間: 2010-3-21 12:36

酒駕真的很過份
我停紅燈也被撞
不只花時間處理
車子還要修好久
作者: dmsdtslin    時間: 2010-3-21 17:44

現行的酒駕罰則無法產生警惕作用.
立法應制定更重刑責.扼止酒駕
作者: sky10331    時間: 2010-3-21 19:53

酒駕這種事情 真的是一件很危險的行為

每天的新聞報導層出不窮  不知因此死了多少條人命

也許只是想逞一時的方便  但是更可能是換來一生的毀滅那是更不值得的呀
作者: as0618no    時間: 2010-3-21 21:24     標題: 回復 1# emohun 的帖子

想必樓主應該很難過而且悲傷
人死不能復生
請節哀

我對於酒駕的人真的不能理解
為什麼要逞一時之快呢
您認為您可以控制
卻奪走了一條寶貴的性命
多少前車之鑑卻無嚇阻之用
所以罰責是否太輕政府應該要深思檢討才對
還有請參考韓國的做法
他們在電視劇中都盡量演出奉公守法的情節
如酒後不開車就是就好的例子
只要有喝酒一定叫代理司機
幫忙將人及車開回家
這樣就可以省掉隔天前往取車的困擾
所以這點請政府參考及宣導
才是治標又治本的方法
作者: lilimax    時間: 2010-3-22 11:1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xyzchou    時間: 2010-3-22 17:40

台灣的法律定的太鬆  執法也不嚴  人情關說更是多
若實行嚴刑峻法  又有一堆民粹的言論
其實台灣人的道德還是不夠的
心裡想只要不被警察捉到  就以為沒事
以十字路口來說  在美國來說  一定會先停車再開  且先到先過  禮讓行人
但在台灣  非但不停還比快  與行人爭道  還開到對向車道
你說沒有交通規則嗎   指示人民不守法  警察不敢嚴格執法  法官不敢重判吧
作者: hun2365    時間: 2010-3-22 21:51

酒後駕車肇事,犧牲很多寶貴性命,但是不見政府相關單位,有否強烈有效處罰方案,我認為肇事者,不論造成傷害者,傷勢嚴重或輕微,一律吊銷駕駛執照,因為不把別人的生命當人看,基本的駕駛道德與規則都不遵守,只是增加社會的麻煩,有何資格再考取駕駛執照.
作者: emohun    時間: 2010-6-2 23:52

每天看新聞還是可以看到許多酒駕的....其實大家也都見怪不怪了吧!
哀莫大於心死.....只能祈求自己不要做這樣的事...別人真的管不到!
作者: kbcmax    時間: 2010-6-2 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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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eoyang    時間: 2010-6-3 16:15     標題: 回復 1# emohun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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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iu27    時間: 2010-6-3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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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urusuru    時間: 2010-6-3 23:1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fuse    時間: 2010-8-19 10:56     標題: 個人發表

在這幾年來酒駕常常發生也害死了許多家庭也賠上了殺人犯的罪名其實在報章雜誌常常看得到死者家屬的悲痛我們更應該記取教訓教育下一代,有很多原因像是朋友約在KTV喝酒聊天有些朋友會好言相勸則少數會慫俑程一時之快這都很危險造成酒駕
作者: ctmkjj    時間: 2010-8-19 14:13

沒辦法阿你們的立法院還在為了個自利益吵鬧不休~你們的政府還在為了~哪裡能A人民的錢絞盡腦汁~更扯的事連警察法官都在貪污~結果勒~該通過該修正的對人民有幫助的通通都在排行程例如某些法規都已經1~20年了跟不上時代也不去修正~活該倒楣吧~希望大家都好運下次被撞的不是你~
我只想講說臺灣人民要覺醒吧~如果沒有選擇就讓他們互相制衡~至少制衡下~人民會比較有利一點~
希望趕快通過修法~讓酒駕肇事的賠到脫褲爛永不翻身~還有法官不要貪汙縱放那些人
作者: so1526    時間: 2010-8-19 22:51

前陣子看過一個新聞
一名男子酒駕撞死一個婦人  還打電話叫朋友來助陣
該名朋友還無視警察開車輾壓該名死亡婦人
上了法院結果以十萬元交保
不知道是哪出了問題連警察都無此無能小老百姓又能怎樣
連警察自己都常常酒駕
我覺得還是該修法 酒駕撞死人以殺人罪起訴
肇事逃逸等同酒駕  車主還需附帶民事賠償   
唯有重罰看能不能少些酒駕
作者: z04u4tp6    時間: 2010-8-20 01:17

