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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建議方案] 以正義論來看現今資源分配問題 [打印本頁]

作者: 亞伯•奈特羅德    時間: 2013-4-6 21:41     標題: 以正義論來看現今資源分配問題

  羅爾斯的正義論在我看來,對於台灣現在社會的問題,其實是可以起到某種程度的幫助


  如《正義 ,一場思辨之旅》就有講到
  富人稅的問題,如比爾蓋茲、麥可喬登,這些人因為賺的財富比一般人多,就得被課以更多的稅


  其實在這樣看來是不公平的


  當然,這些課稅出來的錢又能拿來幫助弱勢家庭,支持各項公共建設


  但又從另一方來看,這些富人只要不正當取得,其實是沒理由去剝奪、要求的,所以很是兩難。


  這讓我想看即便到了現在,仍吵得翻天的公務人員問題


  其實就能以正當取得原則來講


  這些公務人員的所得是正當所得,並非不義之財,為何在媒體的炒作下,好像幾顆老鼠屎,就構成了剝奪公務人員權利的解釋呢?


  這是很令人疑惑的,而且若從社會階級來講,公務人員頂多算是中階白領階層,並非富裕層級,卻被仇富的氛圍所包覆,這又是很不公平的


  畢竟,基層公務人員頂多算是小康家庭而已啊!!


  卻被媒體操作成萬惡不赦的社會蛀蟲,對公務人員來說是不公平的。


  當然,只要不是不法所得,任何人都不得剝奪他人權力!!


  就像羅爾斯講得,公平不懂於平等;在我看來,平等是強制性的,就好像共產社會的人民公社一般,大家的努力不一樣,有認真、也有懶惰,卻享有一樣的待遇,這就造成了人的不上進心


  而公平呢?則是講求個人的努力,去衡量,這是很對的


  如公務人員,他們費近萬千白髮的考上公務員,卻得背上莫名的罵名,情何以堪!


而假公平正義之名,行剝奪之事,是非常令人所不齒的!







作者: 78075    時間: 2013-4-6 22:39

引用:
原帖由 亞伯•奈特羅德 於 2013-4-6 21:41 發表
  羅爾斯的正義論在我看來,對於台灣現在社會的問題,其實是可以起到某種程度的幫助


  如《正義 ,一場思辨之旅》就有講到
  富人稅的問題,如比爾蓋茲、麥可喬登,這些人因為賺的財富比一般人多,就得被課以更 ...
真不知道你要胡說八道到幾時.
資本主義演變到現在賺越多繳稅越多是合乎現在社會,難道要回到18世紀那種只為賺錢不擇手段富者恆富貧者恆貧,再來內戰打一打重新分配財產?
軍公教在國民黨長期政策買票下收入福利早就好過一般水準才小康家庭?一家有兩個軍公教又工作超過都5年月收入都有七到八萬以上,要是工作超過15年以上那還可能有10萬以上,月收入10萬家庭算小康?小康家庭應該在這個社會很普遍,你可以問問現在平均家庭月收入是多少?有10萬?8萬?還是6萬?
公務人員之所以被批評就是一堆用行政命令的好處,例如18%,年慰金,績效獎金....等這都不合法,這些軍公教明知不合法還拿?本來就是不義之財吧.

考上公務員就可以跟國民黨掛勾拿不合法的利益?那些行政命令發的錢可是在公務員職務行使法內沒有的,算貪汙或背信.這就是你所說的公平?
作者: mesia    時間: 2013-4-6 23:09

引用:
原帖由 亞伯•奈特羅德 於 2013-4-6 21:41 發表
  羅爾斯的正義論在我看來,對於台灣現在社會的問題,其實是可以起到某種程度的幫助


  如《正義 ,一場思辨之旅》就有講到
  富人稅的問題,如比爾蓋茲、麥可喬登,這些人因為賺的財富比一般人多,就得被課以更 ...
羅爾斯的正義論是建構在努力越多得到越多的基礎上吧
這個部分是沒有錯的,也應該說是正確的.
公務員付出時間通過考試所以應該要有所得
而普通勞工因為沒有付出時間通過考試所以應該要失去?
別忘了普通勞工付出的努力並不會比"萬千白髮"還要少
不好意思!我不這樣認為!我也不認為羅爾斯的意思是這樣!
我更不認為你的解釋才是羅爾斯的正義論的論述

造成現在的情況其實說穿了不過就是退休金的計算而已
同樣是基層,勞工的退休金單月最多就是2-3萬之間,而公務員最少就3萬
而我之前貼出一個公務員的退休金計算網頁要找人做解答
結果呢?沒有任何人回答我.那一整個就是複雜到一個極點

公平真的要平心而論的話,肯定是每個人都不一樣,所以才會有強制性的部分
既然公務員的退休金計算方式和勞工不同的話,那就讓他相同
看是要按照公務員的的計算方式還是要按照勞工的計算方式
除了具有高風險的公職單位,其他的只能從這兩種計算方式之間挑一個
我知道有人認為這是均貧的做法,那麼就請給我一個均富的做法,我很樂意接受

公務員費盡萬千白髮考上公務員,卻要背負罵名,情何以堪
我可以了解你的意思,我也想像的到
但是勞工費盡氣力生產物資,卻要背負退休生活不保的風險,這又如何?
因為他們沒有通過公務員考試,所以理應承受這樣的風險?
作者: kuyun    時間: 2013-4-6 23:34



公務人員的人事支出,佔了國家歲入的六成多,竟然還有人敢扯上

公平正義,這才是笑掉眾人的大牙 !!

我們生意人不用依賴國家的保障,成敗只憑自己的本事,自立自強

也能開創自己的一片天 !!

作者: changfeilin    時間: 2013-4-6 23:4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yaksa01    時間: 2013-4-7 00:0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chyi1    時間: 2013-4-7 00:38

這種事

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每個人看事的角度不同而已

要檢討的不是公務人員本身問題~~一個沒有一定數量公務人員在運作的國家是不行的

現在需要檢討的是~~公部門的制度上的問題

有很多付出很多心力的公務人員~~卻不一定就有獲得相對的薪水~~

但是也有很多天天不知道在閒什麼事的公務人員~卻可以得到高薪

公務人員~只是一個總稱~~並非所有的公務人員都可以有媒體所報導那麼樣子的福利

只是人們總是喜歡簡化~~都用一語代過

就如~~這些玉石都很美~~但是"玉"只是總稱~~不是所有的玉都是翠玉

開版的人~~本意應該是在說~~只用個總稱"公務人員"來看待所有的公務人員~並不是公平的事

回應的人~~也只是看待事情的角度不同而已~~看上問題的地方~~主要是在這國家目前對待公務人員制度上的問題

凡事都有很多的面貌

在否定他人之前~~也要想想他人的方向是什麼

一語就要去代過所有~~是不是太過武斷的

在檢討他人時~~都容易找到他的人的缺點~~那自己的缺點是不是也有看到

現在公部門有很多問題都需要拿出來檢討~~薪資福利需要檢查

人數上也需做出檢討~~效力也需要檢討

檢討他人時~~如果都只看一面~~自己也會永遠不知道自己的背面是什麼~~
作者: tan-an    時間: 2013-4-8 02:20

既然提到了『正義』這本書,那不如多引用點其中的內容八

開版所引用的部分,其根源來自於『自由意志』
也就是『個人』是凌駕於『群體』,精確點的說法是不應該以『群體』來壓迫『個體』
每個人的『自由意志』都是神聖不可侵犯,除非『個體的自由意志』受到干擾
否則『群體』不應該干預

