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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政治] 證據找到了!柯志恩PO政院公文 證實吳茂昆違法赴陸 [打印本頁]

作者: alexluck    時間: 2018-5-25 23:01     標題: 證據找到了!柯志恩PO政院公文 證實吳茂昆違法赴陸


教育部長吳茂昆2005年赴大陸公文(立委柯志恩提供)

2018年05月25日 20:15 旺報 簡立欣

立委柯志恩25日傍晚在臉書上出示行政院函,證明教育部長吳茂昆2005年赴杭州參加「高科技論壇高峰會」並未獲得行政院同意,因為依當時法令,政務官不能參加大陸機關舉辦的非國際組織會議或活動。柯志恩表示,「證據在此,請問賴院長:要不要讓吳部長下台?」

柯志恩說,24日吳茂昆表示自己2005年赴大陸參加會議有申請,還要她去查,柯志恩問若被查到違法,要不要下台負責?爭執半天,吳茂昆說:「那就看院長要不要我下台」?

如今這張院行政院函(台科字第0940039130號)現身,終於真相大白。柯志恩說,吳茂昆向政院呈報2005年「10月17日至23日」赴上海及蘇州舉辦的「國際科學理事會」(ICSU)第28屆大會,以及赴杭州參加「高科技論壇高峰會」。但行政院只同意「10月17日至21日」的「國際科學理事會」ICSU年會,換言之,政院並未同意「高科技論壇高峰會」,因為依當時法令,政務官不能參加大陸機關所舉辦的非國際組織會議或活動。「吳茂昆無視法令和政院的公文,仍私下以美國國家科學院海外院士頭銜前往杭州參加論壇,明確違法100%!」

柯志恩說,自認一生沒有做錯事的吳部長,絕對不會自己請辭下台,他早已把問題拋給賴院長,「現在就問賴揆捨不捨得讓教育部長下台?順便問一下發言人徐國勇,還要再辯護什麼嗎?」

柯志恩辦公室主任柯明秀之後補充說明表示:依照2005年吳茂昆任職國科會主委時的「台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規定,中央政府政務官,除非參加國際組織舉辦的國際會議或活動,否則不能赴大陸,不能參加大陸機關所舉辦的非國際組織會議或活動;也不能於大陸講學、訪問、觀摩、演講、會議等活動。在蘇州舉辦的ICSU是國際會議,但是杭州那場是大陸浙大和香港科大合辦的論壇。

此前柯志恩表示,雖然該規定當時較嚴格,後來放寬,但依法論法,吳茂昆確實違法。如果民進黨要查管中閔自2005年赴陸兼職,恰巧2005年吳茂昆時任國科會主委,也應被檢驗,「要刮別人的鬍子之前先把自己刮乾淨。」
作者: bear701102    時間: 2018-5-26 05:39

就是一群渾蛋政務官~~
作者: jackjong    時間: 2018-5-26 06:19

趕緊依法下台
作者: hsiaotm    時間: 2018-5-26 06:30

Thanks for your sharing !
作者: jjz001    時間: 2018-5-26 09:30

吳茂昆是民進黨的,政府不會辦他!!!!
作者: owyn    時間: 2018-5-26 10:55

吳茂昆是自己人,沒事啦!!!!
作者: dommss456    時間: 2018-5-26 12:59

我說的話就是道路~真理~生命
凡與我牴觸者~就是暴力~破壞~不團結
民進黨不是共產黨~是聖經

電視新聞不炒作......自然就安全下庄
現在還提這些幹嘛呢??早就冷掉了~無法引起共鳴
台灣百姓是走在時代的尖端~不時的求新~求變
沒有仇恨的新聞......一個禮拜後就先消雲散了
作者: rick55tao    時間: 2018-5-26 14:29

不可能的啦,自己人,沒關係!
作者: aaa6    時間: 2018-5-26 21:00

冥進黨的雙重標準
真不知道為什麼老人都喜歡冥進黨
作者: lym007    時間: 2018-5-26 22:15

現在不知誰比較不要臉啊!
作者: cooldinoman    時間: 2018-5-26 22:37

希望真相越來越明,這才是媒體的責任
作者: huilan0317    時間: 2018-5-26 23:33

拔管記3大功,犯小過沒關係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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