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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要求降半旗 哀悼日本

薛凌獲回扣2000萬

陽信銀行貸款案偵結 士檢:薛凌獲回扣2000萬(求刑九年) .分類:國內政治2007/08/18 10:33.士林地檢署偵辦陽信銀行貸款案﹐(0817)今天偵結起訴
民進黨籍立法委員薛凌等二十一人。
士林地檢署表示﹐薛凌等人涉嫌以偽造買賣契約向陽信銀行超貸﹐
協助薛凌胞弟、陽信常董薛宗賢等人違法借得新臺幣四億七千余萬元﹐
其中薛凌取得兩千萬元不法回扣佣金利益。 士林地檢署偵辦薛宗賢等人涉嫌以偽造買賣契約向陽信銀行超貸案﹐
今天(0817)偵結起訴二十一人﹐
其中依涉犯舊銀行法之加重背信罪及刑法行使偽造私文書等罪﹐
將薛凌及丈夫、陽信銀行董事長陳勝宏、薛宗賢及陽信銀行分行襄理何明龍等
四人提起公訴﹐並各求刑九年﹐並科罰金新臺幣一千萬元。
根據起訴書﹐
薛宗賢等人為圖藉由購買中華日報社以公開招標方式出售的房地賺取暴利﹐
但因受到銀行法對關系人申貸的限制﹐不惜以偽造買賣契約書的方式﹐
向陽信銀行違法超額貸款﹐藉以籌措鉅額現金供投標使用﹐
共違法借得四億七千余萬元的款項運用﹐使陽信銀行受到損害。
起訴書指出﹐薛凌、陳勝宏及薛宗賢2002年十二月間就有以偽造買賣契約書
向陽信銀行超貸的犯意聯絡﹐薛宗賢提供女友王玉蘭等人人頭個人資料表及印章
給陽信銀行分行經理陳益源指派的何明龍後﹐
由何明龍偽造不知情的王玉蘭等人與中華日報社買賣契約書。
陳益源、何明龍分別取得不法回扣佣金一千零二十萬元及一千三百二十萬元。
起訴書表示﹐陳勝宏涉嫌明知薛宗賢是以女友王玉蘭等人頭規避規定違法超貸﹐
卻為賺取回扣佣金一千萬元而同意申貸案。
薛凌則為賺取利息佣金兩千萬元﹐在薛宗賢參與中華日報社投、開標日﹐
以全陽建設公司名義﹐向華泰商業銀行申貸三億元。
起訴書指出﹐薛凌、陳勝宏、薛宗賢、陳益源及何明龍等五人所為﹐
涉犯修正前銀行法之加重背信罪及刑法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嫌﹐
薛凌等五人間均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請求均論以共同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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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見陽信銀行有捐款,我看閣下就別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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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後由 sameups 於 2011-3-15 22:0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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