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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陪老闆出差 同房3天控性侵卻外出逛街購物? [打印本頁]

作者: qqsc0605    時間: 2011-9-19 05:07     標題: 陪老闆出差 同房3天控性侵卻外出逛街購物?

陪老闆出差 同房3天控性侵 女祕書不服老闆娘開除 卻被拍到血拼

2011年 09月19日 蘋果日報

【李定宇╱新北報導】


網絡圖片

網路圖片

新北市一名女祕書陪老闆前往倫敦出差,依老闆吩咐只訂一間房,同住了三天後,她向英國警方報案,控訴連續三晚被老闆性侵,不料,回台後即遭老闆娘開除,氣得向新北市勞工局申訴;但老闆否認性侵,指雙方是你情我願發生性行為。勞工局昨表示,該性侵案仍在偵辦中,待檢方偵查終結,再判斷業者開除女祕書是否得宜。


新北市勞工局調查,五股區一家工廠老闆(約五十歲),今年七月偕同女祕書至英國倫敦出差,他告訴女祕書「當地食宿費用太高,只需要訂一間房間」;女祕書認為老闆應該不敢亂來所以照辦,連續三個晚上都只訂一間兩張單人床的房間,未料到當地卻遭老闆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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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圖片

女稱不敢反抗老闆
女祕書返台前夕向英國警方報案,指稱她與老闆出差期間,第一天晚上入住倫敦郊區一家飯店,第二、三天晚上則投宿倫敦市區的飯店,未料連續三天晚上她都遭老闆性侵,因為對方是老闆,所以她不敢反抗;英國警方獲報立即逮捕老闆,女祕書則自行搭機返回台灣。

英警研判罪證不足
老闆娘得知丈夫涉嫌性侵案遭拘留,透過外交部及駐外單位協助,並聘請律師跨海營救丈夫;英國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該名女祕書這三天來隨意進出飯店逛街,且神情自若不像被控制行動遭性侵,假設她真的被老闆性侵,按照常理,她第二天應該不會答應與老闆同房,認為該起性侵案的罪證不足,將拘留五天的老闆釋放。

女祕書返台後即遭老闆娘開除,她氣得向新北市勞工局申訴,指她陪老闆至英國出差不僅遭性侵,回國還被老闆娘違法開除;她並到法院控告老闆性侵害。


網絡圖片


公司認定無故曠職

被告性侵的老闆向勞工局坦承,他與女祕書發生性行為,堅決否認性侵,僅說:「女祕書表現出對我有意思,所以事情就這樣自然而然發生了。」而老闆娘則向勞工局解釋,女祕書回台後無故曠職三天,才會依《勞動基準法》將女祕書開除,並依規定發給資遣費。
對此,新北市勞工局昨表示,接獲該名女祕書的申訴後,立即約談老闆及女祕書兩人,但雙方均各執一詞,簡直是羅生門,該案已由司法機關調查中,靜待司法調查終結,了解整起事件的真實事發經過,再調查該工廠是否違法開除員工。

男女出差糾紛案例
◎2011/01:《公論報》社長賴四洋遭女職員指控言語性騷擾,連出差坐車也一直談性,女職員1月底向北市勞工局申訴後,賴日前被開罰10萬元。
◎2008/11:女士官控陸軍作戰訓練處張姓副處長,假借談公事5度安排同住僅有1張雙人床的旅館,有次她睡著遭摸胸、吸奶。
◎2007/07/12:海巡署海岸巡防總局督察室主任李春明,遭女軍官寫自白書控訴,指他常在出差時摸她的手,還說「這樣出差好像偷偷約會」等性騷擾行為。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性侵羅生門示意圖 先控性侵
女祕書指控,今年七月她陪老闆至英國倫敦出差,因經費有限住同一間房,卻慘遭老闆性侵。

事後血拼
英國警方調閱飯店監視器畫面發現,女祕書提著大包小包的血拼戰利品出入,神態自若不像被性侵。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677833/IssueID/2011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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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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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假的! 性侵後還繼續住了2天順便去購物血拼?
突然想起某軍官跟女同事出差住同一間房的新聞........

