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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冤殺江國慶 軍方賠一億「狗官殺人 全民埋單」 [打印本頁]

作者: 儒將    時間: 2011-10-28 06:20     標題: 冤殺江國慶 軍方賠一億「狗官殺人 全民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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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殺江國慶 軍方賠一億

「狗官殺人 全民埋單」
2011年 10月28日 【綜合報導】空軍士兵江國慶15年前因涉嫌姦殺女童案被酷刑逼供、不當審判遭槍決,國防部北部地區軍事法院日前重審平反,確認江無罪;而江家提出刑事補償請求後,北軍院昨作成決定,補償江家1億318萬5千元,創下我國冤獄賠償最高金額。國防部將向當年違失人員求償。但軍法人員坦承,因責任難認定,可能無法求償,最後「仍要由國庫支出。」網友嘲諷:「狗官殺人,全民埋單,真偉大!」


據透露,包括前空軍作戰司令部司令陳肇敏、前空軍總司令部政戰部主任李天羽及參與不當取供的柯仲慶、鄧震環、何祖耀等人,都可能被調查並求償。

最快20天後可領
江國慶母親王彩蓮昨獲知兒子冤案獲賠1億多元,她心情平和說:「除非陳肇敏判刑確定,其他相關人也受到一定懲罰,這事情才算結束。」她痛心說,15年前,丈夫到國防部找陳肇敏下跪陳情,強調兒子絕對不會做這種事,「但陳肇敏告訴我先生,他是『拿香的人』(指拜神的人),不會冤枉好人。」令丈夫抑鬱而終,「我無法原諒陳肇敏死不認錯、不道歉,一定要他受到應得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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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母昨午收到判決書後特地在兒子及亡夫靈前上香,她表示,兒子冤屈已平反,但「害他的人還沒受到處罰」,要兩人耐心等待。她指出,1億元補償根本不算什麼,「15年來的煎熬,換作是誰都會受不了。」她擔心這筆錢招來覬覦,決定找律師信託。轄區永和分局永和派出所所長葉志豪指出,不排除在江家設巡邏箱巡邏。

國防部表示,江國慶補償金計算方式,是依江國慶生前遭羈押314天後執行死刑,羈押部分每天補償5千元;執行死刑部分,則參考內政部國民平均餘命資料,計算出江國慶餘命約55.64歲,換算天數並加計閏年後,為2萬323天,依法每天補償5千元,總計1億318萬5千元。國防部說,補償決定書將送達最高法院檢察署及江母,各受送達人可於20天內向司法院聲請覆審,若均未聲請覆審,即告確定,江母就可向北部地區軍事法院請求支付補償金。




向違失軍官求償
國防部軍事審判事務處副處長沈世偉表示,在江國慶補償確定後,北軍院由院長召開求償審查會,遴聘5名具法學素養之社會公正人士及該院庭長、軍事審判官互選3名代表共同審議,對相關違失人員及偵審人員,審定其責任及求償金額。江母委任律師尤伯祥說,向失職人員求償沒辦法讓社會大眾接受,一定要追究當年不當取供官員的刑責。

空軍女童命案發生在1996年9月12日,台北市空軍作戰司令部營區內,5歲謝姓女童遭姦殺,軍方專案小組認定士兵江國慶涉案,並在1997年8月13日執行槍決,江國慶才21歲。監察院去年5月12日公布江遭錯殺調查報告,以軍方涉嫌刑求對國防部提出糾正,軍、司法並重啟調查,終為江平反。



北檢應詳查刑責
陳肇敏等9名軍官涉嫌刑求部分,台北地檢署原認定超過法律追訴期,做出不起訴處分,但高檢署認為北檢未詳究有無涉犯《刑法》私行拘禁致死或濫權追訴致死等重罪,日前將全案發回北檢重新偵辦。
民間司改會昨強調,「金錢補償不應是平反江國慶案的終點。」北檢應調查是否有殺人、濫權追訴致死及私刑拘禁致死情形,否則就難逃官官相護與惡徒幫兇之譏。


民眾:先扣財產
民眾張先生表示,把當初刑求的人抓出來正法就對,政府要先扣這些人的財產,軍頭犯錯,用人民的錢來消災是不合道理。民眾廖先生則表示,要用我們納稅人的錢來支付,「心情當然不爽」,最起碼應向涉案人追討退休俸。


