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標題: 這兩類也可以算是 經濟洛勢 果然規定是自家人寫的 [打印本頁]

作者: a22918898    時間: 2011-8-2 13:53     標題: 這兩類也可以算是 經濟洛勢 果然規定是自家人寫的

這兩類也可以算是 經濟弱勢 果然規定是自家人寫的
自己不用納稅 花納稅人的錢   有 十八趴  的人還被稱為弱勢
馬小九    自己是眷村子弟 看了都覺得 你不知民間疾苦   懷念起 蔣經國了

http://www.facebook.com/photo.ph ... ;type=1&theater
引用:
發文前請拜託先看看版規
你的連結看不到網頁
五  轉貼文章.新聞請務必註明出處來源(網路新聞請附上網址)否則一律扣80金

六  發帖心得必須滿30個字,回帖必須滿10個字(不含標點符號)否則一律扣80金
念你是初犯
修改過後敲短信給我
我可以把分數還給你
[ 本帖最後由 dd210 於 2011-8-2 19:25 編輯 ]
作者: dtses-akira    時間: 2011-8-2 18:10

你是來亂的喔∼
嫌帳號太好請了嗎?
作者: hhh316lp    時間: 2011-8-9 23:57

^^||...............

這位小綠綠不想留在plus論壇...也用不著這樣自爆吧?

XD




歡迎光臨 PLUS28 (http://www.plus28.com/) Powered by Discuz! 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