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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力把關 陸委會才該止瀉強身

無力把關 陸委會才該止瀉強身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un/1/today-p1-3.htm
聲稱會大力把關兩岸交流政策的陸委會,這三年做些什麼?無非是大花人民的錢去製作一堆無助於政策把關的廣告。面對中國違法廣告處處可見,陸委會卻無能阻絕,只會用宣傳掩飾無能;這就是陸委會正在走的路。
兩岸條例三十四條規定清楚,只有中國輸入台灣的商品及服務,才能在台灣合法刊登廣告。
但實際的狀況,包括在公共場所、公車、媒體等,經常可以看到中國的招商或旅遊廣告。作為主管機關的陸委會,面對有如洩洪般的各種違法廣告,不願扮演黑臉的開罰角色,乾脆解釋法律,推說要依廣告性質與內容,由其他權責機關認定。
其他部會因為機關屬性,對於如何處理違法的中國廣告,態度是大相逕庭。
例如內政部移民署對違法的兩岸婚姻仲介,開罰最力,因為這與其維護國境安全的業務相符。但對愈來愈嚴重的中國招商廣告,主要負責的經濟部,在強調提高兩岸純貿易量的思維下,自然不願意得罪,開罰率幾近於零
因此,陸委會把球丟給各部會的結果,表面上自己沒有責任;一有違法廣告便移送出去,反正開不開罰,也不關陸委會的事情。
去年監察院曾對馬政府處理中國違法廣告之事提出糾正,陸委會就是用這套理由試圖卸責。
設置陸委會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要對政策進行把關。尤其,馬政府高喊要對中國開放,各業務機關無不卯足全力想要放光光,陸委會的把關角色理應更重。結果,現在的陸委會只會把責任推給其他機關,任憑執法標準不一的問題惡化。遭外界質疑把自己做小的陸委會,恐怕更該服用所謂的「正路丸」,才能止瀉強身,回到正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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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到除了監察院以外   還有政府單位應該要關了
什麼都不管  只會花納稅錢掩飾錯誤的單位  有其存在必要?
現在騜政府對待中國違法廣告的態度就是  各部會踢皮球  等到2012過了就又沒事了
到時候事情鬧大  不是民進黨搞的鬼  就是  法令又不周全  所以.......又要檢討法律  然後這個違法的情況 繼續下去
反正這樣的廣告 不就是讓台灣習慣中國化?  跟騜的政策很相像阿   你想有可能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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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委員會?
原來是這樣  難怪做的事情都偏向中國
卻領台灣人的納稅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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