賠償金額計算
●依據《刑事補償法》規定
◎羈押補償:依執行日數,以每日3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折算
補償金額:羈押314天,每天補償5千元,共獲賠157萬元
◎死刑補償:按受刑人執行死刑當年度國人平均餘命計算受刑人餘命,以5千元折算一日
補償金額:參考內政部國民平均餘命計算,江國慶餘命約55.64歲,換算天數加閏年後為2萬323天,共獲賠1億161萬5千元
※合計補償1億318萬5千元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軍方後續求償程序
●第1階段
江國慶刑事補償確定後,即由國防部北部地區軍事法院召開求償審查會
●第2階段
北軍院院長召開求償審查會,遴聘5名具法學素養之社會公正人士及該院庭長、軍事審判官互選3名代表共同審議,對相關違失人員,審定其責任及求償金額
●第3階段
求償金額確定後,如有人拒付或無法賠償,即進入民事訴訟程序進行追討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 ... 53/IssueID/20111028

================================================================================
這件事對政府形像有重大影響
金錢補償不應是平反江國慶案的終點
北檢應調查是否有殺人、濫權
追訴致死及私刑拘禁致死情形,
否則就難逃官官相護與惡徒幫兇之譏。

作者: kazuya456    時間: 2011-10-28 06:47

國家還是不認錯耶....

「補贘」跟「賠贘」意義差太多了吧…
作者: juams111    時間: 2011-10-28 08:16

該死的官 出來共  把財產拿出來賠  不要脫產
作者: 鶊嵞龘聈甏♂    時間: 2011-10-28 08:23



當初軍方偵查審判的那些人也配叫狗官?不要侮辱善良忠心的狗,那些咖小只配叫賤貨!


作者: 12a    時間: 2011-10-28 08:30

賠應該是要用那些犯錯的人的財產來賠.
這樣也才能讓這種事以後不會再隨便發生
作者: x1987817    時間: 2011-10-28 08:47

台灣最厲害的不就是官官相護
人民總麼能玩得過官
最後賠錢也是人民在賠
那些垃圾還是整天爽爽的領著錢
台灣政府官員都是衣堆垃圾
作者: =迷幻=    時間: 2011-10-28 09:03

台灣本來就是這樣...
做官的做錯事情要賠錢了...
都是由人民來負責啊!!
從來沒變過....把不合理的事情變成合理...
作者: 赤龍魂    時間: 2011-10-28 09:26

自己在領退休俸
犯錯殺人也不認錯
現在還要人民買單
真是了不起
不過說實話
狗比他們真的強多了
這樣說對狗真的很不公平
作者: jioquei    時間: 2011-10-28 09:38

那些人應該得到應得的報應    就是讓他們這世不得善終

這樣子亂搞後   還要使用人民的錢賠償   他們還享受軍人的優惠生活

搞甚麼東西啊    操他們的國軍敗類   就是都會出這種爛貨
作者: 深度慾念    時間: 2011-10-28 09:52

引用:
原帖由 鶊嵞龘聈甏♂ 於 2011-10-28 08:23 發表


當初軍方偵查審判的那些人也配叫狗官?不要侮辱善良忠心的狗,那些咖小只配叫賤貨!

大大真有見解~
作者: mibhlemijh    時間: 2011-10-28 19:48

引用:
原帖由 鶊嵞龘聈甏♂ 於 2011-10-28 08:23 發表


當初軍方偵查審判的那些人也配叫狗官?不要侮辱善良忠心的狗,那些咖小只配叫賤貨!

樓上的大大說的太好了
作者: 爹爹    時間: 2011-10-28 22:48

害人得通通去死!!
下半輩子祝福這些官員 !!
當畜牲!
作者: t0220315    時間: 2011-10-28 23:02

政府官員失職 竟要人民買單 正如同別人犯錯 你來受罰 中華民國國家精神蕩然無存 政府應該以嚴厲的最高標準檢討改革國軍 而非以人民大眾之血汗來自原其責 難道以後國家的公僕失職貪汙瀆職 不是罪罰該僕 而是人民嗎 請問人民做了什麼錯嗎
作者: e7954576    時間: 2011-10-28 23:20

雖然早就知道結果會這樣,但是看到要全民買單還是很不爽
作者: pxzwx768    時間: 2011-10-28 23:35     標題: 回復 1# 儒將 的帖子

追求效率.草菅人命.爭功委過.各憑本事.
反正錢又不是他們賠.不痛不癢.死賴自己沒錯.再說要追討.能嗎?行嗎?會嗎?
但願此次能做個典範.把那些貪官污吏追究到底.以防止再1次的冤案發生
作者: 矢井田瞳    時間: 2011-10-28 23:38