第一原則是起跑點平等,第二原則是賽局的判定是否公正
符合這些原則就可以稱做是『公平』
所以強制課稅基本上算是違反此原則,對於奉公守法的相對富有者

不過也產生了另一個問題,上面的原則忽略了一點,那就是人與人存在著差異
也就是『個體的努力』是否都是『等值』,『起跑點的平等』又是如何被確立的
所以才出現了『積極平權』的概念
原則上容許『個體有差異』,只要讓『相對弱勢者獲得補償』

但問題又來了,這種『強制性的公平』很明顯的違反了『自由意志』
人與人的差異是天生的話,那這種差異又何錯之有

很明顯的,上面兩個論述會陷入互相打巴掌的問題
就先討論到這裡就好,因為這問題坦白說並不是現在軍公教問題的主因

現在軍公教的問題在於,不論用那個論述
台灣目前的軍公教體系處於『不公平』的處境
套用到第一個論述,問題在於『賽局的判定是否公正』
套用到第二個論述,問題在於『個體的努力是否都是等值』
其實根本一樣阿

請問如何證明軍公教的『努力』與一般勞工的『努力』是『等值』
假設『努力』可以被量化的話,同樣『努力』的勞工與軍公教是否有獲得『等值的報酬』
(不論是成為軍公教時所付出的努力,或是『在職』時工作所付出的努力)
(對應到勞工的話就是進入該職場時我所付出的努力與在職工作時所付出的努力)
如果這點可以被確立,那問題的確可以簡化為原PO論述的部分
(看向那『精美』軍公教退休計算公式V.S勞工的退休計算公式)

我很期待原PO的回應喔
作者: 亞伯•奈特羅德    時間: 2013-4-8 21:54

引用:
原帖由 78075 於 2013-4-6 22:39 發表
真不知道你要胡說八道到幾時.
資本主義演變到現在賺越多繳稅越多是合乎現在社會,難道要回到18世紀那種只為賺錢不擇手段富者恆富貧者恆貧,再來內戰打一打重新分配財產?
軍公教在國民黨長期政策買票下收入福利早就好過一般水準才小康家庭?一家有兩個軍公教又工作超過都5年月收入都有七到八萬以上,要是工作超過15年以上那還可能有10萬以上,月收入10萬家庭算小康?小康家庭應該在這個社會很普遍,你可以問問現在平均家庭月收入是多少?有10萬?8萬?還是6萬?
公務人員之所以被批評就是一堆用行政命令的好處,例如18%,年慰金,績效獎金....等這都不合法,這些軍公教明知不合法還拿?本來就是不義之財吧.


考上公務員就可以跟國民黨掛勾拿不合法的利益?那些行政命令發的錢可是在公務員職務行使法內沒有的,算貪汙或背信.這就是你所說的公平?
可以看得出來
這位仁兄心目中的公務人員
可能後面都有加個「長」吧!!


不然不可能這麼多!!
一個基層公務人員頂多一個月六七萬、警察七八萬


那為何我說這都是小康?
因為這些錢在現今社會,不過是吃穿不愁、可以栽培小孩罷了!

!




真的富有嗎??




我看那倒是沒有


而且像老兄這樣的批評就好像是在外面看感覺很厲害、很爽




所以才能講出說公務人員一個月十幾萬這種沒常識的話!!


因為,這些都要薦任以上才能可能!!




我可以很坦白講,你說的上述事件,是少數!!


少數人才會去幹那些違法的事情!


作者: 亞伯•奈特羅德    時間: 2013-4-8 22:12

引用:
原帖由 tan-an 於 2013-4-8 02:20 發表
既然提到了『正義』這本書,那不如多引用點其中的內容八

開版所引用的部分,其根源來自於『自由意志』
也就是『個人』是凌駕於『群體』,精確點的說法是不應該以『群體』來壓迫『個體』
每個人的『自由意志』都是神聖不可侵犯,除非『個體的自由意志』受到干擾
否則『群體』不應該干預

第一原則是起跑點平等,第二原則是賽局的判定是否公正
符合這些原則就可以稱做是『公平』
所以強制課稅基本上算是違反此原則,對於奉公守法的相對富有者

不過也產生了另一個問題,上面的原則忽略了一點,那就是人與人存在著差異
也就是『個體的努力』是否都是『等值』,『起跑點的平等』又是如何被確立的
所以才出現了『積極平權』的概念
原則上容許『個體有差異』,只要讓『相對弱勢者獲得補償』

但問題又來了,這種『強制性的公平』很明顯的違反了『自由意志』
人與人的差異是天生的話,那這種差異又何錯之有

很明顯的,上面兩個論述會陷入互相打巴掌的問題
就先討論到這裡就好,因為這問題坦白說並不是現在軍公教問題的主因

現在軍公教的問題在於,不論用那個論述
台灣目前的軍公教體系處於『不公平』的處境
套用到第一個論述,問題在於『賽局的判定是否公正』
套用到第二個論述,問題在於『個體的努力是否都是等值』
其實根本一樣阿

請問如何證明軍公教的『努力』與一般勞工的『努力』是『等值』
假設『努力』可以被量化的話,同樣『努力』的勞工與軍公教是否有獲得『等值的報酬』
(不論是成為軍公教時所付出的努力,或是『在職』時工作所付出的努力)
(對應到勞工的話就是進入該職場時我所付出的努力與在職工作時所付出的努力)
如果這點可以被確立,那問題的確可以簡化為原PO論述的部分
(看向那『精美』軍公教退休計算公式V.S勞工的退休計算公式)

我很期待原PO的回應喔
國家是台機器,而公務人員則是維持其運作的螺絲釘,缺一不可!
國家很多政策的執行,難道就不用依靠這些人嗎?


每個人都有其適合的所長
各安其位即可


現在所感到的不公平是誰造成的?
是那些雇用這些勞工啊!不去檢討這些人,卻來檢討公務員
是本末倒置!


