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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懂為什麼民進黨一直在曲解228!?

我不懂為什麼民進黨一直在曲解228!?

以理性的角度上...

林江邁女仕因違法犯賣私菸(當時法律規定), 而遭查緝員沒收, 但因為要養家庭, 一直用台語要查緝員不要沒收(當時國民政府才剛接收台灣不久, 沒什麼官是講台語的), 音量大到讓許多民眾圍觀, 查緝員有兩名(葉得根、傅學通), 蔡得根感到民眾壓力並且在民眾屢勸不聽之下以槍托擊退林江邁, 圍觀的民眾開始憤怒推打查緝員, 傅學通為了逃脫於是開槍打死了一民圍觀民眾陳文溪。'

我的觀點: 這種跟抓酒駕一樣, 違法的一直要警察不要抓他, 然後一堆毫無關係的民眾開始把警察圍起叫囂推打, 警察當然會反擊。

此以治安事件後, 住在台灣操台語的居民一看到新移居的外省人便亂棒歐打, 造成許多人死亡及受傷。

我的觀點: 為什麼亂棒歐打人在民進黨心中就是正義的一方?

開始了高雄的"武裝反抗", 攻擊政府機關及外省人士, 攻克了市政府、高雄中學、高雄車站。 高雄司令彭孟緝反擊, 炮轟及掃射被反叛軍佔領區域。陳儀以「有組織叛亂行為」、「獨立等叛國」、「對於奸黨亂徒須以武力消滅」、「有政治慾望之人士,高唱大台灣主義,冀達台人治台之目的。」為理由,要求南京政府緊急派兵前來台灣鎮壓。

我的觀點: 都武裝起義了, 當然是派軍隊鎮壓, 難道手握手心連心嗎? 都已經屬於叛國罪、內亂罪、械抗國家罪。

結論: 民眾武裝叛亂, 本來就應該鎮壓, 說難聽一點, 全世界哪一個國家國內叛亂不是用軍隊鎮壓!? 最好的例子就是位於俄羅斯的車臣及大陸的西藏。

p.s 犯下叛國罪、內亂罪、械抗國家罪在中華民刑法是唯一死刑, 不必審判

[ 本帖最後由 royaLe 於 2011-3-2 10:15 編輯 ]
㊗ 人能否成功取決於品格而非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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