作者: 赤龍魂    時間: 2011-9-19 08:28

這樣的說法
連他自己都不信吧
訂一間房時
就很怪了
性侵後還連續同住2晚
又神情自若
實在太離譜了啦
作者: CKF    時間: 2011-9-21 18:40

thanks
作者: 12441244    時間: 2011-9-21 21:34

所以說 她很享受被性侵的過程摟?
作者: KEYKEY0033    時間: 2011-9-21 22:28

這樣的說法
連他自己都不信吧
訂一間房時
就很怪了
性侵後還連續同住2晚
又神情自若
實在太離譜了啦
作者: KEYKEY0033    時間: 2011-9-21 22:29

這樣的說法
連他自己都不信吧
訂一間房時
就很怪了
性侵後還連續同住2晚
又神情自若
實在太離譜了啦
作者: 620528    時間: 2011-9-21 22:32

這樣的說法
連他自己都不信吧
訂一間房時
就很怪了
性侵後還連續同住2晚
又神情自若
實在太離譜了啦
作者: KEYKEY0033    時間: 2011-9-21 22:37

真的假的! 性侵後還繼續住了2天順便去購物血拼?
突然想起某軍官跟女同事出差住同一間房的新聞........
作者: kkkyyyuuu    時間: 2011-9-21 23:06

真的很厲害
作者: montgomery    時間: 2011-9-21 23:08

網路照片不錯看~
作者: peterc0325    時間: 2011-9-22 00:07

有些女生就滿變態的說.男生摸手的時候也不反抗.做完的時候又放聲大哭.說自已被強暴的..但是在做的過程還會叫的很銷魂..真是想不透她們在想怎麼
作者: cashhgs    時間: 2011-9-22 00:56

應該是價錢沒談攏

所以鬧翻了吧!?
作者: cheng1130    時間: 2011-9-22 01:15

我想應該是包養價沒有談妥
所以才會報警的吧
作者: xavierwu    時間: 2011-9-22 02:12     標題: 回復 1# qqsc0605 的帖子

我也覺得應該是價錢沒談攏
所以才鬧翻了!
作者: j8781953    時間: 2011-9-22 03:26

This argument even he himself did not believe it
Room when a strange set
Continuous sexual assault even after living for 2 nights and Shenqingziruo
Is too far
作者: hku943144    時間: 2011-9-22 08:49

一看就知道是為了錢~ ~
回台還想靠這招賺賠償
作者: song1022    時間: 2011-9-22 08:53

所以呢~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還是不要亂來才對~
作者: wish512    時間: 2011-9-22 09:14

應該是想紅吧~~
感謝大大無私的分享~~
作者: sleepgod700926    時間: 2011-9-22 10:37

包養金談不攏吧
靠身體吃飯的女人真可怕
不過這頭家也太豬哥了吧
直接訂單人房
意圖明顯
作者: costermonger    時間: 2011-9-22 13:38

我覺得男生有時候很吃虧
雙方你情我願
但是事後女方不爽就可以告性侵
法律是可以這樣玩弄的嗎?
也許是真有性侵但是不是應該當下就向警方求助嘛?
作者: kiki89366    時間: 2011-9-22 13:59

太誇張了ㄚ
作者: uf005142    時間: 2011-9-22 14:09

想趁機來個仙人跳,結果賠了夫人又折兵
自作孽,不可活
作者: stocky    時間: 2011-9-22 15:09

感覺這個標題粉瞎。
作者: alinyang    時間: 2011-9-22 16:17

這個女秘書ㄧ定也有問題
作者: 有教堂    時間: 2011-9-22 18:31

應該是事後女秘書獅子大開口想勒索老闆 老闆不願意支付 所以女秘書翻臉告老闆性侵
作者: webber511    時間: 2011-9-22 18:47     標題: 回復 1# qqsc0605 的帖子

3QQQ 謝謝分享
作者: n048370535    時間: 2011-9-22 18:48

我想應該是錢談不曨啦
所以老闆才會被抓
這應該是新的仙人跳啦
作者: auto6419    時間: 2011-9-22 20:19

反正先搏版面喊可憐,
自然會有一群不明就裡的人去聲援她!
作者: j199161    時間: 2011-9-22 21:5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怪頭    時間: 2011-9-22 22:23

色字頭上一把刀.,,,,,,,,,
作者: 深度慾念    時間: 2011-9-23 07:53

主要還是錢啦
作者: 法克    時間: 2011-9-23 09:54

應該是要買古奇包
香奈包
老闆不想買
所以報復
女人...............
作者: devilchaos    時間: 2011-9-23 11:07

很怪的新聞.
看了都無法認同女方的說法.
應該是發生關係後.
想要更多錢.
結果擺不平吧..
作者: 比菲    時間: 2011-9-23 11:12

這女的是白痴ㄇ?
沒有證據還去告她老闆,
真的是無聊到極點!!
要告就像一點ㄇ!!
還被拍到去逛街!
真的只有白痴才會做這種事!!!
作者: superetet    時間: 2011-9-23 15:02

