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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人緩刑 珍怨法官不給子女自新機會

抱怨不給機會...是誰一開始法官跟檢察官給予機會卻不好好把握的...
直接證據已經快攤上檯面才開始有認罪協商的念頭...不過為時已晚
一家從上到下無一不黑錢(幾個小的是無辜的)...判6個月已經很輕了,且五十珍也不可能抓去關,最多是在醫院作軟禁照護
現在重點就是既然已經協商了,為何在瑞士的錢遲遲未回,是打算拖過了追溯期之後在佔為己有嗎??
請這一家子好好的捫心自問,這樣做不會對不起台灣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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