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US28 » 台灣政治幫幫忙 » 雙國籍案逆轉 李慶安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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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貪心鬼 於 2011-8-23 18:29 發表 若有意申請入美國籍 綠卡是必備資格 不然綠卡可算是長效期簽證 和美國籍身份 是完全不同的東西 台灣公務員不分藍綠 有綠卡的一堆 李慶安是擁有美國籍被起訴的 別存心混淆了
原帖由 貪心鬼 於 2011-8-23 21:42 發表 李慶安的判決 我沒有做任何評論 不知你在嗆啥? 起訴的原因是 李慶安身為台灣公職 卻擁有美國籍 並不是綠卡 若有任何公職 因為擁有綠卡被起訴貪汙罪 就是我失言 否則閣下說我不講道理 拍謝 小弟不 ...
原帖由 WLIFE 於 2011-8-25 10:07 發表 這是法官的法律見解吧! 或是李慶安的律師真的高明. 如果對象不是李慶安.綠營會這麼激動? 李慶安的薪資如果是詐騙所得. 哪陳水扁的呢? 提一下陳致中的名言: 認罪協商只是法律名詞不代表真的認罪
原帖由 mingjohn90 於 2011-8-25 14:14 發表 諸位大法官們辛苦了!但是怎麼不見有人討論法院的判決書,未審先判不過是在表達自己的政治立場罷了!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法官的意見是李本人並無詐取財物的故意,而國籍的認證責任是 ...