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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禁-- 勿打開) 前男友偷鑰匙闖屋逼復合 她逃到樓梯間慘遭性侵

(18禁-- 勿打開) 前男友偷鑰匙闖屋逼復合 她逃到樓梯間慘遭性侵



蘋果新聞網

苗栗黃姓車床技工2019年玩線上遊戲認識一名女子進而交往,2年多後,女友受不了黃男經常情緒不穩而提分手,不料他用先前趁機偷得的女友家鑰匙,於2021年3月2日打開她家透天厝大門,持刀在樓梯間性侵她,女友手腳受傷、下體紅腫,驗傷報警,最高法院認為黃男不僅侵入住宅還攜帶兇器性侵,依刑度7年起跳的加重強制性交罪判他7年4月徒刑定讞。



黃男女友告訴法官,她提出分手後,黃男不甘心,曾打電話威脅,但她去意已堅不理會,黃男竟趁她父母外出,以先前竊得的鑰匙闖入她家,在2樓臥室持刀架在她脖子上,喝令不得分手,「當時我弟弟在其他房間,我想叫弟弟來救我,但黃男用刀子抵住我喉頭,我不敢呼救」。



黃男等到女友的弟弟出門,才放下刀,要求女友跟他嘿咻,女友為求自保,虛以委蛇假裝答應,要黃男將刀子交給她,女友一拿到刀子就丟到樓下,拔腿往1樓跑,但在樓梯間被黃男抓住,壓制性侵,黃男逞慾後,留下小刀和女友家鑰匙逃逸,遭通緝後被逮捕歸案。



法院審理時,黃男雖全部認罪,但一審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他7年4月徒刑後,黃男提上訴,主張判太重,另一方面,心有餘悸的女友認為判太輕,也請檢察官上訴,主張黃男提起上訴顯見毫無悔意,而且黃男曾經拿她家鑰匙入侵,全家人都恐懼黃男如果只關幾年就放出來,會不會又到她家施暴,但二審日前仍維持一審判決,最高法院今駁回雙方上訴,全案定讞。(丁牧群/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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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沒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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