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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社會] 嫌和解金過高 偷拍男存款進女戶頭辱罵4句話 [打印本頁]

作者: proes    時間: 2018-12-5 11:36     標題: 嫌和解金過高 偷拍男存款進女戶頭辱罵4句話

中時電子報  2018/12/05 08:01

台北市一名女子,去年間遭一呂姓男子偷拍,事後呂與女子以20萬元和解,並允諾每月分期付款,未料呂男後因不滿賠償金額過高,存款7次到女子戶頭,每次都在存款單註記欄上標記辱罵字眼,遭女子控告公然侮辱罪。

據《蘋果》報導,女子去年於一餐廳廁所如廁時,赫然發現廁所內被安裝針孔偷拍,報警後查出為呂男所為,呂遭移送法辦,事後與女子以20萬元和解,並允諾每月分期付款。

呂男後因認為賠償金過高,趁今年2-3月間到銀行,存進約3000元、共7次的存款到女子戶頭,並在每次存款時,都在存款單註記欄上標記「你老爸是龜公」、「你老媽是老鴇」、「今年清明節掃墓」、「掃墓要掃乾淨點」,後女子補摺看到辱罵文字,氣得以公然侮辱罪控告呂男。

呂男出庭時坦承犯行,並辯稱由於賠償金過高,不捨老母還需幫他還錢,才會藉存款時填單辱罵。檢方調查後,認為由於在存摺單上辱罵女子,過程僅有經手行員及其直屬長官會看到,因此認定呂行為不構成公然侮辱罪,依罪嫌不足不起訴呂男。
作者: zhipeng0226    時間: 2018-12-5 14:53

果然不負眾望的台灣恐龍法官
又一令人瞠目結舌的判決
作者: yufa    時間: 2018-12-5 20:40

是檢察官認定不起訴,跟法官還沒關係,我想應該是案件太小,不想接想出名,所以不起訴
作者: hsiaotm    時間: 2018-12-6 05:31

Thanks for your sharing !
作者: 仁月卯    時間: 2018-12-6 09:15

就很難成立啊

而且內容也提到 "過程僅有經手行員及其直屬長官會看到"
作者: ggtitan    時間: 2018-12-6 21:35

天阿...這些法官的常識真是令人髮指
難怪台灣這幾年一質不平靜,
警察永遠抓不玩壞人也遏止不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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