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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罪名的判別

引用樓上先進:
1.如果訴之提起是由檢察機關提起的話
被害人要撤回告訴的話則應向檢察官提出(且最遲須在為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形訴238)
如果向法院提出撤回會無效。

案件若已起訴
當然要向院方遞狀撤回
若在偵查中,
向院方遞狀也只會被丟回檢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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