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jasperegg 於 2011-3-2 15:29 發表
挑戰樓主的觀點...
引用維基百科
整起事件起因是發生在該國南部城市西迪布吉德,一位26歲青年穆罕默德 ...
挑戰妳不倫不類的比喻
突尼西亞的茉莉花革命,有屠殺任何不同族群的狀況嗎??
228的暴民以福佬皇民為主,在日本皇民走狗帶領下,想藉叛亂恢復日本殖民時代,台奸掌握社會的特權,煽動被軍國洗腦的台籍退役日兵,對不會講日語跟閩南語的人一律屠殺,死者外省人ˋ客家人ˋ原住民都有.
暴徒把懷孕的外省婦女殺死嬰兒丟棄到水溝,把燕京大學校長挖眼割舌.
這等民進黨口中的精英,犯下的種族屠殺罪行,拿到今天任何國際法庭審判都是死罪,面對這等屠殺現行犯,軍隊平亂恢復秩序還算客氣了.
美國為首的西方世界對犯下種族屠殺罪的人,如波士尼亞屠殺的前南斯拉夫總統米洛賽維奇.和屠殺庫德族與什葉派的伊拉克總統海珊與他的手下,全都是死刑伺候不然就讓他們在獄中暴斃,無一放過.
一群在228搞叛亂與種族屠殺的人,物換星移後,以為大家都忘記了,就聯合擅長說謊跟混淆視聽的民進黨,出來裝可憐,死皮賴臉伸手要錢.除了不要臉真的找不出形容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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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super2146 於 2011-3-2 22:16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