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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現象] 女騎士闖紅燈撞人 覺得「不嚴重」肇事逃逸

女騎士闖紅燈撞人 覺得「不嚴重」肇事逃逸

女騎士闖紅燈撞人 覺得「不嚴重」肇事逃逸
TVBS作者柳采葳 | TVBS – 2015年1月18日 下午5:05
又發生肇逃事件,基隆一名女子騎機車闖紅燈撞倒女騎士,竟然完全沒下車查看,就加速騎走,不過幸好被一樣在停等紅綠燈的員警目睹,女警追了15分鐘逮人,不過肇事的邱姓女子竟向警方辯稱,因為覺得被撞的人沒受傷,只是小車禍就沒有停下來。

紅燈變綠燈,騎士催油門剛起步,就被撞個正著,闖紅燈的白色機車速度快,撞人後揚長而去,竟把遭撞的女子丟在現場,幸好這時,後方一名女警全程目睹。

員警:「在這邊這名員警,就直接過去追了。」

女警先把女騎士扶起,發現她滿手是血,之後騎上機車,鳴笛猛追好幾個路口,15分鐘後終於把肇事者攔下來。

員警:「肇事人從光明路,沿六堵的方向就直接離去。」

20歲的邱姓女子,肇事被逮後向警方辯稱,因為當時趕著上班,又覺得對方沒有受傷,而且還說當下,反而覺得是自己的車尾被撞,只是個小車禍 一點都不嚴重,因此就沒有停下來,更扯的是她還說。

七堵派出所代理所長張以欣:「肇事者是說以前也有發生,類似這種輕微擦撞事故,但是對方也沒有停下來查看,所以這次她也沒有停下來查看。」

因為自己沒追究,就認為對方也沒事,這種想法令警方沒辦法理解,最後依依違反公共危險罪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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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肇事的邱姓女子竟向警方辯稱,因為覺得被撞的人沒受傷,只是小車禍就沒有停下來。
這就是台灣目前的公民教育?
闖紅燈撞了人還覺得沒什麼只是個小車禍所以沒關係@@?
還是說台灣人習慣當鄉愿?
引用:
因為自己沒追究,就認為對方也沒事,這種想法令警方沒辦法理解,最後依依違反公共危險罪送辦。
提醒一下公共危險罪是屬於公訴罪無法撤告只能依法官認定來拿個緩刑…
其實我是熊 我是熊 我是 熊 哈哈哈哈 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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