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社會] 9年3酒駕 害死女友撞斃軍人

想跟死者說對不起的人還會肇事逃逸??
害女友摔死判拘役59天??
現在撞死人也20萬交保??
在台灣~人命真的很不值錢~比狗還不如

我絕對相信犯錯者能痛改前非~也願相信人性本善
但~不代表每個人都能做到
強姦累犯~殺人累犯~傷害累犯~詐騙累犯~酒駕累犯~偷竊累犯.........
到底台灣的法律究竟有沒有嚇阻的效果??答案非常清楚了
既然法律沒用~那還付那麼多錢請一堆廢物幹嘛??
難怪女皇會說(沒事別出門)
一出門~就等於一腳踏進鬼門關了~隨時都會沒命
能活著回家都該放鞭炮慶祝一番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凡射過必留下.........奇

TOP

引用:
原帖由 gf2010 於 2018-1-5 10:48 發表
法律縱容、連害兩命。役男的摩托車被撞的稀巴爛。來看這次偉大的法律會怎麼判。
過失致死並非蓄意殺人~沒有再犯之虞
判決三年~緩刑兩年
全案定獻~不得上訴

20萬就能交保的小案件.....能判出個屁喔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凡射過必留下.........奇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