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職場]
歹命的青年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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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joy93
時間:
2010-3-17 20:09
標題:
歹命的青年勞工
小弟我在台中市廣X路上某家專門生產手工具的大型工廠上班
磯什麼x鑫x工業的鳥公司,
雖然是新人,
當時應徵的時候有跟面視主管說過,
我會在99年3/29號需要到成功嶺服5天的教召役
當時跟面視官討論後想說在99年4/6號在上班
由於時並不確定會不會錄取
同時也是在別家公司在職中,
面試結束叫我先回家等通知
兩天後接到 機X工業的錄取通知
此時也跟通知我錄取的人員提到可否提前到公司報到
也更加說明我收到軍方動員招集令的報到日期與天數
之後順利提前進入磯X上班,
做了7天跟公司提出召集令的假單與證明,
此時公司居然不受理,
教召明明以勞基法規範就是以 (公假辦理)
公司經理居然硬是不受理,
說要請假可以 要用 (事假辦理),
真的傻眼了.
以事假辦理的話.
等同於我在公司任職⋯⋯約一週的薪水都快被扣光了,
這樣啟不是都做了白工了嗎.
簡直是變向逼迫員工離職碼
這麼大間的公司居然區區3.4千元苛刻的刁難新進員工,
超令人不齒的.
唉......
為了生活只能令尋它職了,
今天我向公司丟出了離職單
無奈..............
[
本帖最後由 cjoy93 於 2010-3-17 20:53 編輯
]
作者:
cjoy93
時間:
2010-3-17 20:09
超無奈的心情
作者:
a72445256
時間:
2010-5-4 17:05
勞基法是適合公務人員不是給一般勞工用的
作者:
d9311019
時間:
2010-6-11 13:46
這麼摳的工廠,不作也罷~~
作者:
赦生o狼煙
時間:
2010-7-14 14:01
引用:
原帖由
a72445256
於 2010-5-4 17:05 發表
勞基法是適合公務人員不是給一般勞工用的
誰說的 教召全民通用!!
不管何職 教召令 一律公假
不給公假可以提訴的 絕對成功!
作者:
blues0920
時間:
2010-9-3 17:44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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