既然都確認是冤獄了 當時審判的人 都沒事?
沒天理!
作者: 1688mdc    時間: 2011-10-28 23:47

政府官員犯錯人民買單是啥道理
官高犯的錯就是人民付錢,納稅人是蟠子腳提款機吼
這些官還不是用鮮血往上爬的,那就用鮮血還給那些被害者,不要躲起來苟活那麼久也夠本拉,沒跟這些沒人性不知道德廉恥算其他利息就該謝天謝地囉
因該把這些傢伙抓去勞改,充公家產,把僅剩的壽命奉獻給社會才對
作者: kavenv0420    時間: 2011-10-29 00:09

這些狗官真是垃圾~~~~~~~~~從他們的退休俸裡扣阿
作者: AIRCRAFT13    時間: 2011-10-29 00:22

看陳肇敏照片就是一臉畜牲樣~可能是吃排泄物長大的吧
作者: chowow    時間: 2011-10-29 00:42

這個就是 查案子 ,都沒有用證據, 都用猜的,
結果一仔細查, 沒有直接證據也說別人犯罪.

李泰安 的案子, 如果沒有直接證據,
有可能又是破案獎金 那些警察 檢察官拿
賠償 由納稅人來付

悲哀啊...
作者: peterkao1168    時間: 2011-10-29 08:30

狗官殺人,全民埋單,真偉大!」
作者: peterkao1168    時間: 2011-10-29 08:37

冤殺江國慶 軍方賠一億「狗官殺人 全民埋單」馬政府不懲治狗官太沒天理
作者: micjackson10    時間: 2011-10-29 09:53

拿大家的錢去陪錢  真爽
作者: 松仔    時間: 2011-10-29 12:23

狗就是狗ㄊㄇ的b吃屎的狗官
作者: 松仔    時間: 2011-10-29 12:23

看那照片跟狗沒兩樣
作者: nicholas35    時間: 2011-10-29 13:08

讓全民來埋單,將子對嗎
只能說這些小老百姓跟官的性命來比,真是濺命一條
一命賠一命較實在
作者: henrik1011    時間: 2011-10-29 13:28

當事情牽扯到各事項時,只會越來越糾結,總是被有力人事處理掉,也得不到真正想要的結果。
作者: whale0117    時間: 2011-10-29 13:50

對呀....為什麼要人民的錢去賠償.
真的很.........無言.
作者: n220195    時間: 2011-10-29 14:09

人都死掉了...賠個屁....那些官員各個沒事才叫人氣憤....
作者: aaron19820419    時間: 2011-10-29 14:51

還有這種事情!?
我們繳稅給狗官去賠錢??
真的很沒有道理....
作者: kevinjan    時間: 2011-10-29 15:09

別人的小孩死不完................
作者: qq320591    時間: 2011-10-29 15:18

納稅人買單 誰受的了

請向那些人索賠才對
作者: 朝仔    時間: 2011-10-29 15:19

該死的狗官 用猜的就決定別人的生死
又害別人的家庭破碎  現在賠償又由納稅人來付可真聰明阿
作者: gehow46    時間: 2011-10-29 17:40

這些狗雜碎們真他媽的#*^7*$%@!
作者: loveaya    時間: 2011-10-29 18:41

習慣了啦...
官員,公務員擺爛闖禍,由全民買單!
這也是公務員的福利之一
一直以來不都是這樣?
不過,一般企業的員工可別輕易嘗試
因為可能會賠到你傾家蕩產...
作者: peterhu427    時間: 2011-10-29 18:45

他媽的死狗官 出來面對拉
作者: LINJAINCHICH    時間: 2011-10-29 18:55

天上有流星會掉落;地上的花會謝了.
   為什麼台灣的星星花動不了?
                 .....告訴我.....
作者: lively0519    時間: 2011-10-29 19:01

怎麼不叫他自已賠就好!當個官也A了不少人民的血汗錢!怎麼還有臉叫全民買單?
作者: sam0209    時間: 2011-10-29 19:02

『前空軍作戰司令部司令陳肇敏、前空軍總司令部政戰部主任李天羽及參與不當取供的柯仲慶、鄧震環、何祖耀等人,都可能被調查並求償。』
最好求償的到...
做錯事就要認錯啦...
只會硬凹的...真的是連狗都不如...
作者: COWBELALA    時間: 2011-10-29 23:26

