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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台灣] 著作權法修正/看新聞 不涉著作權 [打印本頁]

作者: 魯智深    時間: 2010-1-13 07:12     標題: 著作權法修正/看新聞 不涉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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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679    時間: 2010-1-19 02:27

"如果店家只是為了營造氣氛,不是營利,都不算是二次利用。"

其實判斷基礎中最重要的是否有營利吧~

另外應該是對該著作權的侵害性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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