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社會] 鹹水雞摻農藥毒死5狗 嫌:吵得害罹病

鹹水雞摻農藥毒死5狗 嫌:吵得害罹病

聯合新聞網  2018/06/19 06:46
記者林伯驊╱即時報導 高雄鳳山60多歲王姓男子,嫌隔壁鄰居長期養狗會隨地大小便、吵得不得安寧,涉嫌恐嚇「一命配一命」、「要毒死狗」,去年1月初竟將液體農藥倒入鹹水雞的塑膠袋,丟入花圃,害5隻狗誤食喪命,高雄地院認定觸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動保法及毀損他人物品罪,共處拘役60天,易科罰金6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去年1月晚間8點多,王姓男子先到鳳山博愛路青年夜市購買鹹水雞翅,並倒入液體農藥,晚間走到社區大樓頂樓,以塑膠手套抓起毒鹹水雞翅往鄰居家門前花圃丟擲,僅過10幾分鐘,5隻狗吃下當場口吐白沫,因瀰漫性多重器官出血導致急性死亡;鄰居報案後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王涉案。

王姓男子審理時坦承毒狗,他表示,25年前鄰居開始養10幾隻狗直到現在,他都有去反應狗會隨地大小便,且在10幾年前狗有咬過他,他也沒提告,但狗吠的聲音長期吵得不得安寧,才心生不滿去毒狗。

鄰居也指控,前年11月王姓男子就說「要給你們死,要一命配一命,要讓你媽死,要把你家狗毒死」,尤其「一命配一命,要給你們死」令人感到生命威脅;王辯稱是開玩笑,不過法官未採信王的說詞。

法官認為,犬隻於法律上雖屬鄰居的財物,但犬隻是有生命之物,也因多年飼養關係而存有生活上及情感上的依存關係,從出庭時陳述「那5隻狗是我家的狗,我現在想到還想哭」可證明,審酌王至今未達成和解,但他須照顧中風太太,自己又有口腔癌伴隨憂鬱症狀、領有中度身障證明,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拘役30日及45日,毒狗依毀損他人物品罪處5月徒刑,共執行拘役60日,易科罰金6萬元,仍可上訴。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