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標題: 救護車載錯人 家屬擬提國賠 [打印本頁]

作者: dmnrykiftq    時間: 2011-9-25 07:09     標題: 救護車載錯人 家屬擬提國賠


網絡圖片




更新日期:2011/09/25〔自由時報記者方志賢/高雄報導〕

高市本月二日發生救護車到鳳山區眷村搶救石姓病患,中途卻遭身體不適蕭姓男子攔截,救護人員兩度口頭確認,蕭男均稱是報案住戶,於是將他送醫救治,但原本要救護的石姓病患,卻因此延誤送醫二十分鐘不幸死亡,引發家屬不滿。

高市消防局表示,事後調閱通聯紀錄,當時除石家一五五號打電話報案外,並無其他報案救援的電話,確認是被蕭男蒙騙才載錯人,並無疏失。

網路圖片

為何沒有確實核對送醫者身分及病況?高市消防局說,這起救護案是由一一○轉通報一一九,因此一一九勤務中心未留有送醫者的基本資料及病況,加上攔車者故意蒙騙,才沒有即時發現錯誤。

蕭男則出面喊冤,強調自己身體不適,也請朋友打電話叫救護車,被指控半途攔截救護車,他很不滿!

石家女兒日前向媒體投訴,她的父親石熔(八十三歲)與母親同住高市鳳山區海光四村眷村,本月二日上午九時許,石父不慎跌倒頭部著地,石母向鄰居求救,鄰居代撥一一○報案,鳳山分局警員趕抵後再通報勤務中心轉報一一九派救護車。




[attach]1653527[/attach]
網路圖片

鳳山分隊派救護車火速趕抵海光四村,在村口遭蕭姓男子(五十一歲)攔下救護車,說他頭痛、快喘不過氣。

救護人員兩度詢問蕭男:「是不是你報案?」、「你是不是住海光四村一五五號?」蕭均回答:「是!」於是將他送國軍高雄總醫院。

未料蕭男被送到急診室,才向救護人員說:「你們載錯人。」同時在石家等候的員警及鄰居等不到救護車,又打一一九詢問,消防局才知道「載錯人」,趕緊出動另輛救護車趕往。

石翁因顱內嚴重出血,送醫救治,五天後死亡,家屬認為消防局延誤二十分鐘送醫,有嚴重疏失,不排除提出國賠。
http://18plus.plus28.com/viewthr ... xtra=#pid1956024967

[attach]1653528[/attach]
網路圖片

======================================

蕭男明顥故意攔車在先,真是可惡~
對於救護車可以說是不夠仔細確定傷者是誰
可是就只是因為遇到瘋子才會造成這種結果阿!!
應該也算是那位蕭姓男子的問題  找他賠償才對勒!!




作者: et0078    時間: 2011-9-25 07:55

這明顯是這名蕭姓男子有錯
救護車人員已經再三確認資料
這名蕭姓男子卻都謊稱是
那有任何刑責應該由這名蕭姓男子負責才對
至於家屬提國賠
我倒認為有些超過了
作者: 托比    時間: 2011-9-25 11:16

這次經驗可以讓人了解到兩個致命失誤.第一救人要打119抓壞人要打110,這說明教育不足延誤了救援時機,如果救護車早一刻到,或許就不會發生被半路攔截,其實就算救護車人員當時發現載的不是報案住戶,也不能拒載,只有再通報另一輛救護車支援,以縮短等待的時間, 救護車在未到之前, 家屬要向救護單位確認救護車到哪裡了,也可以避免這樣的悲劇.第二就算由110轉通報119,車上救護人員仍然要有基本的紀錄以核對送醫者的基本資料及病況,否就算自己理直,人命關天,任誰都無法承擔這樣的責任.至於蕭姓男子是否有錯,當時狀況如何沒有明載,救護人員也無法確認蕭男病況,所以這段責任由法官論斷啦!
作者: 風霜碎影    時間: 2011-9-25 14:07

有時這些工作人員真得很兩處為難
要是不讓他上車  到時後他出事或是意外身亡
那麼這邊的人又會怪他們說讓他上車是會怎樣
然後又把怨氣出在他們身上
現在讓他上車了又造成另一個延誤就醫而死亡
真無奈呢

