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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阿扁無罪的法官周占春,出賣檢舉人給黑道,涉瀆職遭起訴

周占春合議庭因承審扁家二次金改案,認定"陳水扁雖介入金控併購",但"金控併購並非憲法上的總統職權",認為企業給款扁家,"不算扁「職務上行為收賄」",判扁無罪,月前判決扁珍與金控業者無罪,當時引發社會嚴重關注。

不算職務上行為收賄,也應該算公務人員收賄或私相收授吧

這種自由心證,專挑對阿扁有利的言語來做出判決的法官,還能繼續讓他當法官嗎

更何況,害秘密證人被威脅及毆打,這樣竟然是緩刑

萬一今天出人命了,他不算是幫兇嗎

對法官這麼寬容,根本沒有法官會在乎,自己的判決

影響有多大了,法官們只要隨便判一判,等著領錢就好了

好爛阿阿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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