我有一個很鐵齒的朋友 他愛去夜店 又愛喝酒又愛開車 說了好多次都不聽 終於 這天到來了  年紀跟版主的表弟大一歲  也是很年輕 撞上電線桿腦死昏迷兩個禮拜後回天乏術 看到他靈堂上的照片 我眼都紅了 我懂得這種的難過 辛酸與無奈
作者: kazuya456    時間: 2010-8-20 07:53

1.禁酒…
菸油公賣局全去死好了,管你公營企業有沒有飯吃,百姓都不守法了,還賣酒咧!
「開車不喝酒、酒後不開車」…有啥屁用,越喝越誇張…簡直是在玩自己的命跟別人的命的。
這麼喜歡玩命為啥麼不直接去參加馬戲團?去跳火圈、走鋼絲、丟飛刀.....娛樂大眾。(酒醉跳火圈、酒碎走鋼絲、酒醉丟飛刀…@@"新噱頭...)
2.十倍的行政處罰…
為啥不可一罪二罰呢?就不能訂個酒駕特別條例嗎?
什麼狗屁大法官解釋,一罪不二罰,刑罰跟行政罰一起來不是更好,還有利行為人咧!就因為有利行為人,害苦了被害人,而且是永生難忘的痛。
3.鞭刑
十鞭…讓肇事者永生難忘…新加坡行,為什麼台灣不行?說什麼狗屁人道,就因為狗屁人道,不知道讓多少家庭破碎..。最好是在行刑前,能夠全國LIVE現場實況轉播。(讓大家一起來默數…,1鞭.....2鞭....3鞭....4鞭...............@@")
4.終身吊消駕照
不得再考....基於人姓本賤為考量,賤到骨頭裡了,相當於癌症末期。
也許那個行為人他家境很好,錢很多,或者是喜歡被鞭有被虐待狂,不被鞭一下就會活不下去的那一種
,基於種種可能會發生的情況,不得再考。(@@你騎腳踏車吧你!)

以上我的看法…

不過有時你意識是清醒的(沒沾到酒),載那醺醺的朋友回家也是超危險的一件事,這是真人真事唷。我那朋友超倒楣,開車開到一半結果呢,眼睛被那位酒醉的朋友用手給矇住了,發生車禍了,撞到安全島.....@@"。如果你們要當個濫好人的話,請記住請買條童軍繩,上車前請旁人幫忙把他給綁起來吧!不影响開車為原則…真是衰!(聽說電線桿也有撞到,有點傾斜的樣子...)
作者: u50626    時間: 2010-8-21 00:09

法律過於輕.沒有任何威嚴可言 以外國而言.只要喝酒發生車禍.至少都是10年以上的~
台灣只能自求多福了
作者: shiu27    時間: 2010-8-21 21:1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ki7395    時間: 2010-8-23 10:38

現在酒駕的人很多而且他們都不怕被罰
我覺得酒駕罰則太輕了
應該增加刑事罰則才對
作者: sosobook    時間: 2010-8-23 17:02

酒駕現在處罰還是太輕了!!

會怕的人太少

一擔發生事情 是很慘的

如果罰的更重 看喝過酒的 還敢不敢開車

本來就是 喝酒不開車...
作者: michael34567    時間: 2010-8-26 10:46

酒駕真的是一種非常惡劣的行為!!罔顧自己的性命就算了,還有可能會害了別人!!
作者: danielyenfu    時間: 2013-6-10 16:30

因為罰的太輕才會有人繼續酒駕
因為太在乎人權所以很所以法律變得很沒用
作者: Libattery    時間: 2014-4-22 06:43

喝酒的都知道...就算茫了都還是會有幾分意識!!
如果真的醉到不醒人是因該市連走路或保持清醒都有問題!!
怎麼還會去開車呢?
知道自己不行了就別開了...你不要命別人家的寶貝~親人還要阿!!!
真的是習慣問題...可以先坐車看是要人載還是招車行的車~隔天醒了再回去牽車就好啦!!
作者: 洪老欽    時間: 2014-5-19 08:25

酒駕問題 已有陣子了 還是有人酒駕 還是有人過馬路不看路況人車
我覺得要跟毒品一樣 禁酒 私釀酒類加重其刑 你要賣酒又叫人喝酒不騎開車很難 有誰去喝酒不適自己開車的 台灣進步嗎 交通部怎麼便利
作者: ppalmax    時間: 2014-6-6 14:13     標題: 回復 1# emohun 的帖子

台灣酒駕真的要再加重 都判太輕了
外國有的酒駕抓到3次就死刑
政府都宣導很多年了
喝酒不開車 開車不喝酒
這麼愛喝 怎不在家裡喝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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