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tv11111 於 2017-11-18 21:11 發表 當兩年兵,24小時待命,月薪不到6千, 說真的這些人會閃兵也是正常的,但接受義務當兵的人就該死嗎? 政府要嘛國賠給當兩年三年兵的人,不然就該讓閃兵的人支付該有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