如果要論相同起跑點
那麼,請問這些大老闆的兒子出生時不是就站在不同起跑點了嗎?


照常理來講,要眼紅羨慕的話
去羨慕這個,頭腦才正常吧!!


如公務人員的子女出生,有人會去說他們「官二代」、「富二代」嗎?


好,再回到回應您的
而且只要有受過教育,就能參與到國家考試當中去爭取


這樣說來,起跑點有不一樣嗎?


有說因為父親、母親是公務人員,所以考試能加分、黑箱作業走後門嗎?


沒有吧!


作者: 78075    時間: 2013-4-8 22:30

提示: 該帖被管理員或版主屏蔽
作者: tan-an    時間: 2013-4-9 00:31

嘛,可能有點誤會我的意思了,那我就再多論述一下好了

在『自由意志』下的公平,其利基點在於『個體的努力都是等值』
也就是工作不分貴賤,但分薪水高低,因為不同工作所需要付出的努力會有差異
但是與之相除後的『比率』應該要人人都相等
這樣才能鼓勵人們多多努力工作追求更好的報酬
在此前提下,某種意義上的『就業自由』才得以落實

打個比方的話,用賽跑為例好了
要達到公平的先決條件,大家的起跑線要相同(這應該是你主要論點八)
但是還有個條件,那就是『勝負的判定』也要『相同』
不論我選擇哪條跑道,都無關於勝負,一切都要看我跑得快不快

起跑線相同,我們就先別考慮太多
就是你所言,合法公民都有成為軍公教的資格,一切單看就業意願
但勝負的判定要相同,這才是我們問題的核心點

今天的問題在於,軍公教和其他職業
請問在付出『同樣的努力』後,是否都有『等價的報酬』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批評軍公教是不公益的行為
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我們就得好好的來精算軍公教的報酬

而引用『積極平權』的思維的話,得到的答案是
基本上不可能去量化『個體』的『努力程度』
就連要計算『起跑線的相同』都會受到『混沌理論的強大干涉』
但是『個體』的『成果』是很好比較的
基本上不可能有所有工作都是『等價』的,也不可能證明
起跑線的平等,每個人都有不同的人生,不同的際遇,試問哪來的起跑線相同
所以我們就以『成果』來決定,『個體』的『差異』是被容許
而這其中的『不公平』則由『對相對弱勢者的補償』來抵銷

既然你提到『考試加分』,這本身就是來自於『積極平權』
所以才有對原住民的考試加分潛規則,不論個體的差異是否來自於過去血染的歷史
不過這段歷史的確是有『不公平』的地方在
而這過去的的不公平則由現在的加分來相對抵銷

老闆的兒子出生時不是就站在不同起跑點了嗎?
所以現在社會給你的回答是,我們應該要先對他們的父母課富人稅
在他們死後再課遺產稅,而且會給你用累進稅率大大的課上一筆

好了,最後來總結一下重點
如果要引用『自由意志』的思維
我們就先忽略調不同人生所帶來的差異,設定起跑線都『平等』
問題的關鍵點在請你證明軍公教與其他職業,報酬除以努力所得到的比率是相同的
只要能證明,那軍公教本身就沒問題,如果不能證明,甚或答案是否定的
那改革就是必要的

望向那詭異至及的退休俸,有沒有人會願意同意以下這點
同樣薪資的勞工與同樣薪資的軍公教其退休俸竟是天差地別,這是很公平的???

就算把各自繳費的差異拿出來也沒用,因為只要把總和繳費扣抵總和退休俸後一樣能比較
還是一樣的見了鬼的天差地別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軍公教的薪資制度真得會是見了鬼的奇妙
一個人所付出的努力,其報酬竟然大部分是在他離職後才給他
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軍公教的薪資制度還真是見了鬼的恐怖

[ 本帖最後由 tan-an 於 2013-4-9 00:36 編輯 ]
作者: 78075    時間: 2013-4-9 06:00

引用:
原帖由 亞伯•奈特羅德 於 2013-4-8 22:12 發表

國家是台機器,而公務人員則是維持其運作的螺絲釘,缺一不可!
國家很多政策的執行,難道就不用依靠這些人嗎?


每個人都有其適合的所長
各安其位即可


現在所感到的不公平是誰造成的?
是那些雇用這些勞工 ...
公務員的子女都有教育補助,外加父母的收入比較好,根本就沒學貸的問題,課業補習也不會少,起跑點一樣嗎?
作者: 亞伯•奈特羅德    時間: 2013-4-9 10:08

引用:
原帖由 78075 於 2013-4-8 22:30 發表

你是故意胡說八道還是眼瞎了?
一家有兩個軍公教又工作超過都5年月收入都有七到八萬以上,要是工作超過15年以上那還可能有10萬以上,月收入10萬家庭算小康?小康家庭應該在這個社會很普遍,你可以問問現在平均家庭月收 ...
別複製貼上加幾個字就回復好嗎?
而且還作人身攻擊


如此風度
沒品!
作者: 亞伯•奈特羅德    時間: 2013-4-9 10:12

引用:
原帖由 78075 於 2013-4-9 06:00 發表

公務員的子女都有教育補助,外加父母的收入比較好,根本就沒學貸的問題,課業補習也不會少,起跑點一樣嗎?
你會因為一個教育補助
然後出社會就會做大老闆嗎?


沒關係
還不是都一樣!!


這跟是不是軍公教子弟無關


頂多是保障生活無虞而已
作者: 78075    時間: 2013-4-9 11:12

引用:
原帖由 亞伯•奈特羅德 於 2013-4-9 10:12 發表

你會因為一個教育補助
然後出社會就會做大老闆嗎?


沒關係
還不是都一樣!!


這跟是不是軍公教子弟無關


頂多是保障生活無虞而已
你不是在討論立足點不同,現在又說只保障生活無虞?
那勞工就應該生活落魄?那反過來取消軍公教教育補助改全面補助勞工子女學費你是否贊成?不要迴避問題.
告訴你有何不同相對造成軍公教的世襲化.
當軍公教較高收入又有教育補助,自然子女就有較多補習課後輔導,自然進入較好的小學中學甚至高中,更容易得考取公立大學,公立大學畢業取得較好的學歷又沒七八十萬的學貸叫保障生活?那叫立足點的不公平.這群軍公教子女也更容易考到公職造成軍公教的世襲,去看看社會上是不是這個情形相當普遍.
作者: 78075    時間: 2013-4-9 11:15

引用:
原帖由 亞伯•奈特羅德 於 2013-4-9 10:08 發表

別複製貼上加幾個字就回復好嗎?
而且還作人身攻擊


如此風度
沒品!
被罵活該吧,看文章都不看清楚就回復?而且你也被說得沒話回吧.用沒品逃避問題?
作者: snowpp    時間: 2013-4-9 15:28

批評公務員的薪資福利的同時
有多少人想過在私單位上班的自己
你的付出與老闆給你的是否相符?