就看江國慶媽媽會不會用那筆錢了~1億多~夠請人幹掉幾個帶頭的為國慶報仇~
作者: foxykwok    時間: 2011-10-29 23:34

中國人呀! 我地可時先識得醒!   
做官的只會貪
從商的只會搶
人民只會比錢
作者: unbelievable    時間: 2011-10-30 01:13

人都死了,拿再多錢有啥用,
對受害人稱"補償"一點心意也沒有,
何況軍方自家開的庭,
若能辦到陳肇敏,
天就要下紅雨.....
但若移交檢調還是特偵組...
唉!!也是官官相護啦~~~
作者: cheeleong88    時間: 2011-10-30 02:00

你们的台湾比马来**亚好多了。。这里人死了除了上上头版大多数都没下文的最大的就a最多你们的啊扁才a那么少就做牢。。马那的我看起码是台湾那的100倍
作者: 倒行逆施    時間: 2011-10-30 02:51

應該叫當初這 些軍官
按照比例賠償吧
這根本這是人為的問題吧
作者: 0921743555    時間: 2011-10-30 08:51

官官相護 這樣叫我們老百姓如何相信司法公平

既然賠了錢 卻是人民買單

那些高官難道就不需負責嗎

不明白的是 超過(追訴期) 又不是這段期間都沒再上訴

而是法律拖了上訴時間 那以後有錢有勢者

只要犯了錯 施點壓力拖過追訴期限就是無罪

難道就不需要再修法? 難道以後就不會再次發生同樣事 人民買單 無辜葬送死活老百姓
作者: froginwell    時間: 2011-10-30 09:11

執政者真的要拿出魄力嚴懲失職的軍官
不要讓台灣人覺得自己活在一個沒有公理正義的國家啊
作者: 寒冰心    時間: 2011-10-30 09:52

當時的人時地利~~我們也說不準
如果承辦員不那麼倉促結案
也不會有今天的冤案
希望經過這樣~~每位辦案員都要抽絲撥繭
小細節都不放過
不要因為一時的利益~~而草草結案
只希望能出現位包青天~別再受到任何影響
減少冤獄
國賠在所難免~~一定要再像那些疏忽者討回來
國人滴錢才不會有出不回
作者: sa12sa13sa    時間: 2011-10-30 10:53

軍中爛官一推..好吃...推責任...看到這ㄍ..我就搖搖頭.....無奈
這就是公平..如果死的是他兒子哪他會如何做
作者: 棟棟果    時間: 2011-10-30 11:39

政府官員們請部要在打壓底下的人員,調查事情有一定的程序及時間,就不再說什麼要在幾天之後破案,帶給刑事人員太大的壓力吧!大家辛苦了 ... 真相大白,阿姨您可以稍為安心了
作者: anseltseng    時間: 2011-10-30 12:16

ㄐㄧㄢˋ官 ....
作者: u6450730    時間: 2011-10-30 12:30

這又不是第一次發生 冤獄可是台灣習俗之一
作者: roms720228    時間: 2011-10-30 12:30

真是悲慘
在多的賠償
都患部回保貴的生命
喜望不要在著種事發生
作者: 趙大爺    時間: 2011-10-30 12:39

狗官殺人 全民買單
這就是台灣的特色
也是公務員的福利
作者: p8419q    時間: 2011-10-30 12:43

下地獄去吧...狗官
作者: 155191    時間: 2011-10-30 13:54

根本是想息事寧人

真的想要補償

起碼 殺雞儆猴  給 那些人渣們

來人阿 虎頭鍘 伺候
作者: thmu2    時間: 2011-10-30 13:57

氣死人了
當初的那些軍官都應該受罰
作者: alwayskangel    時間: 2011-10-30 15:24

這樣的事一再發生~讓我越來越不想納稅
作者: vjnuinkg8007    時間: 2011-10-30 19:26

這則新聞剛報出來時(一兩個月前了吧)
我就與家人討論為何軍方的不當刑求
如今死者遭到平反
但賠償的問題卻是我們納稅人來買單

當年的單位就是如此
只要能夠破案就行了
不管這個人是不是真兇
先抓起來帶回去再說

我想冤案可能不止這一件
或許有更多尚未平反的案子存在
以後如果再遇到同樣的情形
一樣涉案的官員都逃過追訴的期限
難道賠償問題一樣還得由我們人民來買單嗎
作者: ab6860    時間: 2011-10-30 21:30     標題: 回復 2# kazuya456 的帖子

