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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發表於 2017-5-8 07:08 顯示全部帖子
引用:原帖由 buddy3400 於 2017-5-7 18:35 發表
其實前瞻可以考慮讓贊成的立委、行政官員、總統及受惠的縣市首長簽切結,未來營運有虧損負連帶賠償責任,有盈餘可分紅如何? 你傻啦
民進黨何時為自己做的事情負責過??
而且~國營事業大多數都是賠錢貨
能賺錢的當然要賣給財團~不然選舉經費哪來??
國家想進步就是要建設
想建設就是要花錢
多麼天經地義啊
前瞻的五大建設肯定都是錢砸下去看不到成果的
沒有成效就繼續砸錢~直到有收穫為止
想撈錢就是要這樣才沒有手尾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凡射過必留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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