如果像網路照片的祕書
所有的老闆都不會放過吧
男人.
作者: jonlong    時間: 2011-9-23 15:51

j我看呀!!可能是女秘書跟老闆的價錢談不攏翻臉吧!!出國前就知道住同一間房間!白癡也知道會不幹!!所以呀!!女秘書是想要錢吧!!真是欠幹的女秘書~~~~
作者: 大大賞    時間: 2011-9-23 16:32

可能是大家對事務的切入點  看法頗有出入   以至於  性侵  與購物之間無法同時存在   其實這不僅同時存在  而且是發生的事實
作者: yenkang    時間: 2011-9-23 17:56

我覺得 女生應該要懂得保護自己
沒有不敢反抗 的
只要你願意就可以反抗
作者: moon210604    時間: 2011-9-23 18:29

這應該是沒給錢吧><
作者: lwaiseng    時間: 2011-9-23 18:46

有破绽啊,要陷害人也要聪明点嘛!
三天时间很多机会去报警咯,还需要留在哪吗?
很明显是要敲诈的!
作者: 420575    時間: 2011-9-23 19:38

性侵後還繼續住了2天順便去購物?
作者: 好心的死神    時間: 2011-9-23 19:39

原來性侵害防治法是可以這樣子亂用的喔@@
先爽完後不爽再提告,她以為是在購物阿,
還有七天賞味期咧!!!
作者: mike620404    時間: 2011-9-23 20:35

一間房間 居然同意 表示對老闆有意思~
作者: bradhuang    時間: 2011-9-23 21:43

應該是包養價錢談不攏 不甘心被白睡  所以舉報囉
作者: kevin019    時間: 2011-9-23 21:51

太瞎啦
不過...事實只有當事人知
諸多揣摩都只是空談
作者: 155191    時間: 2011-9-23 22:18

這是有遇謀囉 xd
作者: alomar0116    時間: 2011-9-23 23:02

我想大概是錢沒談好@@
作者: audion    時間: 2011-9-24 00:5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葉英俊    時間: 2011-9-24 09:21

真的很不錯
作者: eric77    時間: 2011-9-24 11:16

女人女人真的很奇怪 價錢談不攏嗎?還是不夠爽?
不過新聞謹供參考
作者: tofi22    時間: 2011-9-24 12:39

過夜費沒談攏啦~
作者: a0955936722    時間: 2011-9-24 12:45

假如是那圖片打字的OL我想因該沒有任何人受的了吧~~~不過說遭性侵那女生居心叵測阿~
作者: HERNENDERZ    時間: 2011-9-24 13:23

沒事不偷吃  不偷吃沒事
作者: iliketea    時間: 2011-9-24 13:48

所以說不用錢的最貴
作者: dencheelam    時間: 2011-9-24 14:29

性侵以後還連續住了2天,會不會太扯?
還可以去血拼?
作者: jiunn36    時間: 2011-9-24 16:19

我相信第一天有可能是性侵事件,

但第二三天則是跟價錢有關係吧????
作者: camera3389    時間: 2011-9-24 16:33

性侵後還繼續住了2天....
應該是:   後來老闆表現的太差.  條件喬不融.  不爽ㄚ啦....
給錢吧...
作者: camera3389    時間: 2011-9-24 16:36

引用:
原帖由 dencheelam 於 2011-9-24 14:29 發表
性侵以後還連續住了2天,會不會太扯?
還可以去血拼?
也沒少塊肉...為何不能去血拼..舒壓ㄚ..
作者: jacky572875    時間: 2011-9-24 16:55

錢丟下去一堆女生搶著脫衣服,那這種事錢丟下去,就當甚麼事沒發生了
作者: bluekoko2002    時間: 2011-9-24 23:33

謝謝大大的分享!
作者: une836312000    時間: 2011-9-25 01:52

那個女職員簡直是白痴一個.......無言
作者: jared1017    時間: 2011-9-25 10:47

個人覺得這是女秘書方面的問題!!
作者: sanloves    時間: 2011-9-25 11:34

看來是錢談不好....
太少了  所以想趁機敲一筆
作者: ONSN1979    時間: 2011-9-25 11:45

感謝大大分享.
作者: 侑鼬    時間: 2011-9-25 13:53

自源其說
搞的自己也沒好下場
一切都是錢惹的禍
這個女生眼裡只有錢
作者: kenkings    時間: 2011-9-25 14:02

要不到錢吧~~
作者: 頑皮鬼    時間: 2011-9-25 17:46

老闆叫秘書定一間房間就怪怪的了
還同房3天
想也知道這有問題
作者: qupyqupy    時間: 2011-9-25 19:10

第一張照片的女孩子,正翻掉了
作者: 大補丸    時間: 2011-9-25 19:45

價碼沒喬好
這下2敗俱傷
作者: s74417441    時間: 2011-9-25 22:2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e996046    時間: 2011-9-26 00:26

