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稗官野史] 黑暗的明朝宮廷 - 紅丸案 繼位未滿一個月駕崩 - 明光宗

1620年(明萬曆四十八年)農曆七月,萬曆帝朱翊鈞崩俎;八月初一,皇太子朱常洛登基繼位,擬定改元泰昌,並諡先皇為「神宗」。
神宗寵妃鄭氏向新帝進獻8位美女;皇帝於是「退朝內宴,以女樂承應」,「一生二旦,俱御幸焉」。
或許由於淫慾過度,八月初十日即病倒;司禮監秉筆兼掌御藥房太監崔文昇進以瀉藥,服後病益劇,連瀉三四十次,乃召閣臣方從哲等入受顧命。
八月二十九日起,皇帝連續服用了鴻臚寺丞李可灼進獻的紅丸,病情稍緩,精神好轉,直讚李為「忠臣」;
但旋於九月一日(一說八月三十日)五更時暴斃,在位僅29天。
新帝未及改元即於年內崩俎,乃由年幼的皇長子朱由校繼位,翌年改元天啟,並諡先帝為「光宗」。

所謂「紅丸」,就是「紅鉛金丹」,又稱「三元丹」,官史稱之為「無方無制之藥」;民間稱為取處女初潮之經血,謂之「先天紅鉛」,
加上夜半的第一滴露水及烏梅等藥物,煮過七次,變成藥漿,再加上紅鉛、秋石(人尿)、人乳、辰砂(湖廣辰州出產的硃砂)、松脂等藥物炮製而成。

光宗猝逝,吏部尚書張問達、戶部尚書汪應蛟、禮部尚書孫慎行、左都御史鄒元標,以及眾多言官紛紛彈劾崔、李二人用藥、進藥錯誤之罪;
其中御史王安舜認為:「先帝之脈雄壯浮大,此三焦火動,面唇紫赤,滿面升火,食粥煩躁。
此滿腹火結,宜清不宜助明矣。紅鉛乃婦人經水,陰中之陽,純火之精也,而以投於虛火燥熱之疹,幾何不速亡逝乎!」
另,御史鄭宗周、南京太常寺少卿曹珍等指此一事件與多年前的「梃擊案」出於同一「奸謀」,即有人必置光宗其人於死地;
刑部主事王之采更直指光宗之死與鄭氏、光宗寵妃李氏等陰謀奪權有關。

當時主持內閣的大學士方從哲希望藉由對李可灼賞銀五十兩、罰俸一年等動作,將光宗死前的一連串事件定調為「進藥不效,但亦臣愛君之意」,
以閉塞外廷沸騰的「陰謀論」;但他自己也因此成為被彈劾的對象。後來天啟帝下旨問崔、李二人罪,結果1622年(天啟二年),
明廷將崔文昇發遣南京,李可灼遣戍邊疆。




紅丸案是明朝三大案之一
而紅丸案的前身則是挺擊案   若是光宗可以從挺擊案的事件中發覺鄭貴妃一直在密謀害死他
好讓自己的兒子福王繼位  進而防範鄭貴妃的話
我想光宗因該不至於會死於紅丸案

但從明末三大案來看  大致上可以理出當時的黨爭內鬥很嚴重
(魏忠賢所組成的閹黨 以及江南地主官僚為主、各省地主官僚依附組成的東林黨)

而光宗算是黨爭內鬥下的犧牲品罷了..........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