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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陳致中偽證案判刑定讞 丟了議員 [打印本頁]

作者: a220204    時間: 2011-8-17 21:43     標題: 陳致中偽證案判刑定讞 丟了議員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817/8/2x1z5.html

陳致中偽證案判刑定讞 丟了議員
更新日期:2011/08/17 20:59 晚間最新消息,內政部在晚間發布通知,表示陳致中將由行政院宣布,解除他的高雄市議員職權!
事情緣由,是因為他的母親吳淑珍,涉嫌教唆陳致中等3人作偽證,陳致中因為偽證案,被判刑3月定讞,不得易科罰金。
因此按照地制法規定,將由行政院宣布解除他的議員職權,也就是從判刑的今天開始,陳致中已經不再具有高雄市議員的職務。

老天還是有眼的真是大快人心阿..
這也證明當初他去廟理說有嫖妓就不當一樣結果
就是趙建銘到底才會入獄阿..拖的真久...

[ 本帖最後由 a220204 於 2011-8-17 23:41 編輯 ]
作者: 暗黑天堂    時間: 2011-8-17 22:04

明天民進黨應該又會出來喊政治迫害,要馬總統負責了吧~
接著就是發動人民遊行抗議~

撇開那些將發生的鬧劇不說,這件事真是讓人吐了口惡氣啊~
作者: dd210    時間: 2011-8-17 22:22

引用:
原帖由 暗黑天堂 於 2011-8-17 22:04 發表
明天民進黨應該又會出來喊政治迫害,要馬總統負責了吧~
接著就是發動人民遊行抗議~

撇開那些將發生的鬧劇不說,這件事真是讓人吐了口惡氣啊~
暗黑兄明天出來喊政治迫害,是必然的
不然就不像明近黨
這個新聞這是太棒了,一個字

作者: kaewen    時間: 2011-8-17 22:38

還好  沒讓他爽太久......
這隻經過法院雙認證的小瓢蟲早就該進去跟他老爸一起作伴
連老李也一起進去 剛好祖孫三代在裡面有個伴.......

看完這個新聞 心中還真的只有爽這個字可以形容
作者: 貪狼    時間: 2011-8-17 22:52

真是快樂的不得了阿~烏龍茶廣告台詞
作者: hendrycim    時間: 2011-8-18 00:00

爽啦!
嫖妓中被解除議員這應該是老天開眼拉!
殊不知他可是靠爸集團的團長呢!
作者: heartstop    時間: 2011-8-18 00:14

『民進黨發言人莊瑞雄17日晚間表示,此為輕罪重判,這是親屬間的作證,不能過份苛責,雖然陳致中不是黨員,對此表達慰問,並感到遺憾。』


不能過份苛責?

不然應該怎樣

說乖,下次不要再這樣子囉

是這樣嗎?


這就是典型民進黨的思考邏輯

寬以律己嚴以待人

對就是對錯就是錯


第一家庭

全台灣甚至全世界都在看

公然在公堂上說謊

這麼大的一件錯事

對社會大眾造成這麼不好的示範

同聲譴責有這麼難啟齒嗎?


作者: 徐如疾風    時間: 2011-8-18 07:07

早起看到這則新聞
本來想上來貼給大家爽一下
沒想到有版友捷足先登了
總之就是爽啊
----------------------------------------------------
不過這時間點有點不好
一定會一堆國民黨跟阿共的陰謀
欺負迫害台灣人之類的話跑出來鬧
對馬哥極重視的南部選情不利
作者: tsorngyu    時間: 2011-8-18 07:52

陳致中 扁珍集團點鈔工
幹壞事 竟向神明亂發誓
當嫖蟲 荒淫無度亂播種
判刑罰 法庭公然講謊話

再來陳致中又要在新聞片段裡喊政治迫害 國民黨干預司法 使得他沒議員可當
都陳年老調了 再喊也沒人聽...
作者: guang58    時間: 2011-8-18 11:02

爽 !
太爽了 !
你看他那副嘴臉, " 貪婪 "  " 自大 " " 白賊 " " 淫穢 "..........
說謊不打草稿,白賊是家常,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
一家人一個樣,早晚進去 " 裡面 " 過年
真是大快人心
爽 !
就是太爽了 !
作者: 7210211    時間: 2011-8-18 11:17

陳前議員,原以為因其民意代表之特殊身份,有機會,讓其可能的罪刑,得以免刑,甚至,可為其正在服刑的父親與母親,享有特別權力!
但,因個人所涉之「偽證罪」,經法院判決定讞,因而喪失其民意代表身份,這對身為「法律人」的陳致中來說,應是其意料中之事!
法律是不容許法律人,有知法犯法的「投機」行為!
作者: bobo9527    時間: 2011-8-18 13:18

剛看到新聞說∼不排除選立委0.0!!

