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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公共事務] 中興大學生漏稅19元 遭重罰7500元 [打印本頁]

作者: Sedition    時間: 2012-7-22 23:52     標題: 中興大學生漏稅19元 遭重罰7500元

中興大學生漏稅19元 遭重罰7500元

東森新聞記者蔡林翰、陳學風/台中報導

台中金錢豹和海派酒店欠稅上億追不回,學生漏稅19元卻慘遭重罰!台中中興大學5月份辦理畢業售票舞會,聯誼會黃姓會長忘了申報19元的稅金,事後收到匿報裁處書,得罰款7500元,他相當傻眼,也說實在是繳不出這筆錢,願意用勞動役抵稅。

拿出稅務局寄來的裁處書,上頭寫著得罰緩7500元,讓中興大學畢業生聯誼會長黃中衛一頭霧水,查證過才知道問題出在19元的娛樂稅沒申報。黃中衛說,「很奇怪,政府有窮到為了這19塊錢要去罰學生,然後找學生要錢!」

據悉,中興大學畢聯會5月舉辦舞會,租用台中文化創意園區的國際展演廳,約有100多人參加。地方稅務局當時派人到場,黃中衛以為可以補繳娛樂稅,但沒想到卻收到罰單。

黃中衛表示,對於學生來講,這7500元真的是大數目,希望勞動抵稅。他也忍不住抱怨,「大砲打小鳥,就跟我們看到警察…可能犯罪事件很多,可是他們辦最多的是闖紅燈。」

對於重罰,有民代痛批,稅務局只會欺負學生,之前金錢豹及海派分別欠稅3.6億及4億元,稅務局沒轍,現在學生不知道要繳娛樂金就被追著討。

台中稅務局大智分局主任李麗清解釋,罰款是有根據的,「這是應報備而沒報備的行為上的裁處罰,並沒有跟學生處漏稅罰的一個動作。」她說,興大去年也有過類似事件,曾請學校將相關訊息放在學校網站上,相信學生不是故意匿報,「雖然想幫學生藉套,但實在沒辦法」,學生還是得繳罰款,當做經驗,下次別再發生了。

原文網址: 中興大學生漏稅19元 遭重罰7500元 | ETtoday社會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722/77467.htm#ixzz21Mo7CpfD

個人感想
欠稅繳稅是理所當然的,但是政府對欠稅大戶沒輒,拿小老百姓動刀
整個社會觀感就不是那麼的好了
在台灣有本事犯罪逃稅的,政府拿你沒輒,逃的逃,躲的躲
沒本事的小老百姓,要算活該倒楣嗎?
政府都說要改革,改半天,社會的公平正義彰顯了沒呢?
作者: snowpp    時間: 2012-7-23 17:07

其實這個可以上法院作抗辯…
畢竟19和7500差太多不符合法律上的比例原則!
而且學生可能也不知道只是辦個活動還要申請所得稅之類的
我們學校以前辦園遊會之類的活動時也沒人知道要不要申請所得稅…
(學生擺攤通常都是東西賣一賣就了事;若照這個新聞那園遊會應該也要報稅+.+)

以前新聞也有20、30塊的停車費忘了繳被罰300還是600
後來車主到法院抗辯(收費單放口袋被洗衣機洗壞了,非故意)
最後法官以停車費30元罰款600不符比例原則撤消罰單只要繳未繳的停車費就好
作者: mingjohn90    時間: 2012-7-23 17:16

引用:
欠稅繳稅是理所當然的,...



    不以惡小而為之!大學生正要開始踏入社會,大人的世界存在著許多法規,應該要自己先去了解才是,沒有不知者不罪的道理!

作者: fule0630    時間: 2012-7-24 14:39

咱們政府對欠稅大戶是百般禮遇的對待即使逃漏稅被抓也僅僅是補繳 而對我們升斗小民卻未了區區漏稅19元遭重罰7500元 甚至通知補繳都沒有就直接開罰 像這種苛政的政府 我們這種微不足道的平頭百姓對它根本就沒辦法 只能望天興嘆而已
作者: u6450730    時間: 2013-3-5 11:46

政府背後有黑仔撐腰官位才做的下去
沒看到高官的喪禮多少黑仔來
黑仔的也是很多高官去
最後補差就是找手無寸鐵的小百姓來補
作者: toyota2005    時間: 2013-3-12 03:11

真的是"竊鉤者誅,竊國者侯"......
所以要做壞事就做大一點
這些公務員是變像鼓勵大家多逃漏稅嗎
最好逃個上千萬上億的 太少可是會被他們追稅喔......
作者: dragon8276    時間: 2013-3-20 00:38

這真的有點扯  雖然欠稅繳稅是理所當然的,

但是政府對欠稅但卻有勢力的大戶沒轍,卻拿我們這些平民老百姓當肥羊宰

這真是太不公平了,現今的社會是怎麼了?  我們的政府還是能保護我們的公僕嗎?

在這樣的體制下,  吃虧的總是我們這些沒權沒勢的老百姓,

政府不是都說要改革現今的社會嗎? 我真的不懂 這樣的改革真的對我們有利嗎?

還是只是越改越糟罷了
作者: s74417441    時間: 2013-4-2 08:2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roger0918    時間: 2013-4-3 16:28

有的人把自己所有財產通通過戶給別人
自己宣布破產,欠一堆稅
卻又被記者拍到去逛百貨公司精品店
這種人才叫可恥

我不是說什麼孫道存喔
作者: 微笑惡魔    時間: 2013-4-17 11:34     標題: 回復 3# mingjohn90 的帖子

這句話不是這樣用的,
不是法律規定的就一定是對的,也不是犯法就一定是錯的,
難道法律叫你隨便殺人你也照做嗎?
法律的精神是希望大家能在公平正義的規範內發揚自由的精神
維護社會的合諧與安定
但是台灣有很多的法律現象已經沒有公平正義可言
為了19元重罰學生,不是不該罰,而是是不是太重了,
相信他應該不是故意的,你這張公文已經下壞她了,其實他已經學到教訓了,目的已經達道相信他已經不會再犯了,教化人民使其不再犯罪,
這部就是法律的最基礎精神嗎?
反而一些欠稅大戶,是故意逃稅欠稅,這些才應該要重罰,加重處罰,因為他們是故意的,反而因為不好抓而不去抓,這就是沒有公平正義,違反法律精神,而我們的政府專幹這種事,難怪稿的天怒人怨,對國家沒有認同感.
作者: a59312507    時間: 2013-10-6 11:57

民主到了現在權力都集中在那群人身上
人到最後 沒有權 沒有錢 就沒有閒
之後就會被所謂的民主給拋開
以民主為口號的一堆垃圾
一定要等到人民聚集有反抗意思才來摸頭
我呸! 19元 那幾千萬 幾億元的怎都沒有新聞報被罰
作者: hmwwilly    時間: 2013-11-6 23:37

這府最愛的就是小題大作 拿小市民開刀
作者: merci520    時間: 2013-11-6 23:59

我覺得政府都拿老闆姓開刀,真的一堆假油假食物都罰少少的錢
作者: Libattery    時間: 2014-4-22 06:33

政府對欠稅大戶是百般禮遇的對待即使逃漏稅被抓也僅僅是補繳 而對我們升斗小民卻未了區區漏稅19元遭重罰7500元 甚至通知補繳都沒有就直接開罰 像這種苛政的政府 我們這種微不足道的平頭百姓對它根本就沒辦法 只能望天興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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