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公共事務]
詐騙集團詐財 車手父母連帶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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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nowpp
時間:
2014-2-25 21:12
標題:
詐騙集團詐財 車手父母連帶賠
詐騙集團詐財 車手父母連帶賠
中央社中央社 – 2014年2月25日 下午1:18
(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25日電)詐騙集團4名少年車手騙走沈姓女子330多萬元,沈女求償。少年等辯指只分到走路工錢,台中地院今天判處少年及父母全額賠償。
詐騙集團未成年的金姓、胡姓、董姓及廖姓未成年車手,分別在去年1月間多次假冒檢察官名義,向沈姓女子詐騙金錢,騙走新台幣330多萬元,刑事已被依詐欺罪起訴,沈女再提出民事請求損害賠償,要求4名少年及父母賠償330多萬元。
金父指稱,少年擔任車手純粹只拿到微薄的走路工,只抓到車手,幕後主謀無法抓到,沈女僅向車手求償;董父指,車手只分到詐騙金額的1%或1.5%,求償金額過高。
台中地院認為,
不法加害他人,雖不是全程參與,不論朋分贓款多少,要共同負責結果
,金姓少年等人犯行導致沈女財產損失,判處少年及父母要全額賠償損失。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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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樣的家庭教育成就出什麼樣的孩子!
什麼叫做
擔任車手純粹只拿到微薄的走路工;車手只分到詐騙金額的1%或1.5%,求償金額過高
?
這幾位家長到底有沒有是非對錯觀念
他們真的認為分贓多少被抓到只要還多少就可以了?
沒被抓到的就是賺的,被抓到的頂多吐出來就是了@@"
鬥毆要不要也分50磅的一拳賠幾元,100磅的一拳又該賠多少?(羽量級?輕量級?重量級?+.+)
簡直是世人顛倒錯亂的最佳寫照
希望就算上訴,二審的法官也能以相同理由判處!
作者:
deruire
時間:
2014-2-26 00:27
我覺得判決書上會寫
並不是因為你分贓多少被判刑
是因為你協助犯罪才應該被制裁吧
再者
你就算真的只分到一點錢
除非找得出所謂的主謀
不然我怎麼認定到底這位主謀到底存不存在
這個判決剛好也給這家庭一個教訓
想要做壞事前最好想完整可能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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