如果公部帶頭血汗那還有那個工作職缺能不被剝削?
印象中今年過年期間某科技大廠被旗下500名工程師集體控訴血汗
血不血汗有時在勞資雙方的認知差異下可能會有所誤解
但500位集體控訴…那這個就有審查的必要了…
別說我不愛國貨,看了那個新聞我對他家的產品/股票完全沒興趣=.=

看別人的薪資福利好的時候就批評
現在台灣是想建立一個均貧的社會?
作者: tan-an    時間: 2013-4-9 17:28

嘛,首先『均貧』跟『均富』在意義上是一樣的
而且或許大多數人都不同意打造這種社會,因為報酬的多寡應該決定於付出勞力的多寡
工作不分貴賤,但分薪水高低

那公平正義再這上面的體現是啥呢
在付出『同樣的努力』後,是否都有『等價的報酬』,但是這論點依然不完美
試想一個情況,今天假設有個工人來幫顧客砌一道磚牆
公平的情況是,不論是哪位工人,幫誰砌磚牆,其單位面積的磚牆顧客都該給予相同的報酬
但現實的情況是,可能有的人砌的很快,有人則否
同樣砌一道磚牆,但花的時間卻大不相同
難道我們會選擇看那個蓋的慢的工人因為付出的時間多而多給他報酬嗎
我相信大部分的人都不會這樣做,論工計籌
就算不用什麼經濟學的概念,都能推導出這個比較慢的工人應該會有較差的收入
不公平就這樣產生了,同樣的勞力付出,不同樣的收入
那難道要懲罰蓋的快的工人嗎,所以才誕生了積極平權的概念
用累進稅率,向『相對高收入者』收取他們部分『成果』
在回饋給『相對低收入者』

那軍公教的問題點在哪呢,套用上面的例子
『不論是哪位工人,幫誰砌磚牆,其單位面積的磚牆顧客都該給予相同的報酬』
『不論哪位工人』這點算是做到了
但是『幫誰砌磚牆』這點卻有很大的問號
同樣的勞力付出,但是你在軍公教中與非軍公教中,其報酬(特別是退休俸這部分)卻有很大的差異

這個世界上有很多很富有者,比爾蓋茲阿巴菲特阿郭台銘阿王雪紅阿
但為何他們的成就很少被人質疑『不公平』
反觀台灣的軍公教,很明顯的不比這些人富有,但卻一再的被質疑『不公平』
那麼是這些質疑者都是『腦殘』,還是台灣軍公教制度上確實有瑕疵呢

是軍公教的勞力付出明顯多過其他職業嗎
那質疑就是為啥他們的薪資這麼低,不調高他們的薪資卻用退休俸來補償
難道是打算用軍公教的低薪資幫助資方壓低一般勞工的資水,然後用詭異的退休俸來回補軍公教嗎
如果不是,好像之前有人談論過部分軍公教的勞力付出大約跟個總機小姐差不多
那質疑就是這多出來的報酬的根據來自何處
原PO說過『國家是台機器,而公務人員則是維持其運作的螺絲釘,缺一不可!
國家很多政策的執行,難道就不用依靠這些人嗎?』
這論述有很大的問題,他輕描淡寫的『省略』了國家公民對國家的貢獻
對國家來說,『人民』都是缺一不可的
在說了,是誰決定了當軍公教(軍警消例外)就比當一般公民對國家更有貢獻
整個國家社會的運作,社會中的每個公民、各行各業都是必須的,難道不是嗎

如果基於這個論點,檢討『軍公教』(軍警消例外)的勞力報酬比率是否與其他職業的勞工相近
並沒有不公平之處,也不是要打造一個『均貧』的社會
而是要確立原PO標題上的『正義』,不對嗎

如果勞力報酬比率偏低,那就表示台灣的勞動力被低估
但是如果有『特定』職業的勞力報酬比率『異常』的高
那我們需要『審視』一下這原因在哪,這原因是否有『不公平』之處
如果沒有,誰能動的了『他們』呢
作者: sunray0530    時間: 2013-4-9 21:35

引用:
原帖由 78075 於 2013-4-8 22:30 發表

你是故意胡說八道還是眼瞎了?
一家有兩個軍公教又工作超過都5年月收入都有七到八萬以上,要是工作超過15年以上那還可能有10萬以上,月收入10萬家庭算小康?小康家庭應該在這個社會很普遍,你可以問問現在平均家庭月收 ...
誰告訴你公務員資歷五年以上月薪都有7~8萬
方便提供一下資料來源嗎????
作者: 亞伯•奈特羅德    時間: 2013-4-9 23:56

引用:
原帖由 78075 於 2013-4-9 11:12 發表

你不是在討論立足點不同,現在又說只保障生活無虞?
那勞工就應該生活落魄?那反過來取消軍公教教育補助改全面補助勞工子女學費你是否贊成?不要迴避問題.
告訴你有何不同相對造成軍公教的世襲化.
當軍公教較高收入 ...
勞工的定義範圍非常之廣
如果真的要來搞二分


只要軍公教者以外者皆可為勞工!
連大老闆都可以算是了


由此可看出某些人特意抹黑、二分法公務員!


那麼這些大老闆、上班族、服務業者
就都是窮困潦倒、生活落魄的人?


觀閣下這種強辯之理由
可以看得出來
不過是把電視新聞媒體上的炒作之詞搬出來


有甚麼好回應的呢?
作者: 亞伯•奈特羅德    時間: 2013-4-9 23:58

引用:
原帖由 sunray0530 於 2013-4-9 21:35 發表

誰告訴你公務員資歷五年以上月薪都有7~8萬
方便提供一下資料來源嗎????
網路上信口開河
沒根沒據


一切為了罵而罵
強詞奪理


都說了是薦任以上,也就是處長級才有這種薪水
還要別人提供資料


別要求他提供資料了


我看頂多又是複製貼上了吧!
作者: changfeilin    時間: 2013-4-10 01:0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78075    時間: 2013-4-10 07:25

引用:
原帖由 sunray0530 於 2013-4-9 21:35 發表

誰告訴你公務員資歷五年以上月薪都有7~8萬
方便提供一下資料來源嗎????
"一家有兩個軍公教"沒看到嗎?還是你該換眼鏡了?還要提供甚麼資料啊.
作者: 78075    時間: 2013-4-10 07:38

引用:
原帖由 亞伯•奈特羅德 於 2013-4-9 23:56 發表

勞工的定義範圍非常之廣
如果真的要來搞二分


只要軍公教者以外者皆可為勞工!
連大老闆都可以算是了


由此可看出某些人特意抹黑、二分法公務員!


