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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怕的人.希望不要再有下一個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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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ATY33
時間:
2010-10-22 21:42
標題:
可怕的人.希望不要再有下一個受害者
高女婚姻存在時常鬧自殺.要割腕.要開瓦斯等
高女婚姻存在時.還跟前男友劈腿.在溫泉地方及旅館.被當場抓包5次(事後小孩曾告知爸爸.高女常帶不同的男生叔叔一起出遊.但都不准小孩說出來)
高女婚姻存在時.高女帶孩子與前男友一起出遊(還要小孩叫前男友爸爸)
高女婚姻存在時.高女及高女的媽媽聯合一起.用符咒對小孩及小孩的爸爸下符咒.下降頭(事後才得知)
高女與前夫結婚後.並未上班.十二年來從未付出過任何一毛錢.所有開銷包括出國渡假(高女全家人費用)
高女婚姻存在時高女捲光所有現金.存摺.及金飾等.金額高達三百多萬.至今從未歸還半毛錢及金飾(曾要求高女歸還.但是高女不肯歸還)
高女離婚後告知前夫要幫忙帶小孩至國小一年級就歸還給前夫.結果竟然不歸還小孩
高女帶前男友到前夫家中恐嚇.威脅.毀損前夫家中摔壞東西砸門等.當場還嗆說不怕警察(報案也不怕)
高女把小孩帶到法庭上說要跟媽媽一起住.高女告訴小孩.如果沒這麼說小孩就永遠看不到媽媽
高女官司訴訟全盤皆輸卻告知小孩.前夫竄通法官.前夫的家人在法律部門上班.與律師勾結竄通.才贏得官司結果(監護權父親.探視權母親)高女告知法官監護權是戶政人員強制寫在父親欄位.高女親筆在離婚協議書上寫 高**願意放棄小孩監護權.監護權歸***所有
高女告知法官前夫家燒香拜佛.香火味道使小孩過敏.高女家中也做紙類.筆等事業.也供俸神佛膜拜.高女家中也供神佛
高女寫注音符號叫小朋友照抄.說是寫日記.是要小孩告親生爸爸的證據(小孩當時唸幼稚園)
高女告知小孩監護權在前夫那.要前夫都不能搬家.要養小孩到18歲成年.高女不用付出任何一毛錢.高女告之小孩一定要監護權一方養他到18歲成年
高女官司訴訟期間帶小孩看精神科.及普通門診就醫紀錄竟高達185次紀錄
高女現今已離婚.還是持續幫小孩洗腦.不讓小孩學習英文等.並告知小孩讀書沒什麼用處
高女現今已另嫁他人.自己將再次為人母.卻不讓小孩知道已婚身份.說她的肚子暫時放進一個小娃娃.等長大後再拿出來.至今高女還每天到小孩就讀的學校.但都未經過監護人同意去找小孩.他現任老公應該不知道所有細節.如果知道了會作何感想?直到現在高女仍要把小孩帶到身邊.如果帶去了.去把小孩放在娘家.真不知道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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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KATY33 於 2010-11-5 20:58 編輯
]
作者:
147147147aa
時間:
2010-10-24 19:34
我很想看看你的內容
不過你的說話排法 讓我不知所措
希望可以整理一下 我再來觀看 感恩
作者:
896538
時間:
2010-10-24 19:52
這樣的人,還能相處嗎? 快快離開吧
真的是可怕的女人
作者:
xxyyzzgg
時間:
2010-10-25 08:02
所以說女人心海底針啊
作者:
wesley3000
時間:
2010-10-27 02:50
實在是看嘸是什麼,一開始就無法看下去,請問高女是什麼?什麼叫高女?
作者:
youareabitch
時間:
2010-12-16 13:26
真是糟糕的一個人 大家要小心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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