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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謝 司法就是安捏

我對扁家的所作所為也是極度的不能接受
但就此事件來說
法院的判決是可以理解的
法律講求的就是幾分證據判幾分罪
他的解釋是因為目前所扣押的錢已經夠目前的罰款的
所以要在扣押其他部分的確在沒證據前是很不合理的
畢竟扁家的貪污是罪大惡極
但法院也不能不照法律規定走
不然就跟扁家一樣蠻橫了不是嗎
十歲看智力、二十看學歷、三十看能力、四十看經歷、
五十看財力、六十看體力、七十看病歷、八十看黃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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