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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理何在?

強烈建議應該把陳肇敏等人先收押在刑求逼供,最好在搞個水牢關各十天半個月,再引進鞭刑打到他們皮開肉綻,只有這樣他們才會知道什麼叫感同身受,一堆王八蛋不要臉的狗東西,還好意思領18%+終身俸,想到我們勞工的血汗錢在養這些垃圾就很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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