那麼這些大老闆、上班族、服務業者
就都是窮困潦倒 ...
很清楚的又在轉彎胡扯了.
不是說軍公教是小康?不比一般勞工不然要比甚麼?
說是小康跟年收入最高的20%平均相比差不了多少還叫小康?
那一般勞工該算什麼?

作者: 78075    時間: 2013-4-10 07:40

引用:
原帖由 亞伯•奈特羅德 於 2013-4-9 23:58 發表

網路上信口開河
沒根沒據


一切為了罵而罵
強詞奪理


都說了是薦任以上,也就是處長級才有這種薪水
還要別人提供資料


別要求他提供資料了


我看頂多又是複製貼上了吧!
"一家有兩個軍公教"你自己沒看清楚就胡說八道還在這亂扯?真是夠了.
作者: mesia    時間: 2013-4-10 22:04

引用:
原帖由 亞伯•奈特羅德 於 2013-4-9 23:58 發表

網路上信口開河
沒根沒據


一切為了罵而罵
強詞奪理


都說了是薦任以上,也就是處長級才有這種薪水
還要別人提供資料


別要求他提供資料了


我看頂多又是複製貼上了吧!
我是知道誰有超過7-8萬的薪水
不過那家公司已經變成民營企業了

而且舉證的話.....就別鬧了
難道要人家把存摺PO到這邊來給你看嗎?
真的要這樣的話!我想你的應該先PO來看一下
這是屬於極私密的個人隱私
要是當事人不願意的話甚至連家人都沒有資格知道
更別說你這個跟陌生人完全不相關的陌生人
作者: changfeilin    時間: 2013-4-11 00:34     標題: 回復 27# mesia 的帖子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亞伯•奈特羅德    時間: 2013-4-11 02:12

引用:
原帖由 78075 於 2013-4-10 07:40 發表

"一家有兩個軍公教"是你自己沒看清楚就胡說八道還在這亂扯?真是夠了.
啊?
是喔?


所以呢?


這麼厲害啊?
只要是公務員,就一定互相結婚?
而且都是高官?


這種假設


無聊
作者: kuyun    時間: 2013-4-11 07:55

引用:
原帖由 changfeilin 於 2013-4-11 00:34 發表
薪資平均都7萬都快明講了
不就是台電跟中油兩大吸血鬼嗎?
要是日後民進黨也去巴結這些吸血蟲,我們民眾照樣也要用選票來唾棄 !!
作者: mesia    時間: 2013-4-11 08:03

引用:
原帖由 changfeilin 於 2013-4-11 00:34 發表
薪資平均都7萬都快明講了
不就是台電跟中油兩大吸血鬼嗎?
我目前沒有認識的人在那兩間做事
所以我說的不是油電這兩家
作者: yaksa01    時間: 2013-4-11 10:5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ghosthead99    時間: 2013-4-11 14:00

引用:
原帖由 changfeilin 於 2013-4-11 00:34 發表
薪資平均都7萬都快明講了
不就是台電跟中油兩大吸血鬼嗎?
7~8萬的薪水???
台電跟中油薪資平均都7萬 ?  這種模糊說法 " 平均 " 有點不負責任吧!
我是不曉得他們薪水多少啦! 不過有的機關幹到主任才有7~8萬也.....
作者: changfeilin    時間: 2013-4-11 16:26     標題: 回復 33# ghosthead99 的帖子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78075    時間: 2013-4-11 17:03

引用:
原帖由 亞伯•奈特羅德 於 2013-4-11 02:12 發表

啊?
是喔?


所以呢?


這麼厲害啊?
只要是公務員,就一定互相結婚?
而且都是高官?


這種假設


無聊
我講的是高官嗎?我講的是最低階公務員拿的錢,今年初等考上薪資29000元每年升一級五年薪水就34000元,還沒算萬一政府又調薪3%,職務津貼,業務獎金,交通,租屋....等補助,萬一升到主管又有主管加給,外加年終的1.5個月,一個家庭兩個公務員月收入沒7~8萬?還高官哩.
軍公教都認為自己比較高級通常婚配的也是軍公教,這是事實吧去看看馬英九,郝龍斌,江宜樺.....等有說錯嗎?

作者: 新手上路    時間: 2013-4-11 17:21     標題: 回復 35# 78075 的帖子

最低階公務員"每年都升一級" 還一定會"連昇五年"  哇 這麼簡單就升級啊  我自己是沒看過啦 要不要拿各統計表或資料出來 證明大多數或是每位最低階公務員都是這樣
要不然我也可以說最低階勞工每年表現良好老闆從老闆手中拿100萬紅包 連拿5年就是500萬 就算薪水是22k 一年至少120萬 2位勞工就有240萬 月入20萬
另外不知道市長算不是公務員 如果是的話 那'"認為自己比較高級"的陳菊另一半也是公務員囉 蔡英文 ,呂秀蓮也是囉  
ps:不知道她們結婚了沒?對她們的婚姻狀況或感情不清楚

[ 本帖最後由 新手上路 於 2013-4-11 17:23 編輯 ]
作者: ghosthead99    時間: 2013-4-11 20:13

引用:
原帖由 新手上路 於 2013-4-11 17:21 發表
最低階公務員"每年都升一級" 還一定會"連昇五年"  哇 這麼簡單就升級啊  我自己是沒看過啦 要不要拿各統計表或資料出來 證明大多數或是每位最低階公務員都是這樣
要不然我也可以說最低階勞工每年表現良好老闆從老闆 ...
他說的沒錯!
因為蘇貞昌就是公教家庭養大的!
就是他說的 " 通常婚配的也是軍公教 "
蘇貞昌爸爸是公務員
蘇貞昌媽媽是老師


然後他說的 " 軍公教都認為自己比較高級 " 也沒錯!
妳看7罵 " 馬英九,郝龍斌,江宜樺 " 卻沒罵他所說的 " 通常婚配的也是軍公教的 (蘇家公教家庭 ) " 所以你說高不高級?  a.高級 #
作者: 78075    時間: 2013-4-11 21:45

引用:
原帖由 新手上路 於 2013-4-11 17:21 發表
最低階公務員"每年都升一級" 還一定會"連昇五年"  哇 這麼簡單就升級啊  我自己是沒看過啦 要不要拿各統計表或資料出來 證明大多數或是每位最低階公務員都是這樣
要不然我也可以說最低階勞工每年表現良好老闆從老闆 ...
不懂就不要亂發言,一發言就知道你無知又愛亂講.
中華民國公務員採功俸制,只要是考績乙等以上自動會加功俸1級,功俸一級大約是1000元左右懂嗎,不懂就去多看看書在來胡說八道.
www.personnel.ntu.edu.tw/~persadm/table3/pay03.pdf
公務人員薪俸表你自己去翻來看.