作者: x1987817    時間: 2011-9-25 15:36

明明就要叫攔車蕭來賠
說謊+亂攔救護車
這不叫他來賠還想國賠 會不會太好笑了
那以後我在路傷擦傷了 看到救護車是不是也能直接攔下來
作者: bb236236    時間: 2011-9-25 15:58

真的蠻扯的~明明就是亂攔車的人有問題!!
就現在的情形來說~~~  
應該研討怎麼樣才不會載錯人   而不是討論到國賠吧!!

對於救護車可以說是不夠仔細確定傷者是誰
可是就只是因為遇到瘋子才會造成這種結果阿!!
應該也算是那位蕭姓男子的問題  找他賠償才對勒!!
作者: snowpp    時間: 2011-9-25 16:10

現在人動不動就說要國賠…
責任都還沒釐清就說國賠什的
昨天看新聞看到最後害偶突然好想說
X的好…><

[ 本帖最後由 snowpp 於 2011-9-25 16:13 編輯 ]
作者: 閒者    時間: 2011-9-25 17:22

國賠無理!!!

要救火,要救人,請打119
110是用來抓壞人和解決紛爭的。

看來我們需要擬定『攔車蕭條款』,
來應付這種沒公德心的人。
作者: 托比    時間: 2011-9-25 20:40

其實有蠻多的新聞報導,明明可以不用救護車卻三番兩次要救護車送醫院,雖然救護車是全民公用的緊急車輛,如果發生救護車通通出勤去載非有性命危險的病患,而又剛好有分秒必爭的危急病患,就只能說他自己運氣不好,或者要他自己想辦法了嗎?其實消防局可以宣導,當民眾遇到可以以由家屬或旁人幫忙將他送醫,說不定反而比等救護車來的快(之前有消防人員問報案家屬有沒有汽車,本意應該是如此,但被心急如焚的報案者誤解,又被新聞記者以聳動的標題來曲解原意),至於如何判定就需要讓民眾要有簡單的知識,其實有許多國外製作的醫療節目,會教導民眾如何去辨別傷者的傷勢與緊急醫療措施,雖然絕大部分都會用到救護車做最後運送處置,但至少讓民眾了解到救護車是給最需要的人去用的,與其去事後懲罰或譴責濫用醫療資源的人, 不如教大家如何正確使用緊急救護醫療
作者: s74417441    時間: 2011-9-25 22:2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kiki89366    時間: 2011-9-25 22:31

真的是太..
作者: q9999981    時間: 2011-9-28 17:27

人民自由過度 到一個沒功德 沒水準 沒品的境界  特別是那些動不動就打119找救護車 應該進入列管請公布在各大媒體上面
作者: 蒼茫天夜    時間: 2011-9-28 18:57

這有很多社會觀點
因為這畢竟算是大事,如果上面長官處理不好下面的小弟都會心寒

重要的就如同上9樓的所說
要知道輕重緩急,所以要確認狀態在來

只能說救護人員可憐,怎樣稿都好像是他們的錯誤,
重點是攔車蕭的朋友欺騙了他
說有幫他叫救護車,
結果並沒有這件事情,
看來他朋友因該都知道他是老症狀,
其實不理他因該沒有多大影響吧,
所以才沒有幫那攔車蕭先生叫車,
怎都沒人檢討它的朋友呢?
作者: or0952855968    時間: 2011-9-28 19:14

為什麼個人造成的遺憾要全民買單
每次看到申請國賠我都會有這種想法
國家的體系實在太不應該了..
作者: GRUB    時間: 2011-9-28 19:47     標題: 回復 1# dmnrykiftq 的帖子

是阿  為啥要申請國賠  應該是對蕭男提告過失致死罪吧~
作者: yoyo118890    時間: 2011-9-28 20:55

是要支持119119
作者: offno    時間: 2011-9-28 22:17

現在百姓動不動就要申請國賠
救護人員真可憐
作者: shin0122    時間: 2011-9-29 02:55

國賠好像也是要工作人員賠吧!
而且是從他的工作薪資當中扣~
如三樓說的,
到時候第一個沒攔的沒載出事情~
又有另一套說法了!
作者: fury0910    時間: 2011-9-29 05:08

