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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事論談] 立院三讀 刪不得主張分裂國土

在公民和政治權利公約第一條中就有提到,所有人民都有自決權,人民可以藉由這樣的權利自由,來決定他們的政治地位 .......

------------------------引用以上文字-------------------------------

此句本身就有点语病。政治地位,改成政治面目,可能更适当些。

举个例子:我公司是一个三十人的工具机企业[销售轴承],我们能否通过全民公决[30人]决定我公司在世界五百强企业中的地位?-------恐怕难度有点大。

但如果说:我们公司改名字:由王二麻子工具机有限公司,改成王二麻子轴承有限公司。估计难度不大。


另:本人对主题的理解:言論自由不等同于行动自由。主张废死与实施废死,差很大滴。

主张共产主义,只是一种经济学术上所有制形式的研究。是利益分配问题。
主张分裂国土,有点危及国家安全性质。以后族群之间/人民内部的矛盾会进一步扩大化,台面化。对社会安定团结形成利空因素。

有点意思。
前进,达瓦里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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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kuyun 於 2011-6-1 00:01 發表


我現在都會勸周圍的朋友,不論你是支持哪一黨,那都是小事一件,但不要再將中國的民眾
視為敵人了,而是要以交朋友的態度和對岸的民眾來往。
K大。我看到这句话,本应该高兴才是,但是我高兴不起来。感觉就象顾客进到商店看到店家树立的这块牌匾一样:






回主题:
台湾本身就有四个以共产党为名的党。大都与中国共产党没有什么联系。有些还是社团用来恶心中国国民党用的。[如黄老养]

台独除罪化,分裂国土言论自由化,应该是蓝绿议员相互妥协的结果。典型的搓圆仔汤。



前进,达瓦里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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