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社會]
性侵82歲中風婦 惡男判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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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okk77
時間:
2016-9-13 06:48
標題:
性侵82歲中風婦 惡男判16年
中時電子報 – 2016年9月13日 上午5:50
男子王金明,前年闖入花蓮一處民宅吸食強力膠後,竟性侵中風癱瘓在床的82歲老婦,年邁體弱的老婦受此摧殘,1個月後死亡。最高法院痛斥王男犯行重大、手段惡劣,昨依加重強制性交致人於死罪將他重判16年確定。
前科累累的王男,1998年間吸膠後搶奪父親財物,並加以施暴,被判刑3年3月確定,出獄後不知悔改,2009年間,王闖入台北市稅務人員特考國家考場內,強行撫摸女子胸部,遭判刑8月確定,之後又犯下多起搶案。
前年12月17日晚間,他在花蓮一處民宅外,因口渴想要找水喝,強行闖入後於屋內吸膠,後來看到1名老婦人躺帶床上翻來翻去,竟脫去她的褲子及尿布,以棉被遮蓋她的臉部,然後用手指加以性侵,過程中,還造成老婦人左腳骨骨折。
老婦的女兒騎機車返家,赫然發現家中大門被開啟,察覺有異,進屋後發現老母親遭王男性侵,悲慟萬分地奮力捉住王男,並打電話通知親人協助報警,員警趕到現場將王男逮捕;但老婦送醫救治,1個多月後因骨折傷害、手術合併多重器官衰竭死亡。
歷審認定,王為滿足吸食強力膠後高漲的性慾,竟對老婦性侵,其手段實屬惡劣,又造成年邁體弱的老婦身心受折磨死亡,考量死者家屬認可的刑度,及王是臨時起意非預謀犯案,將他判刑16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作者:
gkbase
時間:
2016-9-13 13:59
被害人家屬心胸真寬大,這種慘狀判16年還能認可........換做是我應該是會不由自主當場弄死那畜牲吧?
作者:
qtlr2002
時間:
2016-9-13 20:05
原來吸食強力膠會性慾高漲喔
應該是神智不清吧
要不然怎麼可能連80幾歲的老婦都下的了手
作者:
皮皮挫
時間:
2016-9-13 22:01
像這種人渣,關在久放出來他還會在犯,還要讓白吃白喝十六年?
作者:
alfred67oo
時間:
2016-9-13 23:59
真他X的畜牲,才判16年,沒天理呀!
作者:
gf2010
時間:
2016-9-14 01:08
不可思議的罪行 不比二戰時日軍差。終身監禁 不得假釋
作者:
dommss456
時間:
2016-9-14 07:30
引用:
原帖由
gf2010
於 2016-9-14 01:08 發表
不可思議的罪行 不比二戰時日軍差。終身監禁 不得假釋
可惜台灣沒那種條例可以判終身監禁
只要沒判死刑斃了~頂多十幾年就出來了
又不是美國能判上一百多年
無期徒刑???嚇唬善良的百姓而已
作者:
jason3333
時間:
2016-9-14 23:40
這種人渣不配當人!
作者:
davy.s
時間:
2016-9-19 21:39
.................有這麼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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