兩個人各懷鬼胎.只是演變成國恥有點丟臉
作者: hootgood0937    時間: 2011-9-26 05:03     標題: 回復 1# qqsc0605 的帖子

這樣的說法
連他自己都不信吧
訂一間房時
就很怪了
性侵後還連續同住2晚
又神情自若
實在太離譜了啦
作者: 水戶狂    時間: 2011-9-26 08:23

我看根本是那女的想被包養
但是價錢談不攏才來搞這招吧
到是那位老闆可以告她誣告...  這也是很重罪的
作者: paddy_wei    時間: 2011-9-26 09:34

這樣的說法
連他自己都不信吧
訂一間房時
就很怪了
性侵後還連續同住2晚
又神情自若
實在太離譜了啦
作者: =迷幻=    時間: 2011-9-26 09:49

太扯了吧...
兩人同一間房耶!!
就算不同床也有許多的不便吧...
作者: jungle6523    時間: 2011-9-26 14:44

她或許想當小三
不然就是想取代老闆娘的位置??
作者: kill0098    時間: 2011-9-26 17:59

所以說 她很享受被性侵的過程摟?
但是事後女方不爽就可以告性侵
作者: s91101585    時間: 2011-9-26 21:32

某軍官跟女同事出差住同一間房的新聞........
作者: jumpy    時間: 2011-9-26 22:26

現在的人心真的是很險惡阿
就像大陸老人都會把車用倒
然後好心的人過去扶她就被說成是他撞他
然後就要求賠錢
作者: boyu4    時間: 2011-9-26 22:37

這怎樣說因性而愛吧
作者: pingmau2004    時間: 2011-9-27 00:06

這樣的說法
連他自己都不信吧
訂一間房時
就很怪了
性侵後還連續同住2晚
又神情自若
實在太離譜了啦
作者: zxc6204    時間: 2011-9-27 00:13


應該是為了錢八
真是心機
作者: BBOY2    時間: 2011-9-27 01:10

其實發生這種事情不管是真是假,男生大部分較吃虧
而法院審理這種羅生門事件最後也都是意思意思對男方罰個錢了事
整個事件看起來就是男方故意女方蓄意,一個想色一個想錢,一團亂
作者: junny1230    時間: 2011-9-27 09:06

世風日下人心不古
感覺每個人心裡都打著算盤
準備大敲一筆  我還是乖乖的上下班就好
作者: ggyy535    時間: 2011-9-27 13:06

這太酷了吧......
作者: esteven    時間: 2011-9-27 15:14

真的假的! 性侵後還繼續住了2天順便去購物血拼?
突然想起某軍官跟女同事出差住同一間房的新聞........
作者: amdmarbo    時間: 2011-9-27 17:39

小3的日子分配不均
作者: zxcvb9652233    時間: 2011-9-27 19:04

這是一定ㄉ長ㄉ那ㄇ...   我是老闆8成也會... 男人都會ㄉ...
作者: offno    時間: 2011-9-27 20:40

真的假的! 性侵後還繼續住了2天
還可以去購物血拼?
讓人難以相信
作者: nabolion    時間: 2011-9-27 21:36

一切都是錢吧.........................
作者: ab6860    時間: 2011-9-27 22:15

太假了~老闆說要跟祕書住同一間房~身為女性的秘書居然沒反對~更何況連續住3晚還被性侵3晚~擺明就是你情我願~完全不合乎情理和邏輯~何況是非親非故的老闆要求與女秘書住同一房~一個成年的女性會講出這樣的話太好笑~分明是偷情被抓包雙方撕破臉反告性侵..........
作者: whale0117    時間: 2011-9-27 22:57

價錢談不攏吧...
作者: 81226    時間: 2011-9-27 23:50

thank your share...
作者: leo790518    時間: 2011-9-28 01:08

男生真可憐....
作者: S09410034    時間: 2011-9-28 03:15

恐怕是想恐嚇老闆,以後唯命是從
連續三天,仙人跳吧!!引誘發生關西之後
當秘密情人,每個月收錢吧
作者: 34624755    時間: 2012-7-18 04:52

真的假的! 性侵後還繼續住了2天順便去購物血拼?
作者: 一口水    時間: 2012-8-20 01:34

因該是三天給服務費用橋不容才對
作者: 891017149    時間: 2012-8-21 23:12

說這話誰會信@@~
作者: gigi2266    時間: 2012-11-26 22:26

應該是要老闆把他給扶正 老闆不要
於是就告老闆了
作者: asdf4869    時間: 2012-12-12 09:50

總說一句就是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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