[ 本帖最後由 78075 於 2013-4-11 21:51 編輯 ]
作者: 新手上路    時間: 2013-4-11 23:10     標題: 回復 38# 78075 的帖子

你提供的資料我看了 請告訴我你提供的證據 能夠證明最低階公務員"每年升一級" 還如你所舉例的年數"每年升一級五年"  你所提供的只能證明有這個制度 看到昇級制度 並沒看到最低階公務員 可以如你所說的每年升一級還連昇5年的証明
還有資料或證據要證明的出 不是只有一位最低階公務員 而是"大多數"或"幾乎都是這樣 當然不能用特殊案例
要不然我也可以貼其他公司的升遷制度和計算方式 然後我也只有提供一個案例 就說是全部都是
另外這個問題 你好像還沒回答我 雖然有另一位大大有回答我 怕你漏掉再發一次
另外不知道市長算不是公務員 如果是的話 那'"認為自己比較高級"的陳菊另一半也是公務員囉 蔡英文 ,呂秀蓮也是囉  
ps:不知道她們結婚了沒?對她們的婚姻狀況或感情不清楚
當過也是公務員總統的陳水扁好像也結婚了吧 不過他老婆是不是軍公教呢?

[ 本帖最後由 新手上路 於 2013-4-11 23:30 編輯 ]
作者: 78075    時間: 2013-4-12 08:01

引用:
原帖由 新手上路 於 2013-4-11 23:10 發表
你提供的資料我看了 請告訴我你提供的證據 能夠證明最低階公務員"每年升一級" 還如你所舉例的年數"每年升一級五年"  你所提供的只能證明有這個制度 看到昇級制度 並沒看到最低階公務員 可以如你所說的每年升一級還連 ...
第 11 條
本法第十條所稱在考績年度內升任高一官等、職等職務已敘較高俸級,指
當年二月至十二月間升任高一官等、職等職務,並自所任職等本俸最低俸
級起敘之俸級,高於原敘俸級。但不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法取得較高等級考試及格資格改敘俸級。
二、依後備軍人轉任公職考試比敘條例及其施行細則規定,先以低職等比
    敘,復以較高職等比敘晉敘俸級。
三、升任高一官等、職等職務時,敘同數額俸點之俸級,並以曾任年資提
    敘俸級。
本法第十條所稱不再晉敘,指考績列乙等以上者,依本法第七條規定應晉
之俸級不予晉敘。但考績獎金仍應照發。
http://host.cc.ntu.edu.tw/sec/all_law/5/5-16.html

要出來講也要會查資料,不懂就胡說八道?這就是你的風格?
作者: 新手上路    時間: 2013-4-12 15:04     標題: 回復 40# 78075 的帖子

你還是沒貼出"大部分或幾乎"最低階公務員都有每年升級 還連昇5年的證據
你還是只貼出規定 你所貼出的規定只能證明有機會達成你所說的每年升級連昇5年的可能 並沒有貼出或證明 "大多數或每位"最低階公務員 都有達到的實例  請拿出實例來來證明 不是只有貼規定
要不然我也如法炮製 我隨便舉個例 首先"每位"最低階勞工 "每年都升級 連昇5年"  就升到處長 薪水也是7.8萬左右 還不包含百萬年終  三節獎金 快點拿出證明來 不要只在是貼規則 我已經知道有這個可能性 但到底是有幾趴最低階公務員 可以如你所說的每年升級連昇5年 搞懂了嗎 不知道你是中文不好 還是眼睛有問題 還是思考異於常人 請快拿出證據來吧
作者: 新手上路    時間: 2013-4-12 23:40     標題: 回復 40# 78075 的帖子

你貼那麼多法條 就是沒貼出最低階公務人員到底有幾位或幾趴的人數比例 有達到每年升級 連昇5年
你貼的法條裡
第 10 條
經懲戒處分受休職、降級、減俸或記過人員,在不得晉敘期間考列乙等以
上者,不能取得升等任用資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一次記一大過:
(一)處理公務,存心刁難或蓄意苛擾,致損害機關或公務人員聲譽者。
(二)違反紀律或言行不檢,致損害公務人員聲譽,或誣陷侮辱同事,有
      確實證據者。
(三)故意曲解法令,致人民權利遭受重大損害者。
(四)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貽誤公務,導致不良後果者。
(五)曠職繼續達二日,或一年內累積達五日者。
那我也可以說最低階公務人員 犯了錯被減薪 從29000被減到24000元
拿出證明 證明每年最低階公務務員都在昇級 還都連昇5年 還是說這個升遷制度 就會自動讓最低階公務員連昇級5年? 有這樣實力的話請拿出來 不要只會再那邊貼一堆沒用的出來
有規定或制定出來的法規或制度就一定會實行嗎 如果會的話 勞基法不也早就制定了 結果還不是有不遵守規定的企業 真好笑

[ 本帖最後由 新手上路 於 2013-4-12 23:44 編輯 ]
作者: 78075    時間: 2013-4-13 08:26

引用:
原帖由 新手上路 於 2013-4-12 23:40 發表
你貼那麼多法條 就是沒貼出最低階公務人員到底有幾位或幾趴的人數比例 有達到每年升級 連昇5年
你貼的法條裡
第 10 條
經懲戒處分受休職、降級、減俸或記過人員,在不得晉敘期間考列乙等以
上者,不能取得升等 ...
你是說輸玩抓語病遊戲?
不是每個都能每年升一級,但是五年月收3.5萬9成7以上都達的到不叫都?
你自己要做濫要怪我說的不好?
作者: shihbor    時間: 2013-4-13 08:26

軍公教在國民黨長期政策買票下收入福利早就好過一般水準才小康家庭?
請不要忘了,以前軍公教的薪資可是比一般人的薪資低.人才流失為了留住人才才調整薪資,而薪資的調整必須送至立法院,薪資調整會考量社會經濟的成長而制定--而接連的己任執政者沒有將國家的經濟搞好致使經濟倒退造成現今國家體制的畸形發展與社會對立--而我們政府卻從不承認自己的無能而把罪過轉移給公務人員這是十分不公平--現在年輕人一窩蜂的考公職因為不安全感而造成了缺乏競爭力缺乏競爭力社會經濟自然更倒退.這就是惡性循環---所以請不要一股勁的人云亦云
作者: 新手上路    時間: 2013-4-13 14:45     標題: 回復 43# 78075 的帖子

那些話是你自己打的話  自己活該亂舉例子。拿不出證據或資料。一開使就誠實的講   不需要誇大   現在才來說別人挑語病人  你活該啦
作者: 亞伯•奈特羅德    時間: 2013-4-13 16:17

引用:
原帖由 78075 於 2013-4-11 17:03 發表

我講的是高官嗎?我講的是最低階公務員拿的錢,今年初等考上薪資29000元每年升一級五年薪水就34000元,還沒算萬一政府又調薪3%,職務津貼,業務獎金,交通,租屋....等補助,萬一升到主管又有主管加給,外加年終的1.5個月,一個家庭兩個公務員月收入沒7~8萬?還高官哩.
軍公教都認為自己比較高級通常婚配的也是軍公教,這是事實吧去看看馬英九,郝龍斌,江宜樺.....等有說錯嗎?
反正就是要硬扯到政黨嘛~
那麼民進黨很多人也是這樣出來的啊~


所以呢?