上面有人說要確定人物資料
你是沒有看過有的根本痛到不能說話
你還要慢慢的確定
希望你有一天可以掛急診 痛到不行 再然醫護人員看你的身分證吧
作者: allenxhunter    時間: 2011-9-29 08:27     標題: 回復 10# s74417441 的帖子

救護車有救護車的好處
自己開車不會比較好
因為救護車一開始救到人回醫院
就有連線了醫院方面可以提早做準備
我到是覺得要公佈救護車平均到達時間
至少知道什麼樣的時間算延誤
她們家也算誇張
20分還不再打一次
真的很扯
攔車的也很誇張
應該重罰
作者: leo491050    時間: 2011-9-29 08:37

蕭姓男子要負責!
就這麼簡單!
作者: PP熊    時間: 2011-9-29 08:44

明明就不是國家的錯.為什麼又要國家來賠
自己的錯就要自己擔.叫蕭姓男子出來陪才是大家想看到的
作者: yuquanhong    時間: 2011-9-29 08:52

誰錯就要找誰出來負責, 要釐清, 不要什麼東西都國賠.....

能不能讓救護車收高一點的費用, 如果是非緊急病患, 要讓他們付高額的救護車費....這樣是不是就不會被濫用
作者: Ralph168777    時間: 2011-9-29 12:54

什麼都只需要國賠,都沒人有錯嗎???誰有錯就該找誰負責吧,憑什麼要大家幫你負擔 ><”
作者: 芒果爽    時間: 2011-9-29 14:01

我絕ㄉ應該自認倒楣8,爾且沒見過著麼不肖ㄉ子女老年人,都摔到暈倒ㄋ還不自己開車或叫計程車自己送去,非ㄉ等救護車媽
又不是骨折
就涮要賠也應該找那ㄍ蕭男8,這種人真是過分,不會擔心真正叫救護車ㄉ人是在生死關頭媽?應該把那ㄍ人抓去關
作者: matsuzaka18ev    時間: 2011-9-29 16:3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dongkuk    時間: 2011-9-29 20:33

這個真的很扯,那個蕭男應該要判罪的才對
作者: CTB2155    時間: 2011-9-29 21:41

這名男人很像想玩試坐的感覺救護車 唔奇怪!!
作者: gchen0123    時間: 2011-9-29 22:07

現在浪費救護資源的一堆!{職業病患}更是無法可管~
消防真是神[剩]的工作啊!!
作者: methane14    時間: 2011-9-30 04:37

幹嘛不去找姓蕭的要
作者: lwaiseng    時間: 2011-9-30 12:39

应该是那男的赔吧!乱乱拦车害别的需要的病人死了...
间接性的害死一个人了,还敢在那推责任!
作者: smartfish168    時間: 2011-9-30 15:26

差勁!為了自己活不管別人死活,應該把這個人揪出來
作者: t0220315    時間: 2011-10-1 07:39

這真是令人感到誇張的新聞
作者: braint    時間: 2011-10-1 09:45

怎麼很多救護車的爭議, 都跟姓蕭的有關.....
作者: shtaxi    時間: 2011-10-1 10:00

太誇張了..
世界上竟有那麼剛好的事..
作者: 54558    時間: 2011-10-1 10:55

其實說真的 問法要改變

應該要問 你家住哪裡

而不是把整個地址說出來

話說這台救護車好像沒行車紀錄器嗎

有的話PO出來一切真相就大白了
作者: lu5660    時間: 2011-10-1 16:38

為什麼又是國賠?人民血汗錢這麼好拿嗎?應該向說謊攔救護車的人要才對!
作者: Doofu    時間: 2011-10-1 22:49

救護車可以被半路攔截???
作者: bluekoko2002    時間: 2011-10-2 13:31

謝謝大大的分享!
作者: 那一年    時間: 2011-10-2 14:31

現在人動不ˇ動就申請國賠
好像政府都欠了好多錢多部用管的
想想在家裡若大家能多用點心照顧一下老人家
這樣他就多一點防護 這樣也能避免他從樓梯摔下
這樣也就不必叫救護車
請大家多想一想
作者: sharp1984    時間: 2011-10-2 19:34

