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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 建商打帶跑 蓋一棟改一次名

應立即展開自救

台南地震事件,震出建築業不法業者良心造成無辜民眾的傷害,相信類似的建案一定還有很多,在這次震災中未爆發的建物所有人、管委會應立即展開自保、自救,實際檢查建物結構及居住人或供營業用之樓層有無拆除、改變原有設計,如有發現立即採取相關因應措施,如發現嚴重問題,不惜先搬離危險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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鑽法律漏洞

維冠金龍大樓倒塌付出114條人命代價,戳穿建築界許多不能說的祕密,樓高低於50公尺的大樓規避實質審查,各縣市充斥49.8、49.7公尺大樓,已是業界公開祕密,據了解,維冠大樓高度「正巧」49.9公尺,維冠建商林明輝等人鑽法律漏洞,害大樓住戶家破人亡。

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50公尺以上建物需單獨送驗結構計算書,並就鋼筋數等與結構安全相關的部分進行實質審查,但50公尺以下只有書面審查,林明輝等人鑽法律漏洞,竟蓋出49.9公尺的維冠大樓,規避實質審查,大樓倒了,賠上114條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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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責

台南地檢署除了傳喚維冠大樓建商及建築師外,也針對當時核照的台南縣工務局,相關經手人員及營造商進行訊問,現任台南市工務局副局長蘇金安是當時工務處長,他面對媒體時表示:一切都按規定,問心無愧!

鐵門深鎖的是大興工程營造公司,20多年前,就是這家公司負責興建維冠大樓,但附近住戶說:很久沒人出入了。

維冠大樓倒塌案,檢方抽絲剝繭追追追,傳喚建築師鄭進貴張魁寶及建商林明輝之外,當時營造廠商工地主任,還有公部門相關經手蓋章人員,通通都傳喚說明,當時經手的台南縣工務處長蘇金安,是現任台南市工務局副局長,面對媒體,自認沒有疏失。

在建築法第13條,建築師要負責建物結構安全責任,所以鄭進貴張魁寶當然跑不掉,但是建築法第56條也提到,主管機關核定時,得隨時堪驗,負責核章的工務處,怎能撇得一乾二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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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的救援

位於台南市東區長東街「大智市場」住商大樓,受0206震災影響,整棟大樓塌陷變危樓,一樓幾乎全部被壓扁,所幸人員及時逃脫;台南市政府今天上午8點多動工拆除,小型堆高機先將夾在一樓間的數輛轎車移出後,再由三輛大型挖土機分頭拆除,預定14個工作天,3月13日完工,許多住戶不捨家園被拆到場圍觀。
台南市東區長東街103巷大智市場所在的整棟公寓,遭到南台大地震重創,四樓公寓建築瞬間變三樓,一樓大部分幾乎被壓扁,二、三、四樓都是公寓民宅,五十一戶居民被警消及軍方人員搶救疏散,多名傷者送醫,無性命危險,地震當時一樓市場還沒開張,是不幸中的大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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