這筆錢應該讓所有參與逼供和冤案的相關承辦負責人員~不論官階大小依照參與的程度比例共同拿錢出來理賠~為何要全民買單~此舉非常不妥~如果由全民買單~還是無法達到嚇阻的作用~反正辦案人員隨便辦一辦~法官隨便判一判都沒差~反正萬一出錯國賠是國家賠又不是承辦人員賠~一點嚇阻的效果都沒有..........
作者: feiniao520    時間: 2011-10-30 21:35

感謝大大無私的分享
作者: amj    時間: 2011-10-31 00:03     標題: 回復 1# 儒將 的帖子

國家 敗壞都是這些爛官  沒一個好西
作者: S09410034    時間: 2011-10-31 09:13

覺得江國慶真的很可憐!!
當時的心情~可想而知
被人刑求~自己是無辜的
卻又要承受被人指指點點
希望他投胎轉世能幸福
作者: nick19851003    時間: 2011-10-31 13:56

對那些狗官賤貨不只要先扣押財產 還要把他們關起來 才會大快人心
怎不見有人出來說 社會關感不好
作者: gogojoye    時間: 2011-10-31 15:57

小老百姓永遠都是權力者的玩物啊。
這件事提醒了我們,如果被冤枉了,應該就要直接奮起反抗,不然等到別人來幫你平反時,骨頭都可以打鼓了。
作者: binbin560    時間: 2011-11-1 00:23

不要再叫狗官了.那些垃圾連當畜牲的資格都沒有..!
作者: 013214    時間: 2011-11-1 02:44

這個人當時不知道 心裡有多麼無奈吧 只能讓人亂搞 權力果然是禍害
拿這麼多錢 只能生活好一點而已 他們父母大概也不會想要錢
作者: 不問歲月風之刀    時間: 2011-11-1 07:16

應該要把當初亂判的人拖去槍斃吧
尤其是陳肇敏更該死的狗官
作者: shiu27    時間: 2011-11-1 08:3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a842424    時間: 2011-11-1 10:36

可惡........可惡........真可惡......叫那些不如狗的髒東西去死吧!...幹.幹.幹.....我就不相信不會有報應
作者: duskey    時間: 2011-11-1 11:13

蝬脣��脰奐嚗𠾼�𣬚�摰䀹捏鈭綽��冽��见鱓嚗𣬚��匧之嚗��漤�坔停�舐冗�����.蝬脣�����𤩺糓銝齿糓�芣�銝羓雯�潛䔄�a邢��歇��?�毺��𡁻獐鈭钅�銝滩��寡���?
�坔停�臬蝱��雯��!
作者: duskey    時間: 2011-11-1 11:16

蝬脣��脰奐嚗𠾼�𣬚�摰䀹捏鈭綽��冽��见鱓嚗𣬚��匧之嚗��漤�坔停�臬蝱����讠��偦���?
作者: duskey    時間: 2011-11-1 11:35

�见�瘙笔直慦賜�銵冽��𤑳�敹��蝣𦒘�!�芸楛��窄鞎嘥酋摮𣂼�撟�21甇脣停�惩鉄�方�𣬚��煺�甇���衣������!��!�穃神銝滢��颱�.�烐�撌脫��方��枂!
作者: duskey    時間: 2011-11-1 12:23

網友嘲諷:「狗官殺人,全民埋單,真偉大!」台灣的網友萬歲!
起碼還有一點點正義感!
自己的寶貝孩子得年21歲卻因冤案而結束即將燦爛的生命.天啊!這叫父母如果接受這一切?我寫到這時眼中的淚水以潰堤無法再思索!
台灣的公理正義何在?
作者: leo491050    時間: 2011-11-1 17:16

當年那些狗軍官真是可惡!
竟然沒有一個被判刑!
不知現在的政府是幹什麼吃的!
作者: smarttyc    時間: 2011-11-1 22:27

先把那些狗官的終生俸還有財產先查扣吧!!
作者: samlee144    時間: 2011-11-2 00:19

引用:
原帖由 鶊嵞龘聈甏♂ 於 2011-10-28 08:23 發表


當初軍方偵查審判的那些人也配叫狗官?不要侮辱善良忠心的狗,那些咖小只配叫賤貨!

