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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社會] 教兒子怎麼殺人、要女兒去賣春 姐弟拒扶養 [打印本頁]

作者: jokk77    時間: 2018-7-8 08:50     標題: 教兒子怎麼殺人、要女兒去賣春 姐弟拒扶養

聯合新聞網2018年7月8日 上午8:09
桃園馬姓男子18年前外遇,丟下念小學的姐弟不管,十多年沒音訊,今年初他中風就醫後行動不便、生活無法自理,被送進安養院,姐弟倆獲悉後,主動聲請免除撫養義務。

法院審理時,姐弟倆訴說童年時期被父親打罵管教的慘痛記憶。兒子表示,他小學愛看卡通,但父親直接轉到槍戰片的血腥畫面,教他「用什麼樣方法可以殺人,那種方法最有效」,當時很害怕,因怕挨打,只好陪看,有次考得不好,父親拿榔頭敲擊他的頭部,造成左後腦勺凹陷,傷疤至今還在。

女兒說,小學五年級時,有次晚歸,被父親罰擦狗大便,她蹲下時,父親拿木棍往後腦勺猛打,有次腳受傷不想看醫生,父親突然抓狂,拿鐵鏟打她沒有受傷的腳,打到趴在地上、再踹全身,令她到門口罰站、還要她「去當妓女,不要留在家中」。

馬的前妻作證說,婚後都是她賺錢養家,「他只會打小孩,連我也打」後來存錢開水果店讓前夫顧,但前夫外遇,丟下兒女和小三生活,兒女是她一手帶大,前夫沒付過分文。法官認定馬虐兒、未盡扶養義務情節重大,裁定姐弟免付扶養費。
作者: 1carter    時間: 2018-7-8 13:33

人渣一個
生了也不養
中風剛好
作者: 狂狼之王    時間: 2018-7-8 19:03

乾脆健保送一個毒針下地獄去
作者: hachu    時間: 2018-7-8 20:14

中風行動不便沒子女顧
孤獨終身至老去
最好的處罰
作者: TITISEE    時間: 2018-7-9 03:1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rogue74189653    時間: 2018-7-9 05:14

台灣的法官如果每個都這麼開明
就不會有恐龍的美譽
作者: 7210211    時間: 2018-7-9 15:37

台灣的社會問題滿嚴重的,政府應制定相關法規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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