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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闖馬路害死騎士 婦判刑6個月

闖馬路害死騎士 婦判刑6個月

聯合新聞網/記者林孟潔/基隆報導-2016年12月02日 上午02:20
來自新竹的陳姓女子去年和家人到基隆海鮮餐廳聚會,晚間結束飯局,她未走斑馬線直接穿越馬路,害騎機車載女友的李姓男子閃避不及,失控撞擊滑至對向車道,因頸椎斷裂傷重不治。法院認為,陳擅闖馬路是肇事主因,依過失致死罪判6個月徒刑。

52歲陳女去年9月晚間和家人在北寧路餐廳吃飯,約7時許結束聚會,她見丈夫車子停在對面停車場,她沒有走斑馬線,任意穿越馬路。

30歲李男騎機車載女友路過,見陳闖馬路閃避不及,機車失控撞倒陳,又倒地滑行至對向車道,撞擊另輛轎車的左前保險桿,現場留下大片血跡。李頭部外傷、頸椎骨折送往醫院急救,到院前失去呼吸心跳,搶救仍宣告不治;女友則肝、肺臟受傷。

警方將陳移送法辦,她訊時否認犯行,辯稱她走下柏油路1、2步,想確認有無來車就被撞,「我看我先生車子停在對面,看右邊車子多,還沒看左邊,機車就撞過來」。

法院審理,案件經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結果,認為陳橫向穿越道路,未走行人穿越道是肇事原因,另陳未和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依過失致死罪判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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