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雄檢井天博 涉貪瀆聲押

引用:
法務部長曾勇夫昨天指出,檢察官井天博涉貪,法務部絕不護短,如聲押獲准,將依法停職。
都被查出真憑實據了,法務部長當然不能護短,
但是身為直屬長官的法務部長都沒有責任了嗎?
有多少的檢調人員也有涉貪呢?
法務部是怎麼考核檢調人員的呢?
讓收取不法利益的檢察官還為害社會這麼久,
還是遭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點名是「恐龍檢察官」才偵辦,
法務部長應難辭其咎吧。

TOP

發新話題
最近訪問的版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