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長吳茂昆到底是不是美國師沛恩公司的「成員(member)」之一?他周一上午在立法院答詢時並未否認,但周一晚間發新聞稿澄清說,他是發明人,不是負責人,昨天接受媒體採訪堅稱,他只提供技術。真相只有一個,從美國加州政府網站查得資訊,吳茂昆確實是師沛恩的「manager or member」之一,一位曾在美國加州執業10年的律師說,「member就是股東」。
記者從美國加州政府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下載了3份師沛恩公司向美國加州政府登記的文件。第1份文件日期2015年8月18日,是公司登記成立日期。其中「Management(經營方式)」有3個選項但只能勾選1項,該份文件勾選「All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Member(s)」(公司所有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