狗官去死 !!!
作者: e996046    時間: 2011-11-2 00:44

實在有夠倒楣.還以為配合能換取生機.結果卻是認罪的畫押
作者: kj758383    時間: 2011-11-2 09:45

國家賠償其實是對於被害者的一個保障 可是 要督促國家積極的追討這些賠償由該負責的人員負擔 才是重點
人命無價 江國慶其實在台灣的司法史上 應該算是比較幸運的一位 我想 還有許多不為人知的故事 被很多的官員跟權勢踐踏著
這件事情 我到是覺得 不只是軍方出了問題 連當初的政府也該負責 一個死刑 不是只有一個子彈 而是一個生命 許多個家庭 像江國慶的案子 受到傷害的 不是只有他一個人 一個家庭 還有後害者著家庭 還有台灣的百姓 傷害到的是人民對於司法的信任 受害家屬對於司法的信賴
軍人不是最愛用連坐法嗎 這次賠償 應該將所有軍官的薪俸拿來賠償 這算同袍愛 不是嗎 其次 我想當初牽渉的將官 或許還在領退休俸的 是不是也該悉數歸還國庫 不能老是讓全體國民去負擔少數人的錯誤 要能有效的追討 才能杜絕公務員的消級心態
作者: 796051    時間: 2011-11-2 14:39

這些狗官真是垃圾
這些錢應該從從他們的退休俸裡扣
不該全國人員來負擔
作者: nauphty    時間: 2012-2-25 23:06

這筆錢應該從這些軍官身上扣才對
本身做錯事還全民買單 有沒有天理ㄚ
作者: fkop978    時間: 2013-1-17 21:17

看到這些爛狗官就反胃
作者: linin651009    時間: 2013-2-1 10:08

官員做錯事全民買單的何止這件!!
要求犯錯官員背下巨額賠償他們可能也沒辦法!!
不過總該有相當的懲處吧!!
他現在還領有終身俸耶!!
最低懲處也該降階吧!!
作者: seamood    時間: 2013-6-10 00:07

雖然早就知道結果會這樣,但是看到要全民買單還是很不爽
作者: frank630    時間: 2013-8-2 23:37

江國慶沒處理好, 現在又一個洪仲丘,
在我看來就是因為出事後, 付的責任不夠大,
只短暫影響上新聞當年考績, 過2年就沒事了
也不影響日後的退休金, 和往後權益,
所以都隨便交差了事, 應該把這些有問題的官,
把退休金減半, 一半賠給家屬,
這樣才有道理啊, 不然這些人都不痛不養的,
才會又有了洪仲丘的案子~

作者: cc520mo    時間: 2013-8-3 23:01

悲哀啊...
希望這種事以後不會再發生
作者: molomissing    時間: 2013-10-27 23:36

以前的年代,沒證據就用逼供,都不知道有多少冤案都是這樣發生的,
過幾年後,案情又被重新翻案,得到了一個截然不同的結果,
但人都走了,狗官又如何?
作者: 風過流痕    時間: 2013-10-29 12:35

狗官一大堆
不知道有沒有捕狗大隊
作者: 林山姆    時間: 2013-10-29 17:19

唉...只能說人在作. 天在看
作者: spot001    時間: 2013-10-30 20:58

感謝你的辛苦分享!!感謝你!!
作者: xyzgto    時間: 2013-10-30 21:43

怎麼沒叫那些法官根那些害他的人陪呢
真是沒天理
作者: markvegeta    時間: 2013-11-1 00:41

其實這也是政治強姦司法的例子
要不是當初搞個全力破案
最重其刑
現在會有這種事嗎
作者: previouslykimo    時間: 2013-11-1 13:29     標題: 回復 1# 儒將 的帖子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previouslykimo    時間: 2013-11-1 13:3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b27991042    時間: 2013-11-7 20:25

國家還是不認錯耶....

「補贘」跟「賠贘」意義差太多了吧…
作者: venuses    時間: 2013-11-10 00:52

他們做錯事,只會用下台一鞠躬,來推卸責任
作者: venuses    時間: 2013-11-10 00:53

他們做錯事,只會用下台一鞠躬,來推卸責任
作者: go3366    時間: 2013-11-12 17:17

這種事 當初 早就可以被民眾猜到了  唉 台灣的法律  要是能像 新加波
那有多好  大家 很只能氣歸氣 又很如何呢
作者: vashu    時間: 2013-11-13 22:34

感謝大大的分享
我們就是需要這樣的新聞來做
作者: lilime90067    時間: 2013-12-6 23:02

台灣最厲害的不就是官官相護
作者: lilime90067    時間: 2013-12-6 23:03

台灣最厲害的不就是官官相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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