這顯示了那些政府官人出外考察都是做做樣子而已

看過一堆國家的消防單位,消防車..救護車上都裝有GPS定位系統
還跟中央電腦同步連線的,要出勤的時候,車上的GPS就會自動標示出報案者的所在位置

這樣還要跑錯地方....迷路...載錯人,我想應該很難了吧
作者: 趙大爺    時間: 2011-10-2 20:42

動不動就要求國賠 實在有點超過
救護不打119 卻撥打110 難道就沒延誤??
反正都是別人的錯
作者: koy0630    時間: 2011-10-2 22:45

這是不是太扯了~可以搞錯人~~
不知道他們是哪一個頭腦有問題
作者: 呂學同    時間: 2011-10-2 23:48

今後連救護車也配備搜證器材吧.連救護車都要騙也太離譜了.而這起事件明顯是蕭男的責任.蓄意欺騙公務人員干擾任務執行已是妨礙公務罪了.還害正牌患者延誤就醫送命算過失殺人罪.怎麼也不像該申請國賠的案件.應該請家屬向蕭男提告才對吧.
作者: youngpeoples    時間: 2011-10-2 23:53

就事件本身看來...蕭男有錯在先! 因為醫護人員已在三確認蕭男卻不改口否認而枉送人命.裡當事件家屬須找蕭男才對
作者: k630743    時間: 2011-10-3 02:05

怎麼看都是哪個攔車的人錯很大 就算你有請朋友幫你叫車

可是愛核對資料 地址 都不是你的 你還說對 上了車 其實他自己也知道謊報

下車後還和救護員說你再錯人 這可以算預謀犯案 雖然人不是你殺的 可以說是你間接害死他

可是法令上沒這文 哪個男的也有夠白目
作者: u1213452    時間: 2011-10-3 13:37

才一個中指蕭
現再又一個騙人蕭
姓蕭的都這樣嗎?
作者: junny1230    時間: 2011-10-3 16:11

現今公務員真是不好當
話說也不是消防隊的錯
該被求償的是那位攔車男子  唉唉  消防員辛苦了
作者: 頑皮鬼    時間: 2011-10-3 18:04

要說誰對誰錯也很難拉
民眾要這樣騙
救護人員也只能相信阿
不能還能怎辦?
作者: jkg10123    時間: 2011-10-3 18:27

不能怪他們載錯人  ...

他們都是在""  救人  ""

只能說台灣緊急處理的相關單位

不是盡善盡美  ....
作者: wolfpredator    時間: 2011-10-3 20:41

或許部份規定要修改了
作者: melody3993    時間: 2011-10-3 23:58

至于救护人员对有危难的人置之不理也不对,
不过没有确认当事人是他唯一可议之处...
两难啊...

两个一起载走呗∼
作者: S09410034    時間: 2011-10-4 03:07

上次不是有些人把救護車當計程車
攔截救護車本來就不能受理
既然已經報住址了
是不是因該先到報案住址那去了
救護車不是重大傷患才能坐嗎??
還有辦法攔截,是不是不符合重大傷患
作者: 黑澤龍一    時間: 2011-10-4 08:56     標題: 回復 1# dmnrykiftq 的帖子

真的蠻扯的~明明就是亂攔車的人有問題!!
作者: freedn    時間: 2011-10-4 11:28

這代表程序上有問題
SOP應該要重新檢視才對
不然以後又遇到同樣情形
那不就又枉送人命了
作者: egria5836    時間: 2011-10-4 21:32

確實是應該先到報案地址
但是也太多把119當小黃的惡劣民眾
現場又是一個眷村 也是有可能報案人自己走出來
蕭先生又有意欺騙 確實有判定上的困難
國賠也不是那麼容易就過的
動不動就要上媒體 提國賠的 民粹!!
作者: heeroyui    時間: 2011-10-4 21:43

