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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現象] 要6萬被拒 少年找友痛毆母「面目全非」還割喉

不用教化
也不用看幼稚園時期的操行成績好不好
依刑法規定未滿18歲須減輕刑責
就是未滿18歲是沒有被判死刑的
就算無期徒刑  25年後也有非常大機會假釋
台灣人準備養他一輩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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