而且你說的江宜樺等人
是政務官!而非軍公教!!人家是教授出身!!
看來有人鬧笑話了~


不要複製貼上好嗎?
亂批評~
作者: 78075    時間: 2013-4-13 17:17

引用:
原帖由 亞伯•奈特羅德 於 2013-4-13 16:17 發表

反正就是要硬扯到政黨嘛~
那麼民進黨很多人也是這樣出來的啊~


所以呢?




而且你說的江宜樺等人
是政務官!而非軍公教!!人家是教授出身!!
看來有人鬧笑話了~


不要複製貼上好嗎?
亂批評~
你引用的文章哪點講到政黨?你在作賊心虛?
那些人當政務官之前那個不是國立大學教授,不算軍公教?
你的言論很可笑耶.

作者: saca1029    時間: 2013-4-14 06:00

睜眼說瞎話
勞保 公保 國保本來就偏向人數少的軍公教
光是勞保四萬三千九百元上限
替代率最多就以馬總統講的7成來算
也是遠遠落後軍公教
同樣中華民國國民一樣繳保險費
卻領不一樣的錢 這種亂象影響劇大

大家想想 同樣拿健保卡去洗牙
一個洗24顆牙 另一個只能洗12顆牙
這叫公平嗎
作者: changfeilin    時間: 2013-4-18 22:35     標題: 回復 42# 新手上路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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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新手上路    時間: 2013-4-18 23:31     標題: 回復 49# changfeilin 的帖子

那你叫78075去查 然後貼上來啊 不貼上來沒證據沒資料 憑什麼要我相信?
他自己講的話就自己負責佐證 要不然我也可以說波士頓炸彈案是民進黨幹的 到時向我要證據時 我也可以說自己上網去查
作者: changfeilin    時間: 2013-4-18 23:43     標題: 回復 50# 新手上路 的帖子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新手上路    時間: 2013-4-18 23:56     標題: 回復 51# changfeilin 的帖子

規定知道又如何? 我沒當總統也知道當總統的不可以貪污 但貪污洗錢犯陳水扁不就因為貪污洗錢而被關 有規定就一定會執行或遵守嗎?  
還有"3%丙的規定"我不知道 就算真的有那條規定 我也不需要去知道 因為我不是公務員 公務員的福利不是每個人都知道 你知道那是你的事
既然你打"所以97%以上是人人每年升級"
那就一定會有資料有記錄存在 請帖上來 不要只跟78075一樣 只貼規則就說會升級
要不然我也貼懲處的條文上來 然後我也可以說"所以97%以上是人人每年降級"

[ 本帖最後由 新手上路 於 2013-4-19 00:15 編輯 ]
作者: saca1029    時間: 2013-4-21 07:04

19萬公僕 僅97人降級
4月21日蘋果有簡單的資料
http://appledaily.com.tw/appleda ... 0130421/34966795/19萬公僕僅97人降級
作者: 78075    時間: 2013-4-21 07:34

引用:
原帖由 新手上路 於 2013-4-18 23:31 發表
那你叫78075去查 然後貼上來啊 不貼上來沒證據沒資料 憑什麼要我相信?
他自己講的話就自己負責佐證 要不然我也可以說波士頓炸彈案是民進黨幹的 到時向我要證據時 我也可以說自己上網去查



19萬公僕 僅97人降級
http://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421/34966795/19萬公僕僅97人降級
去年統計 升官竟達6762人「考核攏係假」

2013年04月21日  


新北市公務員平均37歲,是全國最年輕的公務員。圖為新北市板橋區戶政人員。資料照片
【何哲欣╱台北報導】公務員果真是鐵飯碗!據銓敘部統計年報,至去年底為止,全國公務員約34萬人,中央政府約19萬人,但去年中央政府人事異動的3萬人中,近7千人是在原單位升官,原單位降調僅97人,新補進的1萬人,從其他機關調進的超過5千人,考試及格補進2千人,辭職僅191人。藍綠立委都質疑,公務員只升不降、只進不出,「考試院檢討考績制度攏係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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銓敘部次長吳聰成解釋,去年異動幅度已算大,且公務員除自願、或受行政處分、懲戒,否則不太可能降調,難與調升人數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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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中央政府公務員異動情形
3次丙等才退休

至於補進新人員,因各職等職缺都有,無法都以高普考及格晉用,但考試院已將《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希望能獎優汰劣,提升公務員績效。
銓敘部最新統計年報顯示,去年異動的公務員有1萬6068人,調升6762人,升官比率逾4成,平調9209人,相較之下,降調97人,比率僅千分之六。
綠委劉建國說,政府調動公務員,只是玩大風吹,且照目前《考績法》的修法版本,公務員10年內有3次考績丙等,才須依規定辦理退休,但丙等每年只有1%,要淘汰公務員,根本是不可能任務。


--------------------------------------------------------------------------------

新北37歲最年輕

藍委王惠美表示,公務體系僵化太嚴重,卻要等到考績丙等才有辦法淘汰,根本緩不濟急,且流動率差,難以吸引優秀人才,呼籲要獎罰分明,避免公務員怠惰。
公務員除流動率低,老化問題也嚴重。根據年報,全國公務員年齡從2002年到2012年間,平均年齡從42.02歲增至43.39歲,增幅為1.37歲,目前地方政府公務員平均41.38歲,但中央公務員平均年齡高達45.05歲。
若以縣市區分,最老的是連江縣公務員,平均45.07歲,比中央政府高,最年輕的是新北市公務員,平均37.78歲,比連江縣公務員年輕7歲,桃園縣公務員39.44歲排第二,與新北市是唯二不到40歲的縣市。
但桃園縣、新北市公務員,每人須服務238名縣民,澎湖公務員僅要服務58名縣民,都會區公務員顯然要年輕、耐操。
吳聰成解釋,國家考試越來越難,目前新進公務員都已29歲,不像以前大學剛畢業。


「沒績效應淘汰」

台南市李姓公務員說,考試越來越難,主因也是職缺被老公務員佔住,年輕公務員很難往上升,再延後退休年齡,只會惡性循環。
上班族陳劭儀也認為,沒績效的公務員應淘汰,沒必要做到老才退休。
----------------------------------
怕你眼睛不好看不清楚特地放大還標紅字,不PO出來人家可能不去看.