小弟覺得是蕭姓男子的錯~
至於救護人員可以針對這件事做一些改善空間~
但是小弟認為救護人員沒有責任~
作者: ookc    時間: 2011-10-4 22:42

我覺得因該立法一個月叫救護車超過幾次
就要收費不然一對醉到路倒的都把這當計程車~_~
作者: 湯弟    時間: 2011-10-5 01:30

各有各的錯!!
蕭男中途攔車,又亂說車是他叫的!!
石男家屬,眼看車沒來就因該再多打一通電話,或開車載親友阿!!
救護車都不會多準備一份要載的人的資料嗎!!
唉,一條人命就這樣沒了!!
作者: 0948217713    時間: 2011-10-5 02:54

>未料蕭男被送到急診室,才向救護人員說:「你們載錯人。」

這個蕭姓男子是不是 "死神" 來搗蛋的,如果不是,關給他爽.
作者: kenkings    時間: 2011-10-5 22:06

應該找蕭姓男子求償~
因為他有意矇騙~到了醫院才說載錯人!
那當時問是不是他報案~地址也說對~
救護人員總不能每個人都還要先到他家確認是他再送醫~
那不就又變成延誤就醫~
蕭姓男子該出來負責!!
作者: ptaa1980    時間: 2011-10-6 09:54

不過那個蕭大爺你不知道救護車出門在叫時是要去載快死掉跟傷很重的人
給人家欄車會不會太不人道了明明不是載你的還給人家說是
人都死了看你如果是好
不要在像那幾個人又說自己有憂鬱症了
現在人都做錯事都事後說他有憂鬱症了要大家原諒他
如果你是那個老人的家人你會如何
作者: a0913890250    時間: 2013-3-19 21:22

人在江湖身不由已
是非多是正常的
作者: seamood    時間: 2013-6-10 00:10

對於救護車可以說是不夠仔細確定傷者是誰可是就只是因為遇到瘋子才會造成這種結果阿!!
作者: a890413    時間: 2013-6-18 09:33

國人道德觀念很差....而且有事找110--119
有點差錯(非個人因素)就要聲請國賠
電視媒體為了有東西報導...有時真的分不清事實
作者: cc520mo    時間: 2013-8-3 23:04

應該是那位蕭姓男子的問題
再說救護車要緊急救人
實在沒事間慢慢核對病人資料
作者: a22737056    時間: 2013-9-25 14:24     標題: 回復 1# dmnrykiftq 的帖子

我曾知道你有多好!
作者: spot001    時間: 2013-10-30 20:54

感謝你的辛苦分享!!感謝你!!
作者: markvegeta    時間: 2013-11-1 00:39

救護車也能出這種嘍子
真的太扯了
作者: previouslykimo    時間: 2013-11-1 13:35     標題: 回復 1# dmnrykiftq 的帖子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lilime90067    時間: 2013-12-1 05:01

感謝大大的分享
作者: justty    時間: 2013-12-29 00:43

所以消防隊也很無奈吧

作者: pro18    時間: 2014-6-28 17:15

感謝大大的分享
作者: 林建偉    時間: 2014-9-14 12:11

真是太離譜了~就這樣白白犧牲一條性命!!
作者: 74589    時間: 2014-10-23 23:5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74589    時間: 2014-10-23 23:5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vgasy552    時間: 2014-11-29 09:28

明明就要叫攔車蕭來賠說謊+亂攔救護車
怎麼不叫他來賠還要國家賠 會不會想太多了
作者: jaowuhan    時間: 2015-8-18 11:4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ball.lo    時間: 2015-8-18 22:15

動不動就要國賠,因該找蕭姓男子才對啊!
作者: wang310    時間: 2015-10-27 14:1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wang310    時間: 2015-10-27 14:1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先看再說    時間: 2016-11-21 14:27

應該要找蕭姓求賠,都是他亂叫亂爛住救護車,才會耽誤到
作者: b55813    時間: 2017-4-22 17:56

醫護人員很難為啊..........




歡迎光臨 PLUS28 (http://www.plus28.com/) Powered by Discuz! 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