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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社會] 官派為綁樁 機關算盡拚選舉 [打印本頁]

作者: 983u54uf    時間: 2017-11-13 14:50     標題: 官派為綁樁 機關算盡拚選舉

行政院拍板《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修正草案,包括水利會會長與會務委員將改為官派後,民進黨準備打鐵趁熱,加碼修《地方制度法》擬將鄉鎮市長由目前民選改為官派,即將現行自治團體改為縣政府的「派出機關」,各代表會亦同時廢除。

效率問題 關鍵在領導人

力主官派的理由,包括提高行政效率;鄉鎮市的自主財源偏低,超過60%仍靠中央財政補助;全台6都再加上基隆、新竹、嘉義3個省轄市,占了全國四分之三的人口地區已無鄉鎮市長選舉;鄉鎮市長及代表選舉勞民傷財,且成為地方黑金政治的溫床。

這些說法或言之成理,但關於鄉鎮市的自治財源部分可修《財政收支劃分法》,況且《地方制度法》第69條本就明定,各上級政府為謀地方均衡發展,對於財力較差之地方政府應酌予補助。如果,這些「窮鄉僻壤」能併入6都,選不選鄉鎮市長的議題自然不存在。此外,各級選舉集中於每兩年舉辦一次,相較之下「成本」已大大降低;至於效率問題從來都與官派與否無涉,關鍵在於領導人能力。或者,師法歐洲國家建立「區自治」,改採委員會制,甚至選制改政黨比例代表制都是方法。

先汙名化 藉修法再擴權

方法有很多,但民進黨若施以官派的「猛藥」,剝奪人民的選舉權與地方自治,未必全然對症下藥,猶如像小病動大刀、因噎廢食,代價顯難符合比例原則。

其實,在這麼多改為官派的「冠冕堂皇」說法背後,可見民進黨一貫先「汙名化」地方基層選舉,使得修法師出有名,再藉修法的機會「擴權」;以官派區長為例,將區長任命資格明定為「以機要人員方式或依法任用」,在現制之外,另開一個「機要任命」之門;可以想見,未來鄉鎮市長若改官派,也是循「機要任命」,這是蔡政府上台後,繼推動三級單位首長可政治任命,再度大大打擊文官士氣的政策。

暗渡陳倉 集權集錢難看

況且,區長等職並不是隨政策進退之職務,豈能以機要任用。破壞文官體制之外,區長派用資格不設限,將成為縣市長綁樁與酬庸的角色,大開地方自治倒車,又與過去派系政治何異?

「政客想的是下一次選舉」,為了勝選自是挖空心思、不擇手段。所思所為就是如何削弱對手、壯大自己,本也是人情之常。然而,如果明修棧道,暗渡陳倉,算計的是如何集權、集錢;「吃銅吃鐵」之餘,還回過頭巧取「頭家」的選舉權,吃相也未免難看了些。
作者: WLIFE    時間: 2017-11-13 19:50

我不覺得民進黨這一招是暗渡陳倉
根本就是"光明正大"的搶銀行。

去年剛執政時候還說要成立闢謠組
現在是根本不管媒體焦點民眾感受

士大夫無恥是謂國恥.
竊鉤者誅.竊國者民進黨也!
作者: luke18169    時間: 2017-11-14 10:22

民進黨的民主,只是騙無知愚民的一票,現在民進黨要把這一票收回去了,因為現在完全執政不需要這一票,台灣以後可能沒有選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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