[ 本帖最後由 78075 於 2013-4-21 07:36 編輯 ]
作者: 新手上路    時間: 2013-4-23 00:09     標題: 回復 54# 78075 的帖子

真的是不看不知道  你在丟自己的臉
全國公務員約34萬人+中央政府約19萬人=53萬人事異動3萬人中 近7千人是在原單位升官 在53萬公務員中 昇官約1.5%而已 照這個人數合比例 更本不可能 "最低階公務員"都"連昇5年" "考績都是乙" 這個條件更本不符合
更何況人事異動還不代表都是最低階公務員 可以合理的推測也是含有高,中階的公務員 表示可以合理的說"最低階公務員"絕不到7000人 跟你打的最低階公務員連昇5年 都還考核乙級 整各差那麼多
丟臉丟大囉 都貼幾次啦 原來更本"最低公務員" 並沒有"連昇5年"也沒有"連五年考核乙級"
作者: 78075    時間: 2013-4-23 00:27

引用:
原帖由 新手上路 於 2013-4-23 00:09 發表
真的是不看不知道  你在丟自己的臉
全國公務員約34萬人+中央政府約19萬人=53萬人事異動3萬人中 近7千人是在原單位升官 在53萬公務員中 昇官約1.5%而已 照這個人數合比例 更本不可能 "最低階公務員"都"連昇5年" "考 ...
你就繼續胡扯吧,全世界看來就只有你在裝糊塗.不懂就去找個公務員說給你聽,實在懶得教你了.
作者: 新手上路    時間: 2013-4-23 00:35     標題: 回復 56# 78075 的帖子

再補你一槍   你是在4月11號 打出那些內容 但新聞卻是4月21號
我可以合理的說 你在4月21號前 根本沒有證據 10天的時間 你有的話早就可以貼上來
不用等到21號  
活該 亂貼新聞 自己賞自己巴掌 現在證明更本沒辦法連5年升遷
作者: 78075    時間: 2013-4-23 00:51

引用:
原帖由 新手上路 於 2013-4-23 00:35 發表
再補你一槍   你是在4月11號 打出那些內容 但新聞卻是4月21號
我可以合理的說 你在4月21號前 根本沒有證據 10天的時間 你有的話早就可以貼上來
不用等到21號  
活該 亂貼新聞 自己賞自己巴掌 現在證明更本沒辦法連 ...
第 11 條
本法第十條所稱在考績年度內升任高一官等、職等職務已敘較高俸級,指
當年二月至十二月間升任高一官等、職等職務,並自所任職等本俸最低俸
級起敘之俸級,高於原敘俸級。但不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法取得較高等級考試及格資格改敘俸級。
二、依後備軍人轉任公職考試比敘條例及其施行細則規定,先以低職等比
    敘,復以較高職等比敘晉敘俸級。
三、升任高一官等、職等職務時,敘同數額俸點之俸級,並以曾任年資提
    敘俸級。
本法第十條所稱不再晉敘,指考績列乙等以上者,依本法第七條規定應晉
之俸級不予晉敘。但考績獎金仍應照發。
http://host.cc.ntu.edu.tw/sec/all_law/5/5-16.html
每年都考績乙等連續5年不是晉俸5級?你是故意裝傻?早就給你看還裝不懂真是夠了.

作者: 78075    時間: 2013-4-23 00:55

引用:
原帖由 新手上路 於 2013-4-23 00:35 發表
再補你一槍   你是在4月11號 打出那些內容 但新聞卻是4月21號
我可以合理的說 你在4月21號前 根本沒有證據 10天的時間 你有的話早就可以貼上來
不用等到21號  
活該 亂貼新聞 自己賞自己巴掌 現在證明更本沒辦法連 ...
第 11 條
本法第十條所稱在考績年度內升任高一官等、職等職務已敘較高俸級,指
當年二月至十二月間升任高一官等、職等職務,並自所任職等本俸最低俸
級起敘之俸級,高於原敘俸級。但不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法取得較高等級考試及格資格改敘俸級。
二、依後備軍人轉任公職考試比敘條例及其施行細則規定,先以低職等比
    敘,復以較高職等比敘晉敘俸級。
三、升任高一官等、職等職務時,敘同數額俸點之俸級,並以曾任年資提
    敘俸級。
本法第十條所稱不再晉敘,指考績列乙等以上者,依本法第七條規定應晉
之俸級不予晉敘。但考績獎金仍應照發。
http://host.cc.ntu.edu.tw/sec/all_law/5/5-16.html
每年都考績乙等連續5年不是晉俸5級?你是故意裝傻?早就給你看還裝不懂真是夠了.

作者: 新手上路    時間: 2013-4-23 22:40     標題: 回復 59# 78075 的帖子

那就請你指出 以下內容有寫道 "最低階公務員" 每年都是乙等 還連續5年
你以下的內容只是法規而已 根本沒有保障或是實際每位最低階公務員都可以連5年都乙等
第 11 條
本法第十條所稱在考績年度內升任高一官等、職等職務已敘較高俸級,指
當年二月至十二月間升任高一官等、職等職務,並自所任職等本俸最低俸
級起敘之俸級,高於原敘俸級。但不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法取得較高等級考試及格資格改敘俸級。
二、依後備軍人轉任公職考試比敘條例及其施行細則規定,先以低職等比
    敘,復以較高職等比敘晉敘俸級。
三、升任高一官等、職等職務時,敘同數額俸點之俸級,並以曾任年資提
    敘俸級。
本法第十條所稱不再晉敘,指考績列乙等以上者,依本法第七條規定應晉
之俸級不予晉敘。但考績獎金仍應照發。

你刻意反紅這段文字 根本沒講到最低階公務員 就當含在內好了 也沒保證連5年一定乙等 最多就只是說明 乙等以上者不予晉敘 會發獎金
難不成有規定 就代表最低階公務員就可以連5年升級 一定都是乙等  更何況你貼出來過才只不過近7000人  但光是去年新近人員就有12000人   更本就不是每位最低階公務人員可以可以升遷  胡說八道被差穿了 就只剩下不斷的複製貼上 可憐喔


[ 本帖最後由 新手上路 於 2013-4-24 22:54 編輯 ]
作者: changfeilin    時間: 2013-4-23 23:52     標題: 回復 60# 新手上路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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