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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縣府當自家企業」 卓伯仲涉弊求重刑

只能說余文余文真偉大,真的功在國民黨,沒有余文們國民黨有多少高官要被抓去關?
最好笑的是這個檢察官,不是卓伯源下令下面的公務員又配合卓伯仲?那很顯然配合卓伯仲的一堆公務員也該是貪汙共犯一起起訴才對怎麼只起訴卓伯仲一人呢?即使沒分到錢也該以背信罪起訴.政府的錢被陌生人拿走這些保管錢的人沒事?
台灣人要團結 團結真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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