我都傻了!∼又要來操作一次了嗎????
作者: loveroc    時間: 2011-8-18 14:35

扁家都是國庫掏空賊!!!
希望全體國民們腦子要冷靜些
不要再被綠綠小手段洗腦了
作者: bill00792000    時間: 2011-8-18 14:41

這也是還了一個公道了
不過冥禁黨的人跟支持腦包
不知明天又會有什麼瘋話要說了??
作者: tom0886    時間: 2011-8-18 14:56

罪有應得....3+1好!!!!!XXDD
作者: 983u54uf    時間: 2011-8-18 15:35

引用:
原帖由 徐如疾風 於 2011-8-18 07:07 發表
早起看到這則新聞
本來想上來貼給大家爽一下
沒想到有版友捷足先登了
總之就是爽啊
----------------------------------------------------
不過這時間點有點不好
一定會一堆國民黨跟阿共的陰謀
欺負迫害台灣 ...
那些綠的會頭給馬呢
只有馬向老共宣戰(真的戰爭)
才有可能
其他事都是別想
作者: dtses-akira    時間: 2011-8-18 17:54

這種爽事怎麼可以缺席呢∼
陳家一一進看守所相聚是遲早的事
後續還有很多案子還沒判
最好再關久一點
才對得起台灣人民
請南部人不要再支持他們了
選一個議員還高票當選
這真的有天理嗎?
還是慶祝一下吧∼哈哈
作者: king780419    時間: 2011-8-18 18:53     標題: 無言

他竟然還要選立委.... 再被關就要選總統了
作者: 983u54uf    時間: 2011-8-18 19:06

引用:
原帖由 king780419 於 2011-8-18 18:53 發表
他竟然還要選立委.... 再被關就要選總統了
那一定當選的....不過該國總統府在土城
作者: cheese0322    時間: 2011-8-18 19:40

偽證罪是7年以下之罪,判3個月叫輕罪重判?

親屬偽證輕判,是為了體諒保護家人心切、一時意左之人
陳致中這種 打從一開始就想玩弄法律、就想鑽漏洞的人,憑什麼輕判?
作者: u8814031    時間: 2011-8-18 22:33

果然不負人民的期待,
還真得出來喊政治迫害哩,
大家都知道他要搞這套了還來,
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
趕快抓去關啦!!不是很想團員,
監獄將是你們重逢的地方...
作者: 7210211    時間: 2011-8-19 09:15

陳致中所涉及之「偽證罪」,經最高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月定讞。
雖其罪刑屬輕罪,卻無法獲得緩刑,係因陳致中曾協助將陳水扁之貪污款,洗錢到海外所開設帳戶中,後經法院審理後,經第一審與第二審均遭判有罪,已違反刑法第74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故已不符合刑法第74條得「緩刑」的資格。其中,有關刑法第74條之內容如下:
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認為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得宣告二年以上五年以下之緩刑,其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
一 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二 前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五年以內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依據地方制度法第79條第1項第4款規定,直轄市縣市議員受有期徒刑以上之刑判決確定,而未受緩刑之宣告或未執行易科罰金者,由行政院解除其職權或職務。

總之,陳致中的議員會被撤消,完全符合公理與正義!
作者: j12340627    時間: 2011-8-19 11:06

看了這篇新聞真是大快人心 看了這篇就更爽了
"洪平朗直言,黨團有人建議陳致中可以回故鄉台南選立委,他們認為「陳唐山應該不是那麼想選」,陳致中回去一定可高票當選。


陳致中所屬的高雄市前鎮、小港選區,民進黨已提名郭玟成參選立委;郭昨天為陳致中打抱不平,但談到選立委,他表示,扁家人在這個選區選立委,綠營一定兩敗俱傷,他認同議會黨團建議,「樂見」扁家人到台南選立委。


民進黨台南市黨部表示,台南市已完成立委提名作業,五個選區都有人參選,沒有再提人選空間。「高雄人不能把陳致中的事丟給台南人,高雄人應該要自己解決。」
"擷取於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819/2/2x5q3.html

這就是民近檔 嘴砲而已 只會說不會做 有這些人難怪不會進步 小馬哥 要加油 連任成功
作者: a220204    時間: 2011-8-19 18:08

民近黨誰都知道現在扁家人員都不能靠近的
誰靠誰倒楣
說多團結有多團結
遇到事情就是個人擔了
況且立委都橋好了
誰會讓出來給那種沒實力只靠爸的小鬼阿
作者: firfox7    時間: 2011-8-22 01:05

爽啦 !!
嫖妓中終於被懲罰了,不過仍不滿意的說,那些有案在身的綠色兵團不該處理一下嗎?
回過頭來說,如果繼續讓嫖妓中繼續當議員那可真是世界首創(臉丟大了)
作者: hhh316lp    時間: 2011-8-24 01:07

天天都在想,

天理終昭彰,

致中等被肛,

大家都很爽!
作者: soscc25    時間: 2011-8-24 06:38

陳致中的案例是台灣公職人民司法案件,如果民進黨這樣挺,便是創了一個先例,以後只要任何人像陳致中這樣,這樣是鼓勵說謊、鼓勵招妓,民進黨是完全違背一般人見解,一般人要表達最嚴厲的抗議及譴責。
作者: andyflase    時間: 2011-8-27 23:32

看完這個新聞 心中還真的只有爽這個字
作者: 陰人    時間: 2011-9-2 15:21

對於這個人,實在是無言,果然青出於藍勝於藍.........
作者: 蓋著外套    時間: 2011-9-2 18:54

反正又會聽到"司法迫害"或是"政治迫害"吧....
作者: 626244394    時間: 2011-9-4 22:23

做偽證就代表說講話不實在說謊話,怎一個說謊的人還能選立委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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