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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盛茂涉隱匿公文-最高院發回更審

引用:
前調查局長葉盛茂被控隱匿公文、洩密案,最高法院昨天以程序有誤,將隱匿公文罪部分,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被告葉盛茂目前在台北監獄服刑,原因是洩密罪部分去年已經高等法院判決,2年6月有期徒刑確定。
如果說隱匿公文、洩密者有罪,那麼持變造的文件開記者會的官員有罪嗎?
馬政府執政的檢調及司法單位,判決扁執政時的官員有罪,
自己涉及偽造文書的官員都不用偵辦了嗎?如果要讓人民相信司法及檢調的公正,
是不是馬政府本身要先自清呢?把持變造文件開記者會(有多少